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制售有毒減肥藥一審獲刑兩年半!曾因犯開設(shè)賭場罪入獄
10月18日,備受關(guān)注的郭美美等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一審宣判。據(jù)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通報,該院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郭美美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南都記者此前從公訴方相關(guān)人士處獲悉,郭美美在開庭前已簽署認(rèn)罪認(rèn)罰具結(jié)書。

今年8月,郭美美出庭受審。
南都此前報道,上海浦東警方3月偵破一起生產(chǎn)、銷售添加違禁成分(西布曲明)減肥類食品案件,抓獲郭美美等數(shù)十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額5000萬余元。8月13日,郭美美、汪鄒雅涉嫌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在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一審開庭。公訴機關(guān)指控,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分別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趙某(另案處理)處所銷售的減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況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單價對外銷售。至案發(fā),郭美美銷售減肥糖100余盒,收款人民幣7萬余元。期間,郭美美還幫助汪鄒雅向趙某訂貨、付款,共同銷售減肥糖4盒,收款人民幣2796元。案發(fā)后,公安機關(guān)從查獲的涉案減肥糖中檢出西布曲明成分。
此前,南都記者從公訴方相關(guān)人士處獲悉,郭美美在開庭前已簽署認(rèn)罪認(rèn)罰具結(jié)書,但開庭時對是否“主觀明知”所售減肥藥含西布曲明成分進行辯解。根據(jù)其銷售金額,檢方建議量刑兩到三年。

10月18日,該案一審宣判。
10月18日14時,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對被告人郭美美、汪鄒雅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進行公開宣判,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判處被告人汪鄒雅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南都記者注意到,這是郭美美第二次因刑事案件獲刑——此前,她曾因犯開設(shè)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2019年7月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