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西漢盛世:武帝治下的西漢王朝真像史書里寫的那么繁華升平嗎


本期話題
作為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黃金時代,漢武帝劉徹統(tǒng)治西漢的這幾十年經(jīng)常被史家描述為輝煌盛世。
但歌舞升平、繁華富庶只是金幣的一面,而另一面,在獨尊儒術(shù)、仁義為治的宣傳下,劉徹的帝國實則酷吏肆虐,民生艱困。這究竟是一個什么樣的時代?儒生與酷吏,又分別在這個時代中扮演了怎樣的角色呢?

公孫弘去世一個半世紀(jì)后,東漢史學(xué)家、虔誠的儒家信徒班固追憶前朝往事,懷著無限的感慨寫下了這段史贊:
公孫弘、卜式、兒寬皆以鴻漸之翼困于燕雀,遠(yuǎn)跡羊豕之閑,非遇其時,焉能致此位乎?
是時漢興六十余載,海內(nèi)乂安,府庫充實,而四夷未賓,制度多闕,上方欲用文武,求之如弗及。始以蒲輪迎枚生,見主父而嘆息。群臣慕向,異人并出。卜式試于芻牧,弘羊擢于賈豎,衛(wèi)青奮于奴仆,日磾出于降虜,斯亦曩時版筑飯牛之朋矣。漢之得人,于茲為盛。
——《漢書·公孫弘傳》

在一個國富民強、薄海偃然的盛世,抱道君子如公孫弘等乘風(fēng)遇時,一飛沖天。他們和那個奮發(fā)飛揚的年代彼此成全,相互輝映,共同寫就了一段偉大的傳奇。
班固此贊以氣御文,讀來不能不令人動容。但我的動容僅限于對班固的文章藝術(shù)致敬,卻不包含對公孫弘以及他所身處的那個時代的憧憬。因為司馬遷說,雖然公孫弘對孝武帝逆來順受、唯命是從,但作為當(dāng)朝丞相,他并沒有完成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自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臣下取漢相,張湯用唆文決理為廷尉,于是見知之法生,而廢格沮誹窮治之獄用矣。其明年,淮南、衡山、江都王謀反跡見,而公卿尋端治之,竟其黨與,而坐死者數(shù)萬人,長吏益慘急而法令明察。
當(dāng)是之時,招尊方正賢良文學(xué)之士,或至公卿大夫。公孫弘以漢相,布被,食不重味,為天下先。然無益于俗,稍騖于功利矣。
——《史記·平津侯列傳》
儒家先圣孔子曾說“導(dǎo)之以德,齊之以禮,(民)有恥且格”(《論語·為政》)。孝武帝之所以抬舉公孫弘,將這個早年牧豕海上的布衣書生封為平津侯,擢為宰相,無疑還是希望他能以身作則,實踐孔圣人的三句名言。
只可惜,公孫弘為之付出了努力,卻事與愿違。西漢的社會道德不但沒有提高,風(fēng)俗不但沒有改良,甚至還朝相反的方向越走越遠(yuǎn):“稍鶩于功利矣”——“稍”字在這里應(yīng)該作“漸趨”講,就是說社會矛盾漸趨尖銳甚至有了激化的傾向。如果不用嚴(yán)刑峻法加以彈壓,根本就鎮(zhèn)不住。這已不是“導(dǎo)之以德”而是“導(dǎo)之以政”,不是“齊之以禮”而是“齊之以刑”。
孔子最不愿意看到的結(jié)局卻在西漢王朝不可避免地上演,作為位極人臣的儒林領(lǐng)袖,毫無疑問這是公孫弘的失敗,更是西漢儒學(xué)的失敗。


