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4歲小女孩《冥婚》命案
山西14歲小女孩《冥婚》命案 2004年10月21日,山西洪洞縣的一座新墳附近站了一群人,為首的是刑警大隊長田連泉,他正在守著新墳的中年男人爭執(zhí)不休,遲遲不能達成挖墳的一致性。 刑警不顧世俗,強求挖掘這個新墳是因為一個被人殘忍殺害的14歲少女,此時此刻正不明不白地躺在這塊陌生的土地之中,等待著警方揭開真相,送她回家。 2004年10月3號,出生于山西霍州市西林村的女孩“婷婷”,正在霍州市一家寄宿學校上初二,婷婷從小性格乖巧,學習成績更是優(yōu)秀,每次考試也都是班級的前三名。 這天婷婷剛剛下課和伙伴一起去教室樓下打水,還沒走到水房,她就被一婦女拉住了衣服,婷婷看清來人后,發(fā)現(xiàn)是朋友的媽媽,隨后她就問道: “胖嬸,你怎么來了?” 胖嬸說: “婷婷,你爸爸出了車禍,你媽媽正在醫(yī)院照顧沒時間來,所以讓我來接你,再不趕緊可能趕不上你爸最后一面了?!?婷婷信以為真,臉色立馬焦急起來 因為寄宿學習沒有請假條出不去,所以婷婷火急火燎的找到老師,說她的爸爸出車禍住院了。家里發(fā)生這樣的大事,老師自然是沒有理由拒絕,對婷婷說:如果問題不大,就早點回來上課。 這家寄宿學校,每周五下午學生才能放假回家,但這天周五婷婷父母在家里等女兒到天黑也沒見她回來,于是就打電話給老師,但老師說她三天前因為父親的車禍請假了。 婷婷的父親一聽腦袋里翁的一下,自己從未出過車禍,而孩子也從來沒有回來過,孩子一定是出事了,因為婷婷乖巧懂事,像這種欺騙老師、家長突然消失幾天的事情,她是絕對做不出來的。 婷婷爸爸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自己的女兒婷婷有可能被人販子拐走了,所以他馬上就報警了。隨著警察的介入,一個可怕的陰謀逐漸浮出水面。 警方接到電話了解情況后,也非常重視,立即派刑警趕到學校展開偵查,尋找有用的線索,并找到了當天和婷婷一起打水的女孩,這個女孩說她聽到婷婷喊對方“胖嬸”。 婷婷父母一聽這個名字瞬間愣住,他們和胖嬸并不是很熟悉,但婷婷和“胖嬸”的女兒是同學,兩家父母也見過幾次面,因為女子比較胖,所以婷婷也一直喊她“胖嬸”。 可“胖嬸”為何把他女兒偷偷接走,還謊稱自己車禍住院呢,她又把自己女兒帶到哪里去了,婷婷父母內(nèi)心焦急萬分,已經(jīng)過去了好幾天,他們總有種不好的預感。 隨后警方根據(jù)目前掌握的線索,快速的鎖定了這個名叫“胖嬸”的嫌疑人,為了盡快找到婷婷,警方當天就逮捕了這名“胖嬸”,對她進行審問后,她一開始是死不承認。 這個胖嬸還理直氣壯的說,自己沒有去過婷婷的學校,但警方?jīng)]有證據(jù)是不會無故抓人的,學校和道路攝像頭清晰地拍下來她帶走婷婷的過程。 面對警方給出的證據(jù),湯素梅眼見無法抵賴,就承認了是她帶走了婷婷,說她把婷婷賣了,說是賣給了一個陜西人拐,婷婷應該是被拐賣去某個山區(qū)了。 胖嬸以為這樣說警察就查不到了,卻不想警方開始刨根問底,警方根據(jù)她所說的線索找到了那個陜西人,卻發(fā)現(xiàn)湯某梅在說謊,他壓根不具備作案時間。 面對警察的再次審訊,胖嬸說記錯了,她把李婷婷賣給了前夫,甚至提供了一個詳細的地址,但警方找到她前夫后,發(fā)現(xiàn)兩人很久以前就沒有再聯(lián)系了。 警方也是怕耽擱時間長了,婷婷會有生命危險,所以也是給她下了最后通牒,告訴她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如果再這樣下去,她恐怕這輩子也別想從警局出去了。 她想要用這種方式逃避嚴懲是絕無可能的,知道自己無法逃脫之后,最終湯素梅還是說出了實情,她確確實實是把婷婷賣了,可卻不是賣的“活人”,而是“死人”! 原來胖嬸叫做“湯素梅”,霍州市附近一個村的村民,她和丈夫結(jié)婚后有了一個女兒,丈夫是普通工人,而湯素梅平日里以買菜為生,生意不景氣,所以收入微薄,生活的很拮據(jù)。 湯素梅并不甘于一直過這種貧窮的生活,她一直幻想著自己可以突然變成有錢人,想著一夜暴富的美夢,可理想很豐滿但現(xiàn)實卻很骨感,多年過去她依舊貧窮。 