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本書
今天看阿德勒的《自卑與超越》思考了里面一句話:“如果只靠自己的力量,終將會走向滅亡?!蔽覀€人是覺得有道理,但不一定。
書里還說:“個人意義就是在集體有沒有意義,如果沒有集體意義,個體就沒有任何意義,自己一個人的意義是沒有意義的。”很在理,但是當(dāng)用在自己外的人身上,說:“你只有在集體才有意義。”這是一種流氓行為,像是站在道德的至高點要求別人定義別人。這樣話只能用來點醒自己。
我聽到這種話是不太開心的,所以我就想我在更深層究竟是什么原因?qū)е碌牟婚_心。
我們?nèi)似鋵嵤且恢北粍拥乇贿M行社交,這會讓我們即使貧窮,只愿自己一個人抵御困難,在人多、有人能看見的地方,也不會死太慘。
我所討厭的社交,是那種長輩所說的:“如果不是朋友,倒在地上都不會有人看你一眼,不是朋友誰有時間理你是死是活?所以只能交朋友,沒有朋友的人就是廢人一個!”
我從小被家人這樣教育,被傳輸?shù)囊彩沁@樣的理念。
但我很討厭他們說的這種人際關(guān)系,在小時候聽到了,就認為集體和人際關(guān)系,是一種“骯臟自私,不會管認識的成員以外的其他人、就算死也沒有關(guān)系、只不過會很難看而已”的東西。所以從小聽到就不自覺地隔應(yīng)。
我們不可能隨便倒在一個地方都有朋友,更多時候,我們依靠的是陌生人。我們總是會在不經(jīng)意間受到陌生人大大小小的幫助,而在同時,我們又愿意去幫助其他人,這才是一個人類集體該有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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