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神話傳說中的怪物,民間“打旱魃”習俗的由來
旱魃是中國古代神話傳說中引起旱災的怪物。其實旱魃最初的形象并不是僵尸,旱魃的傳說起源很早,最早詩經(jīng)《云漢》中是這樣描述旱魃的“旱魃為虐,如惔如焚。”意為旱魃所到之處已造成的嚴重災難,大地如火燒般熾熱干旱,由此可見旱魃的破壞力。雖然沒有明確描述外貌 ,但估計長得也不會好看到哪里去。

《山海經(jīng)·大荒北經(jīng)》中是這樣形容旱魃:“有人衣青衣,名曰黃帝女魃?!焙调勺兂闪松碇嘁绿炫?,并且?guī)椭S帝打敗蚩尤。話說當年黃帝大戰(zhàn)蚩尤,蚩尤請來風伯雨師,使得狂風暴雨大作。黃帝則請來女魃,使風消雨止,打敗蚩尤,并將蚩尤殺死。后來女魃并沒有回到天上,特別喜歡在人間游蕩,而她所居之處,常年無雨。這女魃就是旱魃。

漢代以后,有關旱魃的傳說越來越多,“旱魃”的形象也各不相同。
有的把“旱魃”說成是一只怪獸。
如漢代的《神異經(jīng)》中就說魃“長二三尺,裸形,而目在頂上,走行如風”,并說魃出現(xiàn)的地方必有大旱。但只要捉住這只怪獸并將其投入廁所,旱災就會消除。清人袁枚的《子不語·旱魃》中,也說旱魃是“猱形披發(fā),一足行”的怪獸,并說捉住將它燒死,就能除旱致雨。袁枚《續(xù)子不語》又說:“尸初變旱魃,再變即為犼。”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卷七:“近世所云旱魃,則皆僵尸,掘而焚之,亦往往致雨?!倍鸥Α镀咴氯铡吩姡骸巴瞬睾抻陰煟〔铰労调?。”
也有的把“旱魃”說成婦女生出的妖怪。
如宋人朱彧在《萍州可談》中說,民間傳說有的婦人能生下像鬼一樣的妖怪,如果不捉住它就會飛走,這就是旱魃。因此,要消除旱災,首先就要嚴懲生了妖怪的婦女。嚴懲的方法是將認定生了妖怪的婦女捉住,押到神壇上曝曬,據(jù)說這樣就能求下雨來。也有的地方向婦女身上潑水。如有一年中原地區(qū)大旱,有人造謠說某家的婦女生了旱魃,于是眾人便將這名婦女揪了出來,一起向她身上潑水,謂之“澆旱魃”。其實這哪里是什么除旱求雨?分明是借機誣陷好人,打擊報復。

還有的將死人的骨骸當作“旱魃”。
如漢代大儒董仲舒在其《春秋繁露·求雨》中說,求雨時須“取死人骨埋之”。傳說東漢河南尹周暢為解除旱情,將洛陽城邊一萬多具客死者的骨骸妥善埋葬,結果如愿得雨。由此可見,當時人們已把尸骨同旱災聯(lián)系在了一起。約至明代,尸骨也便成了旱魃了。
民間傳說宋真宗時,旱魃作怪,竭鹽池之水。真宗求助于張?zhí)鞄?,天師就派關羽去降伏。關羽苦戰(zhàn)七天,降伏了妖魔。真宗感其神力,封為“義勇武安王”。這一天恰好是農(nóng)歷五月十三日,后民間便多于是日舉辦關帝廟會,祈求關帝顯靈逐魔消災、普降甘霖,并把這天稱為雨節(jié)。且以為是日必雨,所謂“大旱不過五月十三”。倘若不雨,則求之關帝必驗。

民間傳說
宋代的志怪筆記《夷堅志》記載,有一個叫劉子昂的人娶了妾,有道士見劉子昂臉上有妖氣,便斷定他娶的妾不是人。
劉子昂不信,道士就來到劉府,讓人挑了十幾擔水,倒在院子里,院里都是水,唯有一個角落“水至即干”,在此處挖掘,發(fā)現(xiàn)“巨尸偃然于地”,該尸“僵而不損”,這就是旱魃,劉子昂定睛細看,不是別人,正是新娶的妾。

這具宋代的僵尸,有能力將地表的水吸干,尸體被挖上來的那一刻,原本的晴空萬里瞬間電閃雷鳴,下起了大雨,這類僵尸會吸水致旱的說法,為后來人們把僵尸和旱魃聯(lián)系在一起提供了證據(jù)。
在山東,過去每遇干旱,把新埋的尸體當旱魃打的風俗十分普遍。據(jù)《大清律例·賊盜·發(fā)冢》的記載,清嘉慶九年,高密久旱不雨,有人發(fā)現(xiàn)年初病故的村民李憲德墳土潮濕,便紛傳李死后變成了旱魃。
各村民眾不顧李家阻攔,刨墳開棺,見李的尸體尚未腐爛,更加確信李就是旱魃,不由分說將尸體燒毀。李家將掘墓者告上公堂。此案無成例可循,最后刑部將領頭人仲二以“發(fā)冢開棺見尸律”判了個“擬絞監(jiān)候”罪(相當于現(xiàn)代的死緩),才將此案了結。

鄉(xiāng)村中認為旱魃是死后一百天內(nèi)的死人所變。變?yōu)楹调傻乃廊耸w不腐爛,墳上不長草,墳頭滲水,旱魃鬼會夜間往家里挑水。只有燒了旱魃,天才會下雨。魯中一帶鄉(xiāng)村中燒旱魃習俗延續(xù)至二十世紀六十年代。
民間對付旱魃的方式
在中國古代,主要是使用童子尿與黑狗血來對付旱魃。童子尿與黑狗血也是古代降妖辟邪中主要使用的物品。

明清時期以僵尸為“旱魃”的觀念十分流行,由此也派生出“打旱骨樁”、“焚旱魃”等求雨習俗,《明史》中記載的民俗說,每遇干旱,人們便發(fā)掘新葬墓冢,將尸體拖出,殘其肢體,稱作“打旱骨樁”。雖然明王朝下令禁止此風流行,但直至清代,此風在民間仍很盛行。有意思的是這種風氣也見之于外國。如俄羅斯有些地區(qū)的農(nóng)民,一旦遇到旱災,便常去挖出喝酒醉死人的尸體,將其沉入最近的沼澤或湖泊之中,甚至也有殘其肢體的行為,以此來求得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