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譯導讀 | 密爾《論自由》| 李強主講 | 第4集

自由的內(nèi)涵(一)

1.思想和言論的自由
(1)密爾的論證方式與英國傳統(tǒng)懷疑主義哲學有密切聯(lián)系。貝克萊認為人類認識這個事物,它都有存在即被感知。而感知是主觀的,人們認識事物都帶有強烈的主觀性

強烈的主觀性在密爾的《論自由》里有一個重要概念,即強調(diào)了人類認識的可錯性(fallibility)。密爾有一個基本觀點,即任何人對客觀事物的認識都帶有強烈的主觀特征,有相當強的局限性。不僅個人的意識有可錯性,集體的意識也有。人類要想取得進步就要不斷認識事物,獲得真理。但在任何時候人對客觀事物的認識的知識都是有限的,而且往往是可錯的。唯一一個能使人類不斷獲取真理的方式就是保障每個人的思想和言論自由

(2)真理并不能真的經(jīng)不起迫害。迫害真理一方面有的時候可以壓滅真理,有的時候不壓滅。

(3)一定要保障人們的思想和言論自由,特別是偉大思想家或思想者的言論自由

密爾對壓制思想和言論自由深惡痛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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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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