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能不能預防,這是一個偽命題!
事故能不能預防,這是一個偽命題!原因是,目前人們在百度、ISO的網站等地方查到的事故定義,都不能具體地定義出事故這種事件來。在不知道事故是什么的時候,說它能不能預防,這不是荒唐么?確切定義以后才能知道,請看到本文末尾...
百度百科的“事故”這個詞條下給出了如下的事故定義:
1. 事故是一種發(fā)生在人類生產、生活活動中的特殊事件。
2. 事故是一種突然發(fā)生的、出乎人們意料的意外事件。
3. 事故是一種迫使進行著的生產、生活活動暫時或永久停止的事件。
在其他個地方找到的定義,也與上面的定義大同小異。
應急管理部和國家統(tǒng)計局2020年11月批準的《生產安全事故統(tǒng)計調查制度》(有效期至2023年11月)中定義“生產安全事故”,即“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該制度中,規(guī)定“傷”是指歇工3個工作日及以上、105個工作日以下的身體損傷,經濟損失是指100萬元及以上的經濟損失,此時生產安全事故的定義是非常明確、具體的。但這個定義僅僅是指生產安全事故,不包括日常生活中、社會安全(治安)中的各類事故。
國際標準化組織對事故(accident)有多種定義,截圖見下。Accident的含義是:造成人身傷亡、資產損失、環(huán)境破壞的意外事件(英文詞event或者incident)。

上述國內外的定義,都不能具體地定義出適用于生產、生活各個領域的事故這種事件來。原因是,上述定義都未指定事故損失量的大小、事故發(fā)生的組織、事故持續(xù)的首末時刻。只有這樣定義才能明確定義出事故:事故是發(fā)生在確切組織內、組織根據適用要求規(guī)定了其始末時刻和確定量損害的一個或者一系列意外事件的組合。其中的確定量損害包括人身傷害、經濟損失、環(huán)境破壞三個方面的確定量值。
事故只有在確切定義之后,才是可預防的。在確切定義之前說它可不可預防,這個命題就是一個偽命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