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出口日本海運要求
電動車以及含有鋰電池的產(chǎn)品出口日本都需要按危險品來運輸。
這類產(chǎn)品在上海港屬于9類危險品,船公司只接受按照危險品來訂艙,還有部分船公司干脆不接此類貨物。
電動車海運到日本可以直達兩個港口:橫濱和大阪港口。
注意:日本其他港口危險品拼箱不能指定,包括日本基本港名古屋,東京,神戶都需要中轉。
此類貨物海運整柜可以直達到東京,神戶,大阪,橫濱,名古屋等港口。
訂艙需要提供的資料:
委托書,英文版MSDS,危包證(部分產(chǎn)品可以免危包)
報關需要提供的資料:
報關單,報關委托書,箱單,申報要素等。
截單資料:
提單確認件,VGM,艙單表格,危險品上船表格等
上海電池貨代丹吉士王老師原創(chuàng),禁止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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