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zhàn)山為王】謀律 95(現(xiàn)代,懸疑,破案)顧法醫(yī)x陳警官

五名死者,三男兩女性別不同。最年長者28歲,最年輕者20歲。所以這可能是兇手獵捕的一個年齡范圍,20一30歲之間。
這五名死者的身體上都有著捆綁的勒痕在,也就是說死前他們都是被擄走或者說被蒙騙走后,然后遭遇了兇手的殺害。
現(xiàn)在第一個問題來了,這三男兩女當中文化程度不一樣。有沒上過什么學常年呆在家的,也有高等院校畢業(yè)的學生,更有一位也就是第三位死者錢明。
這個錢明初中畢業(yè)學歷不高但打過工創(chuàng)過業(yè),甚至還曾經(jīng)辦起過一家小公司,雖然經(jīng)營不善而倒閉。但他后幾年去過的地方很多,所以可以側面證明這個人的社會閱歷不淺。
五位死者體內都沒有檢測到致暈藥劑的成分存在,每個人從失蹤到拋尸都沒有超過24小時,是一個什么樣的人能夠將他們同時擄走或者同時騙走的?
擄走的話可以多人作案。但要是被兇手騙走呢?可能性有多大?
一個擄。
一個騙。
兩者之間的意思。完全是天壤之別。
擄走的話,就必須要有著多人作案才方便行事,好比三大賊王聚首綁架案。
但要是騙的話,那難度系數(shù)可就不一般的高了。
這五個人里面,有高學歷的有社會閱歷深的。雖然也有沒什么閱歷的年輕小姑娘。但這五個人都被騙殺總覺得可能性不大。
陳宇調出了一份案卷,是LS市警方所找尋到的五個死者最后失蹤的地點。
其中第一位死者姜朵是整個案子里年齡最小的,也是兩個女性之一,姜朵,幼師專業(yè)任職于LS市花鼓縣一家民營幼兒園。
她的失蹤地點根據(jù)當?shù)鼐降恼{查,確認為距離幼兒園三公里到五公里之間的一個范圍。那個范圍沒有監(jiān)控,但其他有監(jiān)控的地方均沒有拍到死者姜朵。
再就是第二位死者魏峰,大學學歷,恰好在實習假期的過程中回到了家,是五個死者之中學歷最高的那位。他的失蹤路段同樣沒有監(jiān)控,是距離花鼓縣百公里外的另一座縣城。
第三位死者錢明,第四位譚穎,第五位黃霖,可以說五個死者兇手都避開了監(jiān)控。他所選擇殺人的地方,也在于監(jiān)控盲區(qū)或者說完全無監(jiān)控的鄉(xiāng)下一帶。
這一點是可以看出兇手對LS市以及LS市所屬縣城都是非常熟悉的。每一個死者之間的距離都有著短則十幾公里,長則百公里的距離。
當然第一位死者和第二位死者之間也有一個很詭異的時間差!
第一位死者姜朵與第二位死者魏峰被害的時間差為一周的時間,但魏峰與第三位死者錢明被害的時間差為五天。
錢明與第四位死者譚穎之間的距離也有上百公里,時間差為10天。最后的黃霖與譚穎之間相差三天!
陳宇猜測是因為他們之間的距離所以產生了這個時間差,1和2之間距離百公里,遇害時間差為一周。2和3之間的距離相差五十公里,死亡時間差為5天,而距離最短的4和5只有十幾公里死亡時間為三天。
最長的時間是第三位與第四位死者,相距110公里,相差10天!
陳宇有些奇怪,這個兇手將以LS市為中心周邊的幾個縣城全部都了解了,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就是為了湊起五個人組合個1?
距離的不同帶來的影響是下一次作案的時間,難道兇手是靠步行的?百公里的距離只要有一個交通工具,都可以在兩三個小時內到達了。
如果有高速的話,,甚至一個小時多點就可以到,兇手為什么距離越長,殺人的間隔期也越長?給人的感覺就像是在步行。
時間,地點,乃至于人物上都完成呈現(xiàn)出了毫無關聯(lián)的特點來。這一起案子比江圣的那一起案子還要顯得像隨機殺人案,或者說這就是一起隨機殺人案。
或許兇手是在踩點?但是也不太像,如果是踩點的話不會讓時間上的差距變得這么明顯!還是說,兇手故意這么做的?他犯得著這么故意弄?
結合案卷上的信息,五個死者完全是每天都要從他們的失蹤路段經(jīng)過的上學或是工作,或是有事務。
難道他是走到哪兒殺到哪兒?他萌生了殺人的想法,但他完全不需要在乎時間。
甚至于一天的時間對于無所事事的他來說,可能是無比的漫長。行走,或許是他唯一消磨時間的方法,甚至于他的殺人計劃里根本就沒有將命案引出的五個地點當做目標?
他只是恰好的走到了花鼓縣,然后恰好的遇到了在監(jiān)控盲區(qū)里的第一位死者姜朵,然后他把姜朵殺了。
同理,他又恰好走到了百公里外的南山縣,遇到了第二位死者魏峰。把他殺了!
接著第三位,第四位。第五位,全部如此。
可是這也太隨機了吧?可如果是的話,他怎么就那么好的把握到每個地方都沒有監(jiān)控?要知道有些地方的監(jiān)控根本就不在明處!
這隨機性太明顯,反倒是讓人生疑。還有,兇手殺人拋尸同樣是沒有痕跡的,沒有人知道他在哪里殺的人,又是怎樣拋的尸。
但這要是隨機的話,這兇手的運氣豈不是爆炸了?走哪兒老天爺都給他布置了個完美的殺人現(xiàn)場。以及一條隱蔽性足夠的拋尸路線?
也許那些地方他根本就不止去過一次。而是在他的生活里去過了很多很多次,多到兇手自己都數(shù)不過來。
就好比他早已經(jīng)記錄好了地點,比如LS市下轄三個區(qū),9個縣城。在兇手過往的生活里整個LS市的路段他都了解,只不過他了解的目的一開始并不是為了殺人。
只是在殺人時他的生活經(jīng)歷幫助他有了這樣的經(jīng)驗!
?
陳宇不禁想到記憶里兒時那些或是騎著車,或者是開著三輪在每一個村莊叫賣著各種各樣商品的走貨郎。
在陳宇的兒童時代,賣水果的、賣麻花的、賣糖葫蘆的人,很多都不是他們當?shù)氐目谝簟?/p>
有些來自于其他的縣城,有些甚至是其他省份的人。
那種至今還存在,只是越來越少了。
兇手會是這個群體里的嗎?
可這起案子里,,死者沒有丟失任何的財物,失蹤前身上有什么被拋尸后身上也還有什么。
女性死者也沒有遭遇過身體上的傷害,兇手殺人到底求的是什么?
殺戮的快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