駁李白偽粉,關(guān)于“贅婿”和“永王叛亂”

關(guān)于肅宗怎么看永王叛亂這事
按照史書上記載的
1、《舊唐書·列傳·卷五十七》
“璘七月至襄陽,九月至江陵,召募士將數(shù)萬人,恣情補署,江淮租賦,山積于江陵,破用鉅億。以薛镠、李臺卿、蔡坰為謀主,因有異志。肅宗聞之,詔令歸觀于蜀,璘不從命。十二月,擅領(lǐng)舟師東下,甲仗五千人趨廣陵,以季廣琛、渾惟明、高仙琦為將?!?/p>
李璘的所作所為已經(jīng)很司馬昭了。(見2史官評價)
唐玄宗就直接把他貶為庶人了,唐肅宗就是派人派兵了,但是他沒有直說李璘是謀逆之罪。
2、《舊唐書·列傳·卷五十七》以史官的評價做結(jié)尾
“史臣曰:前史有云:“母愛者子抱”,太子瑛之廢,有由然矣。琬為元帥,不幸遽薨,豈天啟亂階,何失眾望之速也!永王璘,父在蜀城,兄居靈武,不能立忠孝之節(jié),為社稷之謀,而乃聚兵江上,規(guī)為己利,不義不昵,以災其身,《書》所謂“自作孽,不可逭”也。豐王珙因緣厄運,竊有覬覦,不慎樞機,自貽伊咎,悲矣!”
3、有意思的就是唐肅宗的選擇,我也不是他,也不是他的大臣,就只能說還有點意思吧。
《新唐書·列傳·卷七》
“璘未敗時,上皇下誥:“降為庶人,徙置房陵?!奔八溃瑏晁推拮又潦?,上皇傷悼久之。肅宗以少所自鞠,不宣其罪。謂左右曰:“皇甫侁執(zhí)吾弟,不送之蜀而擅殺之,何邪?”由是不復用。薛寔等皆伏誅。子儹為余姚王, 偵莒國公,儇郕國公,伶、儀并國子祭酒?!?/p>
唐肅宗沒有宣李璘的罪,但是也沒有殺皇甫侁,史書上說是因為“迫以大義竟不能加侁罪”
在《舊唐書》中寫的是“至余干,及大庾嶺,將南投嶺外,為江西采訪使皇甫侁下防御兵所擒,因中矢而薨。子亻易等為亂兵所害。肅宗以璘愛弟,隱而不言?!?/p>
3、還有個有意思的點,就是唐代宗為李璘昭雪這件事
《舊唐書》里直接寫在了“代宗本紀”里,但也就那一句話,多的沒有,所以到底是怎么個“冤枉”法呢?又是如何“昭雪”的呢?都不得而知了。
但是《新唐書》里關(guān)于“肅宗、代宗”的那一卷直接沒提這事,這就不知道為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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