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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四案02】史料匯集

2022-05-19 18:37 作者:胡風(fēng)南渡  | 我要投稿

注:部分使用ocr識別,可能有若干錯別字

《先撥志始(文秉)》:

神廟入侍,慈圣故問曰:“外廷諸臣多說該早定長哥,如何打發(fā)他?”

神廟對曰:“道他是都人的兒子。”

慈圣正色曰:“母以子貴,寧分差等!你也是都人的兒子!”

蓋慈圣亦由宮人進御也。

神廟惶恐伏地,無以自容。

自是立長之議始定,實凜慈圣諭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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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五年正月二十三:

大學(xué)士申時行請建儲封王,上命候旨行。

都給事中王三余,御史何倬、鐘化民、王慎德各疏請建儲。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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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五年九月初九:

午時,皇第四子生,

禮部上稱賀儀注:本月十一日早,上具吉服,以皇子誕生告聞于奉先殿。

是日,上御皇極門,文武百官各具吉服,鴻臚寺官致詞稱賀,行五拜三叩頭禮。

文武百官自本月初九日始十九日止俱吉服朝參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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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六年六月初八:

山西道御史陳登云疏請冊立東宮并究戚畹鄭承憲驕橫之狀。

上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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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七年二月十三:

禮部言:潞王之國,皇第一子當(dāng)行辭禮。

旨以幼免,時方八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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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七年四月十二:

戚畹帶俸都督同知鄭承憲卒,其子國泰請襲父職。

兵部言:承襲非例。然持之不甚堅。

上予國泰都指揮使。

越數(shù)日,兵科都給事中張希皋言:都指揮使下都督一等,原系流官,例不承襲,會典昭然。鄭承憲既居極品,國泰又得崇階,皇貴妃之家如此,則皇后之家又當(dāng)何如。乞收回成命,以示節(jié)制。

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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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七年四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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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xué)士王錫爵上疏曰:臣竊見今年二月以來,皇上僅一出朝,送潞王殿下,再出行太廟時享,其余常朝日期,盡行傳免。經(jīng)筵春講,至今未開。臣等因近侍,得以剽間音旨,若外廷百司耳目不接,誰能無疑?晝居卻事,或日不如向晦之安。酒醪祛疾,或日不如勿藥之喜。燕婉當(dāng)御,或曰不如前凝后丞之嚴(yán)。玩好充陳,或日不如左圖右史之樂。

皇上茍欲明其不然,則莫如勤御朝講,日親外臣,使人人得以望下風(fēng)而承休問,則天下幸甚。或以天暑靜攝,則十二時中以六時宴息,三時游衍,一時定省慈闈,二時看閱章奏,使群下曉然知意在尊生,不在厭事,在色養(yǎng)不在佚樂也,則天下亦幸甚。又或以天工人代,不必事事身勤,則早定根本之計,升儲出閣,發(fā)旨自中,然后委諸事于閣部,則天下亦幸甚。

今留中諸疏,動至經(jīng)時,冊建吉期,杳無明示。閣臣兼旬累月,不承顧訪,又何顏面立群臣之上哉?

昔我皇祖世宗亦嘗齋居西內(nèi),然手不操奇贏之算,躬不狎馳騁之勞,慮不忘稼穡之苦,所以能始終盛德、保身保民也?;噬霞唇駝臃ㄊ雷冢尾辉嚾氂?xùn)實錄觀之。當(dāng)時邊庭警報、大吏升除與夫稽古考文、祈年憂旱等事,手批數(shù)下,口宣數(shù)及,不必亟見群臣,血脈通矣。穆廟在邸時,人情頗亦危疑。然宮闈無別子,筦簟無私御,則不必更議冊立,大本定矣。

今皇長子倫序久定,皇上三年前明旨已宣付史館,播傳天下。冊立之舉去年未行,猶曰年未及也。今年未行,猶曰潞王未之國也,過是皆無說矣。不早下九卿臺諫之議,以順臣民瞻戴之情,此臣之所以日夜無膺而出血也。

疏入,溫旨報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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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九年二月:

按,是時,東宮雖未正位,然上已知人情所屬,定議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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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四年二月:

初三,大學(xué)士申時行等題懇乞宸斷,冊立東宮,以重國本事。竊惟國本系于元良,主器莫若長子,故漢臣有云蚤建太子所以尊宗廟、重社稷也。仰惟皇上受天眷命,纘祖洪圖。德澤浹于寰區(qū),嘉祥鐘于胤嗣。自萬歷十年元子誕生,詔告天下,五年于茲矣。即今麟趾螽斯,方興未艾,正名定分,宜在于茲。查得祖宗朝故事,宣宗以宣德三年立英宗為皇太子,時年二歲。憲宗以成化十一年立孝宗為皇太子,時年六歲。孝宗以弘治五年立武宗為皇太子,尚未周歲也。蓋冢歲升儲,所以明震器之重。沖年貽哲,所以端蒙養(yǎng)之功。成憲具存,昭然可考。今元子聰明克類,岐嶷夙成,中外臣民屬心已久。及茲睿齡漸長,陽德方亨,冊立禮儀,允宜修舉。伏望衹率祖宗之舊章,深惟國家之大計,以今春月吉旦敕下禮官,早建儲位,以慰億兆人之望,以固千萬世之基。至于出閣講學(xué)及朝賀等儀稍俟一二年后睿體充實,次第上請。伏惟圣明裁斷施行。

有旨:元子嬰弱,稍俟二三年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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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起居注》:

