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譯導讀 | 密爾《論自由》| 李強主講 | 第5集

自由的內涵二

2.個性自由
(1)自由內涵是個性的自由。按照伯林的自由的兩種概念定義來講,individuality應該是一個積極自由的概念,強調個人要有個性,按照自己的志趣意志生活。


密爾把individuality偏向積極自由的概念和個人應該自由的觀念結合
(2)關于個性的一章中有三個人的影子
①德國思想家洪堡

密爾深受其影響
“本書的全部論證指向一條最基本而首要的原則以及人類最豐富而多樣的發(fā)展具有毋庸置疑的重要性”
洪堡是德國一個浪漫主義、自由主義著名思想家。德國浪漫主義追求個性、美麗的心靈,希望具有個性的個人能夠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我完善,而不受社會流行意見的影響。密爾的個性觀點與洪堡十分接近,但是結論有所不同。
②托克維爾

民主的真正威脅,真正需要利用人類的所有資源與之斗爭的惡魔是(古代)中國式的停滯不前。民主可能最終導致多數(shù)暴政,壓制個性。
密爾的《論自由》一方面有強調個人自由,阻止政府對個人自由干預的內涵;另一方面強調個人的自由免受商業(yè)社會中等階級占主導的社會、一個民主化的社會中的多數(shù)暴政的壓抑
③密爾妻子哈莉特
(3)密爾
①個性就是個人的自主性、個人的創(chuàng)造性、個人的活力。個性在密爾看來是人之為人的不可或缺的要素

缺乏個性的人缺乏人類性



②個性的價值
個人發(fā)展的必要條件,社會乃至人類發(fā)展不可或缺的動力(密爾對個人自由的功利主義論證方式)
一方面強調個性還是人的本性,是人之為人的根本的權利和特征,另一方面強調個性對于各式個人發(fā)展的必要條件,也是一個社會有活力的必要條件和前提
密爾認為社會應當寬容那些怪人(具有趣味上獨特性,行為上怪癖性的人)。社會具有的怪人越多說明社會具有天才的人越多、有精神力量和道德勇氣的人越多。壓制了個性的社會沒有進步的可能性。具有自由的個人才有創(chuàng)造性,充滿具有創(chuàng)造性的個人的社會才能取得進步






3.社會對于個人權威的限度

(1)密爾把個人的行為作了劃分,一部分是只影響自己的行為,另一部分是影響他人的行為
ps.此處的影響是直接的、最初的,不需要推論的

(2)反對“父愛主義”
即政府為了個人好而制定法律保障其利益。密爾認為社會和政府可以提出建議,但是沒有權利將你的意志強加給我
(3)經(jīng)濟自由主義
主張自由貿易自由競爭

【總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