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狗繩絆倒老人事件的一些探討
最近有個新聞很火,一只大型犬脫離了一名12歲女孩的牽引,在鬧市追逐一只小狗導致其牽引繩絆倒一名88歲老人至老人過世。之所以引發(fā)熱議是因為這事件的確過于意外,老人的去世也是過于可惜,再加上近期經(jīng)常發(fā)生未成年犯罪事件,從而引發(fā)了網(wǎng)友對女孩的一致聲討。
當然這則新聞大火至于,也不可避免的產(chǎn)生了一些不真實的信息。其一就是女孩偷狗,實際上女孩和狗主人很熟,女孩的確是趁著狗主人不知情的前提下偷偷把大狗牽出來溜,視頻中我們也能確定大狗和女孩的關系也不算陌生。
接下來站在事件多方參與角色以及上帝視覺來分析各方責任。
1:被絆倒的老人,根據(jù)警方的通告來看,該案件定義為意外事件,已經(jīng)說明老人的去世實屬命運的安排。
2:女孩,根據(jù)警方通告,女孩只有12歲,女孩被聲討的原因是意外發(fā)生后未能救助老人而是跑了。實際上我覺得這是網(wǎng)友對12歲女孩的行為能力過于高估,說不定她身上手機都沒有。再者就是網(wǎng)友借此認為這是《未成年人保護法》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典型。其實女孩主觀上來看并非真的想致人死地,小孩力氣小拉不住突然發(fā)飆的大狗也是正?,F(xiàn)象,對標交通事故系列的入刑案例,即使這女孩成年,也多半不會負刑事責任而是民事責任為主。正如警方通告的這是“意外事件”,這就是不可避免的意外,而不是可以避免的“過失”
3:狗主人,狗主人是肯定要負責的,他沒有看管好自己的狗,對標偷車賊被電瓶車電死車主人還得賠錢的案例,這狗主人的責任可比電瓶車主人的責任大多了。
4:小狗主人。很多人忽略了這個角色,小狗也是造成老人死亡的必要條件,但小狗完全脫離了主人的看管,小狗主人同樣沒有盡看管的責任,可以說小狗主人的性質比大狗主人嚴重多了。
5:路人,路人有義務更快一步撥打120把老人送走治療,不過這只是我的希望,其實路人沒責任。
寫到最后我得說明,我不是給小女孩洗白,他有過錯,但比很多人想的要少,和真正意義的未成年犯罪根本不是一回事。其二就是不要質疑法律存在的意義。這次事件,《未成年保護法》和廣義上的法律被曲解的挺嚴重的,羅翔老師說過,法律既有懲罰犯罪的作用也有保護罪犯受公平審判的作用,連這點都不懂的人真沒資格質疑法律,或者說你比羅翔老師還懂?其三就是,如果我未來也這么死掉,我也只承認,這就是命當如此,不需要大眾來可憐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