關(guān)于這一點,公孫弘自己也是坦然承認(rèn)的。元狩元年(即公元前122年)他曾就此上書武帝,要求引咎辭職:
淮南、衡山謀反,治黨與方急。弘病甚,自以為無功而封,位至丞相,宜佐明主填撫國家,使人由臣子之道。今諸侯有畔逆之計,此皆宰相奉職不稱,恐竊病死,無以塞責(zé)。乃上書曰:
“(中略)今臣弘罷駑之質(zhì),無汗馬之勞,陛下過意擢臣弘卒伍之中,封為列侯,致位三公。臣弘行能不足以稱,素有負(fù)薪之病,恐先狗馬填溝壑,終無以報德塞責(zé)。愿歸侯印,乞骸骨,避賢者路。”
——《史記·平津侯列傳》
在孝武一朝,丞相可是高危職業(yè)。據(jù)《漢書·百官公卿表》載,伴虎而眠,不得善終的丞相多達5位:
公元前118年,丞相李蔡有罪自殺;
公元前115年,丞相嚴(yán)青翟有罪自殺;
公元前112年,丞相趙周下獄死;
公元前91年,丞相公孫賀下獄死;
公元前90年,丞相劉屈氂下獄腰斬。
公孫弘既不稱職,嚴(yán)以馭下的孝武帝為什么不懲罰他呢?不但不懲罰他,這位不稱職的宰相既已主動提出了辭呈,孝武帝又為什么還要款言慰留,讓他平平安安地薨逝在宰相的職位上?
這些問題認(rèn)真解釋起來很復(fù)雜,但尋繹答案的線索卻不難找:公元前122年正值淮南王劉安謀反事發(fā)。公孫弘承認(rèn)是自己身為宰相,卻沒能表率公卿,和輯君臣,因而提出引咎辭職。如果事發(fā)當(dāng)時,公孫弘僅僅遞上一份辭呈來為自己的失職作交代,恐怕在孝武帝那兒是交代不過去的——失職過后還敢撂挑子,再慈眉善目的主子也不會容忍這樣荒唐的奴才,更何況孝武帝還是令人生畏的嚴(yán)君。
那除了遞上辭呈,公孫弘還做了哪些補救措施呢?《史記》載:
是時故辟陽侯孫審卿善丞相公孫弘,怨淮南厲王殺其大父,乃深購淮南事于弘,弘乃疑淮南有畔逆計謀,深窮治其獄。河南治建,辭引淮南太子及黨與。
——《史記·淮南衡山王列傳》

淮南王劉安的反叛蓄謀已久,至少在孝景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54年)吳、楚七國之亂爆發(fā)的時候,他就已經(jīng)明確流露出背叛中央的企圖。公元前122年十一月孝武帝正式批準(zhǔn)大興刑獄之前,丞相公孫弘先一步嗅到了劉安謀反的氣息。
為了對上有所交代,在孝武帝尚未拍板的情況下,公孫弘徑直動手,以除惡務(wù)盡的態(tài)度窮治淮南方面的相關(guān)涉案人員,并用拷問獲取的證據(jù)推動了孝武帝的決策。最終,多達數(shù)萬人因為牽連進這樁反案而丟掉了性命。
公孫弘在淮南謀反案中的表現(xiàn)破壞了他苦心經(jīng)營的公眾形象:很久以來,他一直以儒者自飾,如今卻又變回了酷吏。
儒林之內(nèi),那些孔子的真信徒,堅持“導(dǎo)之以德,齊之以禮”的儒生們對這樣的大開殺戒是不贊同的,比如那個當(dāng)著孝武帝的面抨擊淮南謀反案而丟掉性命的太學(xué)博士狄山。公孫弘要借懲治劉安來逃死塞責(zé),他不能越俎代庖,親自操刀。因為限于朝廷體制,宰相的職權(quán)只是“上佐天子理陰陽,順?biāo)臅r,下育萬物之宜,外鎮(zhèn)撫四夷諸侯,內(nèi)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焉”(《史記·陳丞相世家》),大案要案須由主管刑辟的廷尉張湯來經(jīng)辦。
于是乎我們看到,張湯這個被博士狄山斥為“詐忠”的劊子手卻在審理淮南反案時得到了公孫弘的鼎力支持,甚至連上報孝武帝的終審意見也是由公孫弘和張湯聯(lián)合署名的。

脫下儒袍,換上法衣。公孫弘的急中生智為他贏得了孝武帝的諒解。但從此孝武帝設(shè)計的外儒內(nèi)法的統(tǒng)治格局卻逐漸失衡。儒家的道德教化既已被證明無效,獨尊儒術(shù)便只剩下一具空洞的軀殼,里面填塞的全是酷吏統(tǒng)治的血腥之物。
淮南反案的次年,公孫弘去世了。因?qū)徖砘茨戏窗付畹梦涞蹥g心的張湯升任御史大夫,成為了國家大政方針的實際制定者:
會渾邪等降,漢大興兵伐匈奴,山東水旱,貧民流徙,皆仰給縣官,縣官空虛。于是丞上指,請造白金及五銖錢,籠天下鹽鐵,排富商大賈,出告緡令,鋤豪強并兼之家,舞文巧詆以輔法。
湯每朝奏事,語國家用,日晏,天子忘食。丞相取充位,天下事皆決于湯。百姓不安其生,騷動,縣官所興,未獲其利,奸吏并侵漁,于是痛繩以罪。則自公卿以下,至于庶人,咸指湯。湯嘗病,天子至自視病,其隆貴如此。
——《史記·酷吏列傳》

表面上看,西漢治術(shù)由教化轉(zhuǎn)入刑辟似乎是由淮南謀反案這樁偶然事件引起的,但實際上,這個轉(zhuǎn)變的背后隱藏著更加深刻的必然性。
“導(dǎo)之以德,齊之以禮”,要貫徹這種以德治國的方略,前提是必須建立一套全社會公認(rèn)的道德規(guī)范和行為準(zhǔn)則。而要平民百姓自愿遵守這套準(zhǔn)則,接受政府的教化引導(dǎo),執(zhí)政者便不能不與民同利。《孟子》說:
文王之囿方七十里,芻蕘者往焉,雉兔者往焉,與民同之。民以為小,不亦宜乎?臣始至于境,問國之大禁,然后敢入。臣聞郊關(guān)之內(nèi)有囿方四十里,殺其麋鹿者如殺人之罪。則是方四十里,為阱于國中。民以為大,不亦宜乎?
——《孟子·梁惠王下》

