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韓人壽 | 帶你認識保險里的四種“人”
一、保險人
保險人是指一個具體的人嗎?不是的。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保險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要有法定資格。即保險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保險公司。
(2)保險公司須以自己的名義訂立保險合同。
二、投保人(交錢買保險的人)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投保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和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投保人須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3)投保人須是以自己的名義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當事人,須依保險合同的約定交納保險費。不論投保人是為自己的利益投保,還是為他人的利益投保,均要承擔保險費的交付義務。
什么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呢?不同投保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有不同的具體規(guī)定。就自然人而言,必須18周歲以上或16周歲以上但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且無精神性疾??;就法人而言,必須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財產或經費、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三、被保險人(享受保險保障的人)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
一般來說,在財產保險合同中,被保險人的資格沒有嚴格的限制,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在人身保險合同中,法人不能作為被保險人,只有自然人而且只能是有生命的自然人才能成為人身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此外,同一保險合同中被保險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數人,無論是一人還是數人,被保險人都應載明于保險合同中。
四、受益人(享受保險保障的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
受益人具有如下法律地位和特征:
1.受益人應當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在投保時指定,并在保險合同中載明。
2.受益人是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如果發(fā)生給付糾紛,受益人可以獨立行使訴訟權利,請求得到給付。
3.受益人無償享受保險利益,受益人不負交付保險費的義務,保險人也無權向受益人追索保險費。
4.受益人權利的行使時間必須在保險事故發(fā)生后,如果受益人在保險事故發(fā)生前死亡,受益權隨之消滅;如果受益人為騙取保險金而殺害被保險人,其受益權即被剝奪。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也可以變更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或變更受益人,必須經被保險人同意。
今天講的四種“人”共同構成了保險合同的主體,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和關系人。其中,保險合同的當事人包括保險人和投保人。保險合同的關系人包括被保險人和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