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設計技術措施
交通量
2.4.1交通量是指單位時間(每小時、每日)內(nèi)通過道路上某一點(斷面)的車輛數(shù)
2.4.2交通量的主要分類。
年平均日交通量 (AADT):全年交通量總和除以全年總天數(shù),所得平均值即為 AADT,單位為
輛/日。2平均日交通量(ADT):觀測期間的車輛總數(shù)除以觀測天數(shù),所得平均值即為 ADT,單位為輛日。
3高峰小時交通量:一天內(nèi)的高峰期間連續(xù)60min 的最大交通量,單位為輛/小時。
4第30小時交通量:將一年當中8760個小時的交通量按大小順序排列,從大到小序號第 30的那個小時的交通量。
2.4.3設計交通量。
1設計交通量是指城市道路(路段、平面及立體交叉口)及其他交通設施在設計年限末年,所需通過的車輛數(shù)。道路設計交通量用于確定車道數(shù)、交叉口選型和交通信號及其他交通設施的設計等,通常用設計小時交通量來表示。
2在我國城市道路設計中,通常以設計年限末第 30小時交通量作為設計依據(jù)。設計小時交通量計算式:N=No·8
(2.4.3 -1)
當無第30小時交通量資料時,也可用年平均日交通量計算確定
N=N.·K·8
(2.4.3-2)
式中N一一單向設計小時交通量 (pcu/h);
Na一設計年限末的年平均日交通量 (pcu/d);
標簽:規(gu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