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訂下的服裝內(nèi)容
皇族冠服,官吏裝置,皆有定則,簡列相關(guān)的內(nèi)容。
儒士生員,監(jiān)生巾服。洪武三年,令士人戴四方平定巾。
二十三年,定儒士生員衣,自領(lǐng)至裳去地一寸,袖長過手復回不及肘三寸。
二十四年,以士子巾服無異吏胥,宜甄別之。命工部制式以進太祖親視。凡三易乃定生員襕衫,用玉色布絹為之寛袖,皂縁皂絳軟巾垂帶,貢舉入監(jiān)者不變所服。洪武末,許戴遮陽帽,后遂私戴之。
明仁宗,洪熙中,帝問衣藍者何人?左右以監(jiān)生對,帝曰,著青衣較好,乃易青圓領(lǐng)。
嘉靖二十二年,禮部言,士子冠服詭異,有凌云等巾,甚乖。禮制詔所司禁之。萬歷二年,禁舉人、監(jiān)生、生儒,僭用忠靜冠巾、錦綺鑲履,及張傘蓋戴暖耳,違者五城御史送問。
庶人冠服。明初,庶人婚,許假九品服。
洪武三年,庶人,初戴四帶巾,改四方平定巾,雜色盤領(lǐng)衣,不許用黃,又令男女衣服,不得僭用,金繡錦綺纻絲綾羅,止許紬絹素紗,其鞾不得裁制花樣金線,裝飾首飾釵鐲,不許用金玉珠翠,止用銀。
六年令庶人巾環(huán),不得用金玉瑪瑙珊瑚琥珀,未入流品者,同庶人。帽不得用頂帽,珠止許水晶香木。
十四年令農(nóng)衣紬紗絹布商賈止衣絹布。農(nóng)家有一人為商賈者亦不得衣紬紗。
二十二年令農(nóng)夫戴斗笠蒲笠出入市井不禁,不親農(nóng)業(yè)者不許。二十三年令耆民衣制袖長過手復回不及肘三寸。庶人衣長去地五寸,袖長過手六寸,袖樁廣一尺,袖口五寸。
二十五年以民間違禁鞾巧裁花樣,嵌以金線藍條。詔禮部,嚴禁庶人不許穿鞾,止許穿皮札?,惟北地苦寒,許用牛皮直縫鞾。
正徳元年禁商販仆役倡優(yōu)下賤不許服用貂裘。
十六年禁軍民衣紫花罩甲或禁門或四外游走者,緝事人禽之。
士庶妻冠服。
洪武三年,定制士庶妻,首飾用銀鍍金,耳環(huán)用金珠,釧鐲用銀,服淺色,圑衫用纻絲綾羅紬絹。
五年令民間婦人,禮服惟紫絁不用金繡,袍衫止紫綠桃紅及諸淺淡顏色,不許用大紅鴉青黃色,帶用藍絹布。女子在室者,作三小髻金釵珠頭??窄袖褙子。凡婢使髙頂髻絹布狹領(lǐng)長襖長裙,小婢使雙髻長袖短衣長裙。
成化十年,禁官民婦女不得僭用渾金衣服,寶石首飾。
正徳元年,令軍民婦女不許用銷金衣服,帳幔、寶石、首飾、鐲釧。
僧、道服。
洪武十四年定,禪僧茶褐常服青絳玉色袈裟,講僧玉色常服綠絳淺紅袈裟,教僧皂常服黒絳淺紅袈裟,僧官如之,惟僧錄司官袈裟綠文及環(huán)皆飾以金。
道士常服青法服朝衣皆赤道官亦如之惟道錄司官法服朝服綠文飾金凡在京道官紅道衣金襕木簡在外道官紅道衣木簡不用金襕道士青道服木簡
明太祖下詔規(guī)定各宗派僧人常服與法服的顏色。
禪僧的常服是茶褐色,青色的絳子,玉色袈裟;
講僧的常服是玉色,綠色的絳子,淺紅色的袈裟;
教僧的常服食皂色,黑色的絳子,淺紅色的袈裟。
清代以后,沒有什么官方規(guī)定,但律宗寺院,自清初見月律師重興后,一般僧人常服均為黃色。黃色僧衣也一直沿用至今。不能禮則,涂炭僭越,糜爛荒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