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小辭典·外國哲學史部分》2.3.3 馬丁·路德
【本文轉載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 僅供學習參考】
3、馬丁·路德(公元1483—1546年)
? 德國宗教改革運動的領導人、神學教授、路德新教的創(chuàng)始人。最后墮落為破壞和鎮(zhèn)壓農(nóng)民起義的幫兇。
? 他的宗教神學觀點反映了德國新興資產(chǎn)階級反對教會封建統(tǒng)治的要求。他認為一個人只要信仰虔誠,真誠懺悔,就可通過神秘的直覺和上帝直接交往,獲得赦罪,得到自由,無需神父作中介,更不必向教會捐獻贖罪。他說:“所有的基督徒們都是真正地屬于教會階級的”[1],除了職務上的區(qū)別外,教皇、主教和普通信徒一樣,不應有任何特權。他主張沒收教會財產(chǎn),取消煩瑣的儀式,建立一個適合資產(chǎn)階級利益的“廉儉教會”。
? 十六世紀初,德國社會的階級矛盾已極尖銳,廣大人民對教會特權階層專橫暴斂、揮霍腐化的罪行,深惡痛絕。一五一七年,路德公布九十五條論綱,責斥教皇為了修繕教堂出賣贖罪符的無恥勾當,這就像“放出的閃電引起了燎原之火”。[2]一五二〇年底,路德又當眾燒毀教皇斥責他的敕令。在他發(fā)出的反對教會的號召下,一場反封建的宗教改革運動迅速在全國開展。路德還將《圣經(jīng)》翻譯成德文,這就使廣大平民和農(nóng)民能直接利用《圣經(jīng)》和教會作斗爭。
? “路德戰(zhàn)勝了信神的奴役制,只是因為他用信仰的奴役制代替了它”。[3]路德是資產(chǎn)階級改良派,他反對教會,只是希望改良教義和儀式,建立一套新的教義和儀式。當這場運動由宗教改革發(fā)展為社會解放運動時,他便由害怕群眾而倒向封建貴族,可恥地墮落為出賣農(nóng)民起義的背叛者。他叫囂:“[驢兒只曉得吃草、負重和挨鞭],農(nóng)民······必須聽鞭聲和槍聲”,“······應該把他們戳碎、扼si、刺殺,就像必須打si瘋狗一樣”。[4]恩格斯在分析這段歷史時說:“路德動搖不定,當運動日益嚴重時反而害怕,終至投效諸侯。這一切和市民階級兩面搖擺的政治態(tài)度完全符合”。[5]
? 路德新教是適合君主專制的宗教,它的所謂新信條,成為支持封建統(tǒng)治的新的精神枷鎖,使德國比歐洲其他發(fā)達國家落后了二、三百年。
注:
[1] 《馬丁·路德致德意志貴族書》。
[2]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七卷407頁。
[3]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9頁。
[4] 轉引自《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七卷409頁。
[5]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七卷41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