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發(fā)明身份證,死于身份證
史載,身份證的發(fā)明者是商鞅。戰(zhàn)國末,秦孝公任用商鞅變法。為控制民眾,商鞅發(fā)明了“照身帖”:在磨光竹片上刻以持有人頭像及相關信息。規(guī)定:民眾出行須攜此帖,否則關口不放行,旅店不留宿,違者嚴懲。孝公去世后,惠王即位。公子虔等告商鞅“欲反”,惠王令捕,鞅逃亡。明《周朝秘史》:鞅至函關,扮為商旅投宿,店主求照身帖驗之。鞅曰:“吾無?!钡曛鳎骸拔岚钌叹瓷眺保┲ǎ辉S收留無帖之徒!”商鞅返回后發(fā)動兵變,兵敗身亡。
?商鞅死后其尸身被帶回咸陽,處以車裂后示眾。惠王同時下令誅滅商鞅全家。商鞅雖被害,但新法并未廢除。
中國歷代身份證主要包括:等級身份證、職業(yè)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等,其中大多為等級身份證,如:虎符、兔符、魚符、龜符、龍符、麟府、牙牌、腰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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