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人為巧
公輸為鵲
公輸子削竹木以為鵲
? ? ? ? ? 《墨子·魯問》
【原文】
公輸子削竹木以為鵲,成而飛之,三日不下。
公輸子自以為至巧。
子墨子謂公輸子曰:“子之為鵲也,不如匠之為車轄,須臾劉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
“故所為功,利于人謂之巧,不利于人謂之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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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譯】
公輸 ,公輸子,?即公輸班,也叫魯班,又稱魯般,春秋時魯國人,是著名的能工巧匠。
公輸盤砍削竹木制作一只竹喜鵲,竹鵲做成了后,讓它飛起來,它在空中飛了三天不落下來。
公輸子自認(rèn)為是極靈巧、精巧了。
墨子對公輸子說:“您制作的這只會飛的竹喜鵲,還比不上匠人做車轄有意義,木匠做車轄時,他只用很小的三寸長的木料,花費(fèi)很短的時間,一下子就砍削而成,頃刻之間做成的三寸長的零件(車轄為車軸上用的木銷),把它安在車上,卻能載得起五十石的重量(石,古時重量單位,?120市斤為1石)。
“所以說,制作的器物(或者做任何事情),對人有用的才能稱為“巧”;否則,對人無用,沒有實(shí)用價值,只能叫做“拙”罷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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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析】
本文選自《墨子》,作者認(rèn)為魯班制作的竹喜鵲,還不如木匠做的木車轄,是因?yàn)閷ι鐣欠裼欣?,是判斷技藝巧拙的?biāo)準(zhǔn)。
墨子對巧拙的看法有對的一面,即發(fā)明創(chuàng)造必須有利人類。但另一方面卻未免眼光短淺,急功近利。
后人用“公輸為鵲”比喻科學(xué)技術(shù)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是為了提高勞動生產(chǎn)率,造福于人類,沒有實(shí)際意義的東西,假使做得再精巧,也是沒有實(shí)用價值的。
后用“利人為巧”喻指巧在于實(sh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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