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商標局的行政體系(一)

? ? ? ??美國專利及商標局,簡稱“美國專利商標局”,英文全稱為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縮寫為PTO或USPTO。
? ? ? ?美國專利商標局成立于1802年,是美國商務部下的一個機構,主要負責為發(fā)明人和他們的相關發(fā)明提供專利保護、商品商標注冊和知識產權證明。
一、美國專利商標局總部與分局

? ? ? ?(一)總部與分局的地理位置
? ? ? ?美國專利商標局的總部位于弗吉尼亞州,其下有四個分局,分別位于密歇根州的底特律、德克薩斯州的達拉斯、科羅拉多州的丹佛市以及加利福尼亞州的圣何塞,如圖1。這4個分局是根據美國地區(qū)的分布劃分出來的,總部位于東海岸地區(qū),密歇根州分局位于中西部地區(qū),德克薩斯州分局位于德州地區(qū),科羅拉多州分局位于落基山脈地區(qū),加利福尼亞州分局位于硅谷地區(qū)。

? ? ? ?(二)設立分局的作用:
? ? ? ?1. 方便全國范圍內的人提出IP申請或者辦理與此有關的其他事項;
? ? ? ?2. 為有檢索需求的人到USPTO內部進行檢索提供便利。不論是總部還是分局,USPTO的檢索系統(tǒng)是他們內部獨有的特別程序,是不同于我們自己在網上檢索所用的通用網頁。專利局的IT軟件功能更多,如果我們想要得到更精準的檢索結果可以到分局去做檢索,可以節(jié)省很多時間;
? ? ? ?3. 與提交申請的人進行交流溝通。當我們提交專利申請后,在審查到通過的這段時間之內會與審查員進行多次溝通,有時會有面談,但不能每次面談都跑到專利局的總部,這樣既浪費時間金錢又降低效率,所以就需要分局的人來與我們對接,可以更高效的處理問題;?
? ? ? ?4. 一旦有侵權案件上訴到法院,就需要PTAB的人出庭作證;
? ? ? ?5. 各分局在自己的管轄范圍之內,負責知識產權知識和相關政策的宣傳、演講與培訓。?





二、USPTO的內部組織結構


? ? ? ?USPTO的組織結構從上到下,最高是局長,接著是副局長,他們兩者旁邊是專利公開咨詢委員會和商標公開咨詢委員會,分別負責專利和商標公開的一些事項,主要是對外的,比如負責起草局長和副局長對外公布消息時的宣講文件。
? ? ? ?副局長下面是專利委員長和商標委員長,接著是專利的PTAB和商標的PTAB,這兩個上訴部門雖然在USPTO的系統(tǒng)架構之內,但是獨立于整個USPTO,PTAB在處理上訴案件時不受其他部門的干涉或指導。
? ? ? ?再往下面是其他部門,從左到右第1個是首席政策官和國際事務主任,負責制定行政規(guī)范和國際規(guī)范,主要是對外的,制定或修改相關的規(guī)則以符合國際要求,與國際接軌。
? ? ? ?第2個是首席行政官,負責處理USPTO內部的人事管理和行政事務。
? ? ? ?第3個是首席交際官,主要負責與外界進行溝通,與其他行政機關進行往來,充當USPTO的交際花。
? ? ? ?第4個是首席財政官,處理USPTO內部的財政事務。
? ? ? ?第5個是首席信息官,負責管理USPTO內部所有的科技、網絡系統(tǒng)和應用程序的更新、運行和修復。
? ? ? ?第6個是平等就業(yè)機會和多元化主任,主要處理有關人權方面的問題和促進知識產權多元化發(fā)展。
? ? ? ?第7個是法律顧問,負責解答USPTO內部遇到的所有法律問題并給出法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