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olai維克萊“幣圈”大熱,專利鋪就數字貨幣“錢”途!

近年來,隨著“幣圈”的火熱,數字貨幣、比特幣、加密貨幣等新生概念走入了視野。自從多國央行決定發(fā)行自身的數字法幣之后,數字貨幣與大眾的距離越來越近。2021年,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了數字人民幣研發(fā)進展白皮書,數字人民幣的試點在全國各地逐漸鋪開,數字貨幣離人們的日常生活也更進一步。筆者從數字貨幣的相關概念、發(fā)展脈絡及分類入手,圍繞目前全球的數字貨幣專利申請發(fā)展趨勢,分析數字貨幣相關專利的發(fā)展方向,以期為廣大創(chuàng)新主體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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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數字貨幣尚未出現一個統(tǒng)一規(guī)范的定義,在實踐中, 數字貨幣的概念非常寬泛。英格蘭銀行認為, 數字貨幣是僅以電子形式存在的支付手段。在不同語境下, 數字貨幣有著不同的內涵和外延。目前, 狹義的數字貨幣主要指純數字化、不需要物理載體的貨幣,而廣義的數字貨幣等同于電子貨幣, 泛指一切以電子形式存在的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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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貨幣由于其天然具備貨幣的流通屬性,因此數字貨幣的部分相關專利申請可能會不符合專利法相關規(guī)定。針對違反法律這一點,主要是指可能違反《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制、發(fā)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边@條規(guī)定的要點在于印制、發(fā)售貨幣,如果只是單純的數字貨幣的流通,則不會違反該條法律規(guī)定。因此,如果申請人不是中國法律規(guī)定的可以發(fā)行貨幣的發(fā)行機構,要注意專利申請是否存在發(fā)行貨幣的行為。針對妨礙公共利益這一點來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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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文摘數據庫(CNABS)和德溫特世界專利索引(DWPI)數據庫作為數據來源,對數字貨幣的相關專利申請進行了檢索和分析,檢索范圍為2006年至2022年12月之間公開的專利申請文獻,基于獲得的檢索數據,得到了專利申請趨勢、專利申請的地域分布、技術分布等信息。數字貨幣相關的專利申請從2013年開始線性增長,在2017年、2018年迎來了指數級增長,之后一直保持平穩(wěn)增長的勢頭,但在2022年開始大幅度下滑。值得一提的是,筆者發(fā)現,2013年是大量投資者涌入比特幣交易的時間,2017年至2018年是比特幣價格的第一個高位,價格一度從幾百美元到達了一萬多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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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有“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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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數字貨幣專利的申請趨勢和數字貨幣的市場火熱程度呈現正相關。從專利的地域申請趨勢來看,在2016年之前,大多數的專利申請都在美國,2016年中國的專利申請量實現了反超并保持領先至今。從目前的專利申請總量來看,排名依次為中國、美國、韓國、日本、歐洲。值得一提的是,從專利申請人的角度來看,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專利數量獨占鰲頭,由此可見,中國央行已經對數字人民幣進行了充足的專利布局。從數字貨幣專利的技術構成來看,超過半數的申請屬于G06Q分類號下,具體來說,是以G06Q20/06(專用支付電路)、G06Q20/38(支付協(xié)議)、G06Q20/36(電子錢包)、G06Q20/40(授權)、G06Q40/04(交易)為主。重要申請人的專利申請超過半數集中在實現數字貨幣相關的功能上,包括交易兌換、電子錢包管理、數字貨幣IC卡、充值等方面,還有一部分專利則聚焦于數字貨幣所涉及的加密算法和數字貨幣的整體架構。此外,在美國專利局,還存在一部分“挖礦”機制相關的專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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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專利致力于數字貨幣之間的交易與結算,例如公開號為US20160342977A1的專利申請,提出了一種用于區(qū)塊鏈的數字貨幣交易系統(tǒng),主要著力于能夠在多個區(qū)塊鏈上進行多個數字貨幣的交易。其采用的手段是對不同區(qū)塊鏈的多個私鑰進行哈希處理,以獲得層次結構密鑰,針對其設置相關的分配和解析規(guī)則,從而實現跨區(qū)塊鏈、跨數字貨幣種類的交易。該專利申請獲得了超過300次的引用。公開號為US20150324764A1的專利申請,通過設計加密方式和數字令牌,使用戶能夠使用針對不同的交換媒介或金融工具定義的加密貨幣來進行交易,也獲得了大量的引用。公開號為CN105681301A的專利申請,提出了一種結算方法,通過發(fā)放不同交易權限的CA證書,來進行數字貨幣和數字資產的結算,省去了中介、紙質合同的參與,提高了交易的效率,并且引入了監(jiān)管功能。該專利申請也獲得了超百次的引用。公開號為US20150046337A1的專利申請,提出了一種離線的數字貨幣交易的方法,通過離線平臺,將虛擬貨幣轉換為二維碼、聲波等形式進行發(fā)送,完成交易。還有許多優(yōu)秀的中國專利申請,也搭建了安全、高效數字貨幣的交易系統(tǒng),自行設計了身份認證、加密解密算法、數字證書等底層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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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很多專利搭建了數字貨幣的管理系統(tǒng)。公開號為US20150371224A1的專利申請涉及一種數字貨幣基礎設施系統(tǒng),該系統(tǒng)主要用于將管理系統(tǒng)集成到數字貨幣支付網絡中,創(chuàng)建出更加安全的數字貨幣系統(tǒng)。公開號為US20150220928A1的專利申請,搭建了購買和出售數字貨幣的平臺,買方或賣方可以參與虛擬貨幣的即時交易。需要注意的是,該美國專利申請在中國不會得到授權,因為其涉及到了數字貨幣的買賣,破壞了金融秩序,妨礙了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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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前文所述,有相當數量的專利申請集中在實現數字貨幣相關的功能上,例如公開號為CN113139806A的申請,提出了數字貨幣的智能IC卡,公開號為CN109544127A、CN107369010A、CN115018479A等申請設計了數字貨幣的電子錢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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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對數字貨幣的研究起步較早,也掌握了許多相關的加密算法和區(qū)塊鏈技術。而中國起步較晚,追趕速度很快,相關專利申請不光涉及數字貨幣的進一步應用,也在嘗試對底層系統(tǒng)進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