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小辭典·儒法斗爭史部分》3.3.5 仲長統(tǒng)
【本文轉載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僅供學習參考】
5、仲長統(tǒng)(公元179—220年)
? 東漢末年進步的思想家。字公理,山陽高平[1]人,做過尚書郎,一度參與丞相曹操主持的軍事工作。他出身地主階級,生長在黃巾農民大起義年代,對漢末腐朽的社會政治十分不滿,敢于抨擊,主張變革,具有尊法反儒傾向。
? 他反對儒家宣揚的天命論,提出“人事為本,天道為末”[2]的觀點。他認為所謂天命,不過是“偽假天威”來愚弄別人。他說,歷代的帝皇都是靠暴力征服別人,取得政權維持政權的,根本不是上天的福佑;而王朝的崩潰,是由于這些“愚主”腐化墮落,壓榨人民,引起人民反抗,決不是上天的降禍。朝代的治亂、興亡是“天道常然之大數”,是歷史的必然過程,完全不是由天命決定的。
? 他的社會改革思想具有明顯的法家傾向。他認為凡是有利于時代的措施,就應該實行。反之,則要改變。所以“行于古有其跡[3],用于今無其功者,不可不變”[4]。他提出十六條改革社會的主張,其中:任人“唯賢是親”,“不徇私情”,“嚴禁令以防僭差[5],信賞罰以驗懲功”;“急農桑”、“去末作[6]”,以及訓練武士,“修兵器”,“存守戰(zhàn)”[7]等都體現出“法治”思想。
? 他反對儒家的尊卑有序、貴賤有別、君臣父子等綱常說教,把論種族門第,對富貴、名人不敢“正是非”、論刑法以及“向盛背衰”等現象都稱為“俗”和“賤”;他認為對父母不正確的意見可以不聽從,“可違而不違”,也是“不孝”。
? 他堅持唯物主義自然觀,反對宗教迷信思想。他說,人們所以尊重天之“道”,只是要按照星辰的運行,四季的變化來從事耕種和各項工作。他強調人的主觀努力,認為“天為之時[8],而我不農,谷亦不可得而取之”[9],只有按照季節(jié),“始之耕田”,才能豐收。他尖銳地揭露讖緯迷信的荒謬性,指出那些求鬼神、卜吉兇的人既然不能使自己“家室滑利,子孫貴富,而望其能致之于我”[10],豈不是荒唐可笑?他斥責這些巫醫(yī)卜祝是“下愚不齒之民”。
? 仲長統(tǒng)在漢末讖緯迷信盛行、孔孟儒學獨尊的情況下,敢于向這些逆流邪說開炮,表現了他的勇敢戰(zhàn)斗精神。當時的人稱他為“狂士”。但是,他反儒斗爭是很不徹底的。他在反對土地兼并時,對井田制又抱有幻想。他猛烈抨擊漢王朝的專制腐化,但又有悲觀失望的情緒。另外,他對秦始皇統(tǒng)一六國的功績也不能正確地評價。著作有《昌言》一書,據史書記載有三十四篇,十多萬字,但早已散失,現只留存若干殘篇。
注:
[1] 今山東鄒縣。
[2] 《群書治要》卷四十五引。
[3] 有效。
[4] 《昌言·損益》。
[5] 越軌行為。
[6] 抑制商業(yè)。
[7] 《昌言·損益》。
[8] 氣節(jié)到了。
[9] 《齊民要術》序。
[10] 《群書治要》卷四十五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