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殺賽場條例
總則
第一條 本條例嚴格依據(jù)憲法和法律進行制定。
第一部分 比賽舉辦方的義務與權(quán)利
第二條 比賽舉辦方有義務告知選手及其俱樂部比賽時間以及賽程。
第三條 在特定條件下,比賽舉辦方有義務為選手提供比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手機,電腦,耳機),并保證這些設備的正常運行。
第四條 比賽舉辦方有義務告知選手所在俱樂部比賽所采用的版型。
第五條 如果遇到突發(fā)狀況,導致比賽不能如期進行,比賽舉辦方有義務提前通知俱樂部,并酌情告知更改后的比賽時間。
第六條 如果比賽不采用設備,比賽舉辦方有義務為選手提供卡牌,并保證這些卡牌沒有特殊標記或損傷。
第七條 比賽舉辦方有監(jiān)管玩家對局中做出的行為的權(quán)利。
第八條 比賽舉辦方有權(quán)自主選定比賽版型。
第九條 選手做出違規(guī)行為時,比賽舉辦方有權(quán)對選手作出警告,罰下,禁賽等處理。選手禁止在比賽場地(賽場與休息室內(nèi))擲骰、打牌、打麻將,否則,按照賭博罪處理,判其禁賽懲罰。
第十條 選手有在開賽前向比賽主辦方報道的義務。
第十一條 選手有義務聽從比賽舉辦方和俱樂部的安排。
第十二條 在不違反本條例的前提下,選手可在游戲中的夜間或白天自主操作。
第十三條 如果參加比賽的其他選手做出了違規(guī)行為,選手有權(quán)對其進行舉報。?
第十四條 選手不得誘導其他選手作出違規(guī)行為。
第十五條 選手應當保護比賽設備的完整。如果在比賽過程中因突發(fā)情況造成設備的損壞,選手應及時向比賽舉辦方報告。此時,比賽舉辦方有權(quán)中止比賽,待設備被修復以后再繼續(xù)比賽,也可以選擇延期重賽或者宣判本局為流局。
第十六條 在參加比賽的過程中,選手不得危害他人生命健康或損害國家利益/國家形象。
第十七條 禁止任何誣告他人的行為。
第十八條 選手在比賽過程中遭遇身體不適,需要告知比賽舉辦方,此時俱樂部需要選派一名成員代替其參賽。
第三部分 比賽積分制度
第十九條 好人方每局積分變動為±1.5分,狼人方每局積分變動為±3分。
第二十條 一名好人在未出局的前提下使用技能造成對方玩家出局每次+2分,不設上限。一名狼人在出局的前提下使用技能造成對方玩家出局每次+1分,不設上限。
第二十一條 一名好人在出局的前提下使用技能造成對方玩家出局每次+1.5分,不設上限。一名狼人在未出局的前提下使用技能造成對方玩家出局每次+0.5分,不設上限。
第二十二條 投死一個對方陣營玩家+0.5分,投死一個己方陣營的玩家-0.5分。
第二十三條 因為對方主動技能出局的-1.5分,因為對方被動技能出局的-1分。
第二十四條 因為自身技能效果導致隊友出局的,隊友有技能-1.5分,隊友無技能-1分。導致自身出局的-1分。
第四部分 違規(guī)處罰措施
第二十五條 俱樂部有以下行為的,予以警告,相關(guān)選手予以批評教育,記入俱樂部/選手不良黑名單,保存一年:
1在同一屆賽事中,累計遲到兩次;
2在同一屆賽事中,比賽開始前未向舉辦方報道一次;
3在比賽中,俱樂部的選手有場外,貼臉,擦邊或者說臟話,人身攻擊等行為;
4在比賽中,俱樂部的選手違規(guī)操作。
警告處罰的解除條件為:俱樂部在一屆賽事中沒有違規(guī)行為。
第二十六條 俱樂部(選手)有以下行為的,相關(guān)選手予以禁賽處罰,記入俱樂部/選手不良行為黑名單,保存三年:
1俱樂部的選手干擾比賽進程;
2俱樂部的選手盜竊比賽材料;
3俱樂部有特殊情況無法參加比賽,需要延期舉行比賽,未提前告知的;
4在比賽期間,俱樂部的選手出現(xiàn)違法行為;
5俱樂部或選手出現(xiàn)第二十五條中所列行為達到三次的。
禁賽處罰等到下一個自然年的1月1日就可以解除。被判定禁賽的俱樂部,由之后的俱樂部繼承其位置與積分進行余下比賽。
第二十七條 俱樂部(選手)出現(xiàn)以下行為的,判處俱樂部永久禁賽或解散處罰,記入俱樂部選手不良行為黑名單,永久保存:
1俱樂部或選手做出第二十五或二十六條所列行為多次的;
2俱樂部或選手認錯態(tài)度惡劣或拒不認錯的;
3俱樂部或選手有犯罪行為,或者政治態(tài)度不明確或不正確的;
4俱樂部或選手出現(xiàn)第二十五條所列違規(guī)行為五次或者第二十六條所列違規(guī)行為三次的。
第二十八條 如果選手或俱樂部出現(xiàn)的違規(guī)行為沒有被上述條文列舉到,比賽舉辦方可以視情況酌情處罰。
第二十九條 處罰一經(jīng)做出即視為有效,不得提出異議。
第三十條 如果多次違規(guī),慫恿他人違規(guī),聯(lián)合他人違規(guī)的,從重從嚴處理。
附則
第三十一條 一名選手或俱樂部查看此條例,即視為愿意遵守此條例,從查看當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6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