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不能打人
今天繼續(xù)反省。
昨天的重點是不能口出穢語,也沒什么大道理,無非是我自己愛潔聽不得臟。也有不當此是一回事兒的人,只躲遠了不往來便是。再有一樣,縱使是喜歡在惡臭之處翻滾,離不得這臟污的,那也藏好了莫露于人前。
今天的重點在不能打人(包括傷人作弄人惡心人),尤其不要以為天下人都當順從自己,除自衛(wèi)外,便受點言語委屈,也不能動手。
身體發(fā)膚,受之父母,損之有愧。你是如此,旁人亦如此。自己愛惜,還要躲開他人誤傷。于是近些年的家長們,總愛讓孩子學點武術跆拳道之類的,然后又告戒孩子:不能打人哈!
我到是沒有孩子,但我依然認為不能打人,即使是對方惡語相向或背后使詐害人。
不是因為假仁慈,除愿做個良善者外,也免得入了他人網羅,從了惡人的計謀,行了罪人的道路而已。
即或因他人攻擊,迫不得已自我防守,亦當止惡即止,余下的事,交付有司,切不可有“老子打死你這禍害,了不起償命便是”的蠢才想法。
對社會安全的信任感,來源于外界的影響,也來源于自我認知。
若自認惡人,專行惡事,自然也認定人人如此,于是以已惡流毒于近身處,人人自危。
若自認良善,專行正直之事,亦認定世間好人多,漸漸沁染周圍懵懂之人,于是旁人便日趨自重。
若有良善之人處惡人谷,倒也不必獨自硬杠惡魔,盡已所能遠離,不能救的切莫強出頭,免得受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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