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錢秘籍:必須知道的期權交易中買賣方的區(qū)別!
期權買賣雙方的區(qū)別是什么?從理論上講,期權購買者收益無限,風險有限;期權賣方收益有限,風險無限。下文介紹賺錢秘籍:必須知道的期權交易中買賣方的區(qū)別!

因為期權買方可以選擇行權或不行權;賣方有行使權利的義務。
因此,當市場大幅波動時,賣方的損失非常大;而買方最大的損失就是版稅。
一、期權買方和賣方的區(qū)別
經(jīng)常和投資者交流中聊到期權買方和賣方的區(qū)別在哪里,有說風險收益不一樣的,也有說交易方式不一樣的,其實還有一個很大的區(qū)別,就是思維方式不一樣,或者說交易出發(fā)點不一樣。總結如下:
1、風險收益不一樣
買方以小博大,可能十次有九次都權利金做廢了,但只要有一次機會就能翻身;而賣方則的收益較為穩(wěn)定,但一次小概率事件就會將很長一段時間的收益前功盡棄,所以我們常說賣方每天很辛苦的賺錢,又經(jīng)常一夜回到解放前。
2、交易方式不一樣
買方交易只涉及到權利金,以賺取權利金價差為目的;而賣方同時涉及權利金和保證金。
3、思維方式不一樣
這就是我們今天要重點說的,買方的思維是一個精確的點,這個點越精確,收益就越高;賣方的思維是一個模糊的面,只要大概差不多就行了。
4、用通俗的方式去理解:那買方跟賣方,就像買保險一樣。
一個是保險的買方(權利方),一個是保險的賣方(義務方),不過這個賣方既可以是機構,也可以是個人。
期權買方,付出保險費,得到權利。
期權賣方,取得固定的保險費收益,承擔義務。
期權買賣雙方的風險是不對稱的。期權的買方即權利方,支付權利金獲得權利,風險有限,潛在收益是無限的;期權的賣方,即義務方,收取權利金,繳納保證金,收益有限,潛在的風險是無限的。
在期權交易操作中,投資者最需要注意的是價格風險,即在期權交易中,買賣雙方都面臨著權利金不利變化的風險。
但是由于買賣雙方權利義務的不同,期權賣方繳納保證金,潛在風險無限,承擔著被行權的義務,當價格發(fā)生不利變動導致的損失可能遠大于其收取的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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