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買了雇主責任險或團體意外險,對你有什么區(qū)別?
公司給員工購買了雇主責任險或者團體意外險。如果員工受傷了,兩個險種有什么區(qū)別?
第一,無論公司買哪種,都不能免除公司給員工買社保的強制義務。
團體意外險相當于員工福利保險,受益人只能是員工本人或其近親屬,因此保險金只能打入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賬戶,不能免除企業(yè)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職工在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后,還可以主張團體意外險的賠償。
第二,雇主責任險的受益人是企業(yè),所以保險理賠款是打到企業(yè)賬戶的。職工發(fā)生工傷,部分費用需要用人單位支付。
如果雇主購買了雇主責任險,雇主向員工支付了這部分費用后,雇主也就是你用人單位可以通過與保險公司的約定再向用人單位進行支付,這樣就完成了轉移支付。
簡單來講,工傷保險是企業(yè)必須為員工購買的強制保險,而團體意外險和雇主責任險是可以選擇購買的。
雇主責任險是轉嫁企業(yè)的風險,而團體意外險相當于是給員工的福利。
你明白了?歡迎評論區(qū)留言。關注我,了解更多工傷與交通事故法律知識。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