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籃球,非個人對抗性游戲!

足球與籃球運動有很多相似之處,首先,兩者都屬于身體強對抗運動,仔細觀察,特別是無球隊員在空間位置上的爭奪,其手腳并用之處,充滿了“暴力”的接觸。相信也正是因為有對抗,有對抗的技巧,這兩項運動才得以滿足人們觀賞的欲望。
其次,這兩項運動不但有身體對抗,還將力量、速度、靈敏、彈跳等元素融入至球場當中,它們不像百米競賽,一個人使出洪荒之力就完事了。它需要技巧、需要隱忍,需要配合,需要頭腦的判斷等等。所以,它們的觀賞性更高,喜歡的人更多。
這幾天看足球世界杯,越看越覺得跟籃球運動有太多的相似之處。在比賽中,球只有一個,而一個人觸球也就是意味著其余的進攻參與者是以無球的狀態(tài)呆在場上。傳球既是分享,傳球意味著與隊友建立連接。

而盤帶球或者運球可以讓我們有投籃或射門的機會,同時可以吸引防守者的注意力,給隊友創(chuàng)造得分機會。而什么時候該自己運球,何時該傳球,除了技術(shù)、體能做支撐以外,頭腦的認知及經(jīng)驗,甚至自己對這項運動的看法(理念),會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對比內(nèi)馬爾、C羅與梅西,在何時該自己帶球,何時該傳給隊友這個問題上,梅西做的最好,C羅次之,內(nèi)馬爾最差。很明顯,內(nèi)馬爾每次接到球后,球在其腳下的時間明顯要長。因此,隊友的很多機會都被內(nèi)馬爾的帶球所耽誤了。
難道梅西沒有自己帶球而浪費機會的時候嗎,當然有!只是比例不同,而且是顯著的不同。10次里面有2次,跟10次中有7次,把這個比例放到一整場又或者一個賽季里,這個差別產(chǎn)生的影響是極大的。
同樣,把它放到籃球比賽里也是如此,一名球星,一名得分手,首先需要的是自己能夠穩(wěn)定的得分。而區(qū)分球星與巨星的一個差距是:巨星在能夠保證自己穩(wěn)定得分的同時,還可以為隊友創(chuàng)造良好的得分機會。

我自己非常喜歡艾弗森這位球員,很勵志。但是,從今天討論的角度去看,他在分享球這個方面做得很差,幾乎每一次都是到了迫不得已的地步,才被迫將球傳給隊友。而庫里、詹姆斯等球員,在這個方面要優(yōu)秀的多。如果艾弗森能夠在自己得分的基礎(chǔ)上,還能傳一手好球,相信會有冠軍在手。
而超級巨星與巨星的區(qū)別在于:超級巨星在能夠自己穩(wěn)定得分的基礎(chǔ)上,不但可以為隊友創(chuàng)造得分機會,還能夠帶領(lǐng)球隊拿到冠軍。當然,這在足球比賽中更難,因為場上11個人,需要更多的凝聚力,僅靠1-2個人的發(fā)揮,根本不可能實現(xiàn)。
但仔細觀察梅西的踢法,他充分具備這樣的潛質(zhì)。他在什么時候該自己帶球,什么時候該分給隊友這個問題上,做的十分巧妙與完美,內(nèi)馬爾則要差很多。
我非常能理解那些得分出色的球員,通過一場一場的比賽,不斷證明自己的得分能力,得到隊友的信任與依賴,逐漸形成強大的自信心。但與之而來的,是不再信任隊友,強行出手的次數(shù)增多,不合理的打法增多。
時間一久,雖然隊友表面上沒有說什么,但相互之間的關(guān)系已經(jīng)發(fā)生變化,可能你的隊友還是會把球大概率的傳給你,但是教練和你都感受到,大家打球的積極性在下降,無球跑動的次數(shù)在逐漸減少,防守的熱情沒有了等等。

道理很簡單,籃球是一項集體運動,是一項團隊協(xié)作的競賽。當一名球員過多的粘球、不傳球、自己不合理支配球的時候,也就意味著其他人無法從這個比賽中獲得快樂與正反饋。
想一想,當你通過自己的擺脫技巧跑出一個空位來的時候,你示意傳球,可此時球在核心的手里,他視而不見。下一個回合,你再一次跑出一個難得的得分機會,他依舊無動于衷。
試問自己,我們可以堅持多久?我們還愿意繼續(xù)奔跑下去嗎。我們還愿意拼命的回防嗎。反過來,如果一名擅長得分的球員,他的傳球技術(shù)同樣出色,那他就具備巨星的潛質(zhì)。因為,他比其他球員多了一個輪子在走路。
然而,同樣是場均20分,一名球員全部來自個人的運球單打技術(shù);另外一名球員,有10分來自跑動后的接球投籃技術(shù)。這其中的差別不言而喻(或許你想到了某位球員)。

沒錯,一名球星,不但要看他能得多少分,還要看得分的方式。得分的方式不同,意味著一名球員在場上的效率不同,在場上支配球的時間不同,在場上為隊友創(chuàng)造機會的概率不同。而在這方面,15、16年的湯普森或許可以很好的詮釋這一點。
說來說去,我們討論的主題其實就一個:什么是團隊運動。一名球員得分能力出眾,放在一對一的單挑比賽里或許就是超級巨星。而在足球與籃球比賽里,從來都不是一個人的游戲??辞暹@一點,至關(guān)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