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舊聞】從“人文奧運”的內涵說起
2008-08-07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王洪波 我有話說 前不久,一位在中學里當老師的朋友,給學生搞了一次奧運知識競賽。其中一個題目是:請解釋“綠色奧運、科技奧運、人文奧運”的涵義。關于“綠色奧運”、“科技奧運”,學生們的回答八九不離十。但對于“人文奧運”,說法卻五花八門。有人說是“弘揚傳統(tǒng)文化”,有人說是“以人為本”,有人說是“提升國民文明素質”……朋友問:你覺得“人文奧運”是什么意思呢?一時竟回答不上來。 回家查資料發(fā)現,最權威的解釋來自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9屆奧運會組委會2002年發(fā)布的《北京奧運行動規(guī)劃》。《規(guī)劃》說,“人文奧運”的內容是“弘揚中華民族優(yōu)秀文化……推動中外文化的交流與融合”、“突出‘以人為本’”、“豐富全體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等等。 同學們的回答原來都不錯,只是不夠全面而已。事實上,人們在提到“人文奧運”時,或多或少地存在類似情況,那就是往往只強調其內涵中的某一個方面,比如強調弘揚傳統(tǒng)文化,想到的是京劇、瓷器等符號性的東西;或者強調展示中國人的文明素養(yǎng),想到的是文明觀賽、對客人友好等等……這些都是“人文奧運”深刻內涵的片面理解和認識。 與“綠色奧運”、“科技奧運”相比,“人文奧運”的涵義顯然更為豐富、多元。但正因如此,在理解上也就容易因人而異,不便于傳播。有沒有更為簡明的說法呢?季羨林先生提供了一個。他說:“人文奧運就是兩句話,一句是宣傳中國優(yōu)秀文化,一句是吸收外國優(yōu)秀文化。”話不多,卻提綱、挈領、傳神。如果要給季羨林先生的話加一個注腳,費孝通先生在談到中華文化在世界上的位置時,留下的十六個字極為妥帖――“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與共,天下大同”。 北京奧運會是展示中國形象和中國文化的一次絕好機會,也是中外文化交流、不同文化“競技”的一個大舞臺。在北京奧運會籌辦過程中,中國人展示出的開放心態(tài)、學習精神,已令世界動容。就以奧運場館建設而論,其中有國家體育館那樣由中國建筑師設計、以中國折扇為設計靈感的建筑,也有主要由外國人設計、“異想天開”的“鳥巢”和“水立方”。這些建筑的國際招標過程和結果,已表明了中國融入世界、兼容并包的氣魄與雄心。 奧運會來到中國,本身就是中國走向開放的象征。北京奧運會的舉辦,將使可追溯至西方文明的源頭――古希臘的奧林匹克精神在中國得到最廣泛的傳播。而“人文奧運”的精神是內蘊于奧林匹克運動歷史中的。奧林匹克憲章指出:“體育運動為人的和諧發(fā)展服務,以促進一個維護人的尊嚴的和平社會的發(fā)展。”這一表述與北京奧運會提出的“人文奧運”理念內在呼應,也是我們對北京奧運會的最大期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