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天價通告費引熱議,兩期綜藝到手400萬,網友感慨賺錢太快
7月12日,有八卦媒體發(fā)布了關于喀什元純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冬,新增的一則限制消費令,而消費令的申請人不是別人,是已經遠嫁日本的女明星林志玲所持股99%的上海御葵影視文化工作室。

根據(jù)判決書的內容,是當時喀什元純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邀請了林志玲去擔任了綜藝節(jié)目《極限挑戰(zhàn)》第三季的飛行嘉賓,只需要參加2期的節(jié)目錄制,而通告費則高達400萬人民幣!
當然,后面元純文化公司沒有按照合約支付給林志玲這400萬,所以林志玲就起訴了對方,要求對方支付費用,并且再加上相應的違約金。

林志玲和這家公司到底發(fā)生了什么事情,我們不得而知,但大家的關注重點,似乎也根本沒在這公司為什么不守信用上,大家討論的話題,是林志玲參加兩期綜藝節(jié)目的費用,居然是400萬。

許多人可能一輩子都不知道400萬是多少錢,更不知道這些錢換成一分的硬幣,能裝滿幾個存錢罐。
這些年大家對于娛樂圈的高片酬有了一些印象,之前“日入208萬”的梗相信大家都聽說過,那時候是某女明星一部上億的片酬戲,通過拍攝的時間算出來的“收入”,大家一開始還當個笑話聽。
可如今林志玲的這個新聞八卦曝光后,大家才恍然大悟,原來“日入208萬”不是大家調侃的玩笑,而是在娛樂圈真正存在的,甚至可能是普遍存在。

要知道林志玲這些年并不算什么一線的流量明星,尤其是上了年紀以后,事業(yè)的曲線難免會下滑,再加上林志玲在《極限挑戰(zhàn)》并不是常駐的嘉賓,只是臨時過來助興的飛行嘉賓,可就是這樣的嘉賓,兩期節(jié)目居然能拿到400萬。

按照我的想法,明星錄一期節(jié)目,可能滿打滿算需要一天的時間,兩期節(jié)目可能是兩天錄完,更可能是錄一天分兩期播出,這樣算的話,林志玲上綜藝一天收入200萬絕對不是“天方夜譚”。
之前還有粉絲感慨明星拍戲不容易,說自己不想給演員賣慘,但橫店外面37度的天氣,明星穿這么多拍戲太不容易了,自己拿個外賣奶茶都受不了,明星太折磨了,一天給你10萬,你愿意在太陽下站一天么……

不知道這個粉絲有沒有看到林志玲這個事情,我真想告訴這個粉絲,明星在太陽下站一天,真的不只是10萬,明明可以拿200萬的。
說一千道一萬,明星賺錢真的是太容易了,拍戲的話,尚且可以說為人民打造出藝術作品,陶冶情操弘揚正能量的價值觀,明星能做出一部經典作品,多拿點錢是應該的。
可綜藝呢,不就是茶余飯后的消遣么,就這樣,明星還能動不動就拿幾百萬,這完全是沒有道理啊,哪怕是市場經濟,有人愿意給,但明星這錢真的敢拿么,不覺得自己的付出和收獲不成比例么?

好奇以往的時候,明星是怎么好意思對著鏡頭說自己有多不容易的,真的不容易的,是那些天天頂著太陽送外賣奶茶的普通人,是同樣站在明星身邊,卻只能拿燈拿傘的工作人員,是種地的農民伯伯,是挑燈夜戰(zhàn)的莘莘學子。
明星拿這么多錢,真的再累都不算累了,難怪那么多明星明明沒什么作品,還頻繁出負面,但就是不肯退出娛樂圈,還拼命讓自己的孩子來這個“高危”的娛樂圈工作,原來這里面的世界,真的是我們社會上的工作完全不同。

最后,我其實真的好奇這些錢都是從哪來的,光靠粉絲的應援和供養(yǎng),明星們就能賺這么多?。?/p>
感覺粉絲的那點錢根本不夠娛樂圈那么多的明星分?。?/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