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的生活智慧》:壹、學(xué)天篇:12、禮之用,和為貴 | 曾仕強
學(xué)天第一
禮之用,和為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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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子曰:“禮之用,和①為貴。先王②之道,斯③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④,不以禮節(jié)之,亦不可行也?!?/span>
主旨
行禮要從容合節(jié),才算可貴。
注釋
①“和”是從容不迫。
②“先王”指古代圣王。
③“斯”是“此”,指禮。
④“知和而和”是指“知禮貴和”,而全心全意求從容不迫。
今譯
有子說:“禮的運用,以從容不迫為可貴。先王所有道理中,最美好的就在于禮。不論大事小事,都應(yīng)該依照這種要求去做。但也有行不通的,那就是知道禮要從容不迫。而全心全意想從容不迫,不知道以禮來節(jié)制,也就行不通了?!?/span>
引述
禮的后面,經(jīng)常加上一個“節(jié)”字,成為“禮節(jié)”。意思是禮多往往令人懷疑,還不如有所節(jié)制,來得合理。
一個社會的傳統(tǒng)習(xí)俗,以及所認可的善惡標準,所形成的共同習(xí)慣,便是禮。對社會中各個分子的行為,具有很大的約束力,構(gòu)成大家共同遵守的社會秩序。我國先賢以從容不迫的可貴精神,力求減少禮俗對個人的過分束縛。只要我們在從容不迫和以禮節(jié)制之間,找到合理的平衡點,就不會覺得禮教吃人,也不致過分隨便而令人吃驚,破壞了人與人之間的正常關(guān)系。
自我要求
(一)“禮”和“理”同音,似乎在提醒我們,禮也應(yīng)該合理。過與不及的禮,都不能達成“和為貴”的要求。人與人相處,固然和為貴,但是和要和得合禮,也就是合理,才不致和稀泥,令人厭惡。
(二)中華文化的精華,在“和”、“合”二字。和而能合,那就必須人人知所節(jié)制。凡事以合理為原則,才能夠在和諧中尋求密切的合作。
(三)若是只知道和氣,只求和諧,而不能用禮來節(jié)制,時間一久,便喪失了是非。這種和稀泥式的和,還不如不和。可見人人知禮、守禮,是和諧社會的必要基礎(chǔ)。
建議
禮多必詐,是一般人對于過分有禮的一種警覺。時時保持合理的禮貌,使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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