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她聽別人說起了附近有一家“配冥婚”發(fā)了財,她非常羨慕,正巧洪洞縣一戶人家14歲的兒子意外去世,他的家里人思想陳舊,想找一個同齡的女孩尸體配冥婚。 為了找到“合適的”女孩,這家人給出的價錢也很高,他們愿意出2萬元的高價,湯素梅聽到這個消息后心動之極。2萬塊在當時屬于大數(shù)目,這個數(shù)目是湯素梅賣幾年菜都賺不到的錢。 她一時利益熏心,就主動找到了這家兒子意外去世的父母,說自己孩子重病,這幾天就要離開人世,正好給兩孩子配個陰婚,對方聽后很高興,當時就給了湯素梅兩萬塊錢作為謝禮。 湯素梅拿到2萬塊錢后,就開始四處去打聽附近女孩的情況,可年紀輕輕就夭折的孩子還是很少見的。而男孩家庭要求年齡相仿、且過世不久,而她找到的要么就是年齡不合適,要么就死亡太久了。 眼看著離約定時間越來越近,湯素梅是愈發(fā)的焦急起來,要是找不到合適的,就要把錢給還回去,那2萬塊不是就“飛走”了嗎,湯素梅不想還,所以她把目光放在了活著的女孩身上。 而想要光天化日之下,騙取一個陌生的14歲女孩,對于湯素梅來說,顯然是不可能的,所以她想到了女兒的朋友婷婷,婷婷剛好十四歲,長的也是乖巧可愛,男孩家肯定滿意。 隨后就發(fā)生了開頭的那一幕,湯素梅就跑到婷婷的學校,欺騙婷婷他的父親出了車禍,等婷婷請好假后,她就帶著單純的婷婷上了她借來的面包車。 一上車,湯素梅就遞給婷婷一瓶礦泉水,讓她別著急,喝口水,婷婷沒有防備,喝了一口水后,很快就昏了過去,因為里面裝著高濃度的安眠藥。 湯素梅提前查過只要吃的足夠多,就會讓人睡夢中死亡,這瓶水里湯素梅放了十幾顆安眠藥,還用糖遮擋苦味,已為人母的她望著這個跟自己女兒一樣大的女孩毫無憐憫之心。 隨后湯素梅發(fā)現(xiàn)婷婷喝了安眠藥后,隨后面色蒼白,但還有微弱的呼吸,湯素梅怕她壞了自己的“好事”,連忙趁著夜色去買了給癲癇病人用的鎮(zhèn)定劑,給李婷婷打了幾針。 但她沒想到婷婷的生命力這么頑強,這么折騰她還是有微弱的呼吸,這讓胖嬸非常的氣急敗壞,她抽出自己的腰帶,勒在了婷婷脖子上,這時她使得力氣大到能聽到婷婷骨骼錯位的聲音。 就這樣持續(xù)了10分鐘后,湯素梅才敢解開腰帶,她探手去摸李婷婷的鼻息,連那細弱的呼吸都沒了,這時她才放心下來,趕緊打電話聯(lián)系的買主。 然后她用一個行李箱把婷婷裝起來,帶到買主家中,把婷婷的尸體交給了他,買主并不關(guān)心尸體的來源,他把婷婷和兒子穿上結(jié)婚的衣服,合葬在棺材里。 就這樣,一個14歲的花季少女,就被活生生地配給了一個死去的男孩,而湯素梅甚至還參加了李婷婷和那個男生的“婚禮”,湯素梅的一番講述令辦案民警寒毛直豎。 警察隨后問清楚了買主的地址,他們帶上李婷婷父母趕赴洪洞縣。最初男人扛著鋤頭,堅決不同意警察驚動他早已入土為安的孩子,無論怎么勸也不聽。 還是村支書趕來,幫著警察一起勸說,男人才逐漸了解了真相,男人一同意,民警立刻對著那座新建成的墳墓進行了挖掘,棺槨一開,在場的人無不痛惜。 而婷婷的父母更是哭得快要昏厥,只見一對穿著婚服的孩子就赫然呈現(xiàn)在大家眼前,兩個孩子慘白的臉蛋上被涂滿了胭脂水粉,而李婷婷躺在男孩邊上,看起來就像是睡著了一樣。 而且婷婷的脖子上還有明顯被勒過的痕跡,她就那么靜靜地沉睡在距離自己家鄉(xiāng)40多公里的地方,她原本還有大好的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可這一切都停止在了那晚。 14歲的婷婷被2萬塊錢買走了生命,如果她還活著,可能到今天她已經(jīng)30多歲,以她的成績,相信她會考上好的大學,會有一個愛她的丈夫,也會生一個可愛的女兒,但這一切都不可能了。 湯素梅被逮捕歸案,后法院判處湯素梅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并立即執(zhí)行。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我國的科普事業(yè)發(fā)展到今天已經(jīng)幾乎滅處了這些封建時期的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