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義主義】自然神論(1-2-1-1)——牛頓的“哲學”
1-2-1-1.自然神論(Deism)
代表人物牛頓
在場域論上場域是秩序構造出來的宇宙/統(tǒng)一體(universe),其中充滿了無窮無盡的秩序,因此場域不會與秩序發(fā)生沖突
在本體論上整個世界分為兩個實體:始因/第一推動(the?first?cause?of?the?Being/Eros)(古希臘的創(chuàng)世神是情欲之神Eroseros,整個宇宙的來源是其的心血來潮)和因和果/因果秩序(the?cause?and?effects/the?causal?order?of?beings)
在認識論上人的靈魂(psyche,意義源自“呼吸、吹氣”,代表人類的生命力)/意識體驗是由第一推動/愛欲創(chuàng)造且受因果秩序所支配(擁有自反性,可自己維持)?
在目的論上造物主創(chuàng)造世界后不再干涉,使世界按照自然法則自己循環(huán)運動
近代科學從自然神論中產生,將上帝去人格化,使其變成一個抽象的第一推動,限制了愛欲本身(人自己就能感受到的生命力),直到尼采,叔本華等人將愛欲重新恢復為人格化的欲望與意志,古典科學才變?yōu)?strong>現(xiàn)代科學,不再需要廣域的第一推動的假設,萬事萬物可以推動自己(在量子力學中萬事萬物都是自己的推動力——local?self?cause)在本體論上變得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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