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翔】把醉酒人拖出門外致人死亡,是過失的作為還是救助的不作為?

羅翔 | 把醉酒人拖出門外致人死亡,是過失的作為還是救助的不作為
1??案例
晚上 9 點多,趙三醒來發(fā)現(xiàn)你是沒有穿衣服,躺在客廳的地板上。這個時候,趙三接到老婆打來的電話,讓他趕快去岳母家,趙三很著急,就把沒有穿衣服的李四拖到自己的屋外,放在自己家門口,并把他的隨身的衣服、手機、打掃衛(wèi)生用具等放置在李四身旁。趙三就騎著電動車回到了岳母家。李四后來就被凍死了,當時外面的溫度很冷很冷,甚至到了零下,所以在這種低溫狀態(tài)下,醉酒也可以加速死亡。
趙三后來就投案自殺,大家覺得招商的行為構成犯罪嗎?我想大家這點法感應該還是有的。法院最后就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趙三6年6個月有期徒刑。
2??作為與不作為
作為違反禁止性規(guī)定,也就是違反禁令。不當為而為之。
而不作為,它違反的是命令性規(guī)定。違反命令,當為而不為。
3??作為的案例
4??不作為的案例
張三, 2 歲的弟弟被車撞了,司機逃逸,張三正好從旁邊過啊。弟弟說哥哥救我啊,張三要不要救?張三正準備去救,結果張三的老婆冷冷的說你老爸老媽可只有一套房哦。張三想了想也對,所以對弟弟的說你放心的去吧,我到時候會給你燒紙玩具的。大家覺得張三構成犯罪嗎?所以很遺憾。張三救弟弟有沒有這個義務?說有也有,說沒有也沒有。有的只是一種道德義務,沒有的是一種法律義務,所以它不構成范疇。我們可以在道德上譴責張三,說它是人渣中的渣渣渣,但是并不能讓它坐牢。所以大家不要對法律有不切實際的盼望,因為它對匡扶人心的作用是有限的。當如果張三的老爸老媽都不在人世,那么他必須有救助未成年弟弟的法律義務。長兄如父,長姐如母。
5??羅老師名錄
法律,它是對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在法律中,不能強迫別人成為道德完美的人,否則一定是會事與愿違的。
很多時候,犯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錯再錯,小錯量成大錯。
所以,當命運賦予我們特殊的義務,勇于承擔這種突如其來的義務,可能是一個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