在孝武帝當(dāng)家做主的那些年里,他的許多政策尤其是經(jīng)濟政策顯然不像孟子口中的周文王而更像齊宣王。武功爵,鹽鐵專賣,算緡與告緡……,制定這些政策的初衷無一不是為了盤剝百姓的私產(chǎn)以充實國帑,填補西漢政府因?qū)ν鈶?zhàn)爭造成的巨額赤字。
既然要與民爭利,政府和百姓之間還有什么道理可講?只能撕下德化的假面具,靠嚴(yán)刑峻法迫使百姓就范了:
(王溫舒)事張湯,遷為御史。督盜賊,殺傷甚多,稍遷至廣平都尉。擇郡中豪敢任吏十余人,以為爪牙,皆把其陰重罪,而縱使督盜賊,快其意所欲得。此人雖有百罪,弗法;即有避,因其事夷之,亦滅宗。以其故齊趙之郊盜賊不敢近廣平,廣平聲為道不拾遺。
——《史記·酷吏列傳》
搜刮民財勢必會激化官民矛盾。為了彈壓各地民怨的抬頭,一個又一個酷吏被孝武帝當(dāng)作救火隊員派了出去。他們在地方上舞文弄法,制造恐怖氣氛,百姓被迫噤聲。
這種杜民之口甚于壅川的危險局面竟然被粉飾為“道不拾遺”,當(dāng)作政績上報朝廷。而接到報告的孝武帝不知是被地方官員的媚辭所迷惑呢,還是故意揣著明白裝糊涂,不但肯定了地方政府的治理成績,還一再為主持政府工作的酷吏鷹犬加官進爵。

自秦朝以降,中國歷代王朝的統(tǒng)治都必須植根于脆弱的小農(nóng)經(jīng)濟。一個個力田納稅的農(nóng)民就像一粒粒富含養(yǎng)分的泥沙,集合起來共同護持住西漢王朝這棵參天大樹的根本。當(dāng)農(nóng)民在經(jīng)濟盤剝和酷吏統(tǒng)治的雙重壓力下破產(chǎn)流亡,淪為流寇盜匪的時候,就好比泥土逸出了樹根的掌控,漸漸匯成渾濁的洪流。《史記》說:
自溫舒等以惡為治,而郡守、都尉、諸侯二千石欲為治者,其治大抵盡放溫舒,而吏民益輕犯法,盜賊滋起。
南陽有梅免、白政,楚有殷中、杜少,齊有徐勃,燕趙之閑有堅盧、范生之屬。大群至數(shù)千人,擅自號,攻城邑,取庫兵,釋死罪,縛辱郡太守、都尉,殺二千石,為檄告縣趣具食;小群以百數(shù),掠鹵鄉(xiāng)里者,不可勝數(shù)也。
——《史記·酷吏列傳》
要徹底地根治匪患,關(guān)鍵是要設(shè)法保障民生,阻斷良民淪入盜匪的通路。而孝武帝采取的解決方法卻正相反:匪患越是嚴(yán)重,越要重用酷吏進行剿殺。這就好比要澄清因水土流失而渾濁的河水,不但不培根固本,反而用高壓水槍使勁沖刷,河水當(dāng)然不可能為之一清,結(jié)果只能造成更加嚴(yán)重的水土流失。
匪患猖獗,孝武帝為了迫使地方政府加大打擊力度,不得已自上而下,層層加碼,以極端的手段懲罰那些“作為不力”的地方官員??墒浅⑴罢桓?,盜匪剿不勝剿,被逼到窮途末路的地方官員無力肅清匪患,只好頂著殺頭的風(fēng)險,在上報朝廷的公文里做手腳了:
其后小吏畏誅,雖有盜不敢發(fā),恐不能得,坐課累府,府亦使其不言。故盜賊寖多,上下相為匿,以文辭避法焉。
——《史記·酷吏列傳》

窮途末路。從公孫弘到張湯,從外儒內(nèi)法走向獨任酷吏。孝武帝終于把他的王朝帶入了一片泥濘的沼澤。
當(dāng)孝武帝在困境中掙扎彷徨的時候,不知他是否會偶然想起那個含冤九泉的博士狄山,是否會為自己曾經(jīng)的決定流露出一絲悔恨。但即便他會這樣做,那些長眠地下的“無知愚儒”也再沒有機會看到了……
參考文獻:
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司馬光《資治通鑒》;王先謙《漢書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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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晉公子
排版|奶油小肚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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