得旨:覽卿所奏,悉見讜言。但朕自去冬以來,動火頭眩,輒不耐勞煩,故以靜攝,非安逸怠荒。這所奏,朕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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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七年七月十四:

寅時,皇第四子薨,大學(xué)士申時行等具疏恭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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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七年七月二十五:

新選南京刑部主事蔡獻臣請開張圣德,慎寢興、省藥餌、遠(yuǎn)聲色、薄滋味、明詔視朝之期、親近耆碩、屏去內(nèi)誘而后建儲、日講次第舉行。

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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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

?大理寺左評事雒于仁上疏日:臣入京閱歲余,僅朝見于皇上者三,此外惟見經(jīng)年動火、常日體軟,即郊祀廟享,遣官代之,圣政久廢而不親,圣學(xué)久輟而不講,臣以是知皇上之恙藥餌難攻者也,惟臣四箴可以療病,請敬陳之?;噬现≡诰粕敋庹咭?。夫縱酒則潰胃,好色則耗精,貪財則亂神,尚氣則損肝,以皇上八珍在御,宜思德將,無醉也,何醴味是耽,日飲不足,繼之長夜,此其病在嗜酒者也。以皇上妃嬪在側(cè),宜思戒之在色也,何幸十俊以開騙門,溺愛鄭妃,惟言是從,儲位應(yīng)建而久不建,此其病在戀色者也。以皇上富有四海,宜思慎乃儉德也,夫何取銀動支幾十萬,索潞口至幾千匹,甚至拷宦官得銀則喜,無銀則不喜,沂之瘡痍未平,而鯨憑錢神復(fù)入,此其病在貪財者也。以皇上不怒而威,宜思有忿速懲也,夫何今日杖宮女,明日杖宦官,彼誠有罪,置以法律,責(zé)之逐之,可也,竟使斃于杖下,甚則宿怨藏怒于直臣,范俊、姜應(yīng)麟、孫如法俾幽滯,拘禁抱屈而不伸,此其病在尚氣者也。夫君猶表也,表端則影正?;噬险\嗜酒矣,何以禁臣下之宴會?皇上誠戀色矣,何以禁臣下之淫蕩?皇上誠貪財矣,何以懲臣下之饕餮?皇上誠尚氣矣,何以勸臣下之和衷?四者之病,纏繞心身,臣特撰四箴以進,對癥之藥石也,望采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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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紀(jì)事本末(谷應(yīng)泰)》:

十八年春正月,朔上御毓德宮,召輔臣申時行、許國、王錫爵、王家屏于西室,以冊立東宮系宗社計請。

上曰:“朕知之,朕無嫡子,長幼自有定序。鄭妃亦再三陳請,恐外間有疑,但長子猶弱,欲俟其壯大使出?!?/p>

輔臣復(fù)請曰:“皇長子年已九齡,蒙養(yǎng)豫教,正在今日?!鄙项h之。

時行等出,上遽令司禮監(jiān)追止之,云:“已令人宣皇子來,與先生一見?!?/p>

輔臣還至宮門內(nèi),有頃,皇長子、皇三子俱至,引至御榻前,皇長子在御榻右,上手?jǐn)y之,向明正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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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對錄(申時行)》:

今上聰明英毅,宮闈肅如,皇長子天序默成,宸情獨注。

余嘗見于毓德宮,上手?jǐn)y皇長子擁樹膝前,眷愛特至,無纖芥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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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八年正月初三:

大學(xué)士申時行等奏:昨蒙皇上召見臣等于毓德宮,天語春溫,圣容開霽,皇上一言如鐫金石,臣等一見如睹日星。宗社大計,須臾立決。臣等伏見皇長子年齡已茂,氣體已充,正當(dāng)就傳之時。

乞皇上亟下明詔,以今春舉行冊立大典,及出閣諸禮。又見皇子并侍膝前,未有章服,此皆立號未正,等威未隆,乞于皇長子冊立之日,并皇三子一并冊封。

疏入,上曰:昨已命卿等自見,外雖岐嶷,內(nèi)本質(zhì)弱,豫教已知,冊立候旨行,不必再有煩擾,以間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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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起居注》,萬歷十八年正月初七:

七日庚戌,以孟春時享太廟,先奉圣諭:朕體眩暈酸軟,力疾不支,廟享恐難成禮,暫遣公徐文璧恭代,侯吳繼爵分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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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八年正月初八:

禮部奏:皇長子年已九齡及并新歲,乞敕擇日具儀舉行冊立大典,并請出閣讀書。

得旨:皇子體質(zhì)尚弱,紛紛煩擾,意欲離間乎?仍候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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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世宗實錄》,嘉靖三十九年二月二十一:

原任春坊中允郭希顏以失職家居,郁郁不樂,怨大學(xué)士嚴(yán)嵩謀,因事構(gòu)之。當(dāng)歲首,密使人入京,于城門鬧市中悉揭匿名,帖言嵩欲謀害裕王,以搖動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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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是時,東宮雖未正位,然上已知人情所屬,定議分封。

希顏無故發(fā)憤,欲以片言之間,別疏君臣父子兄弟。自古邢臣以死博功名未有如希顏者也。希顏初倡立四親廟議,為公論所絀,及既罷,猶爭之至再。上輒優(yōu)容之。希顏因自謂身雖廢退,可以危言奇計,僥幸大功。上即怒,必不至遂死。及詔下,方從容宴客,御史即其第執(zhí)而誅之,妻子俱不及詇。論者謂,祖宗列圣神靈陰藉其口而降之罰,非不幸也,而后世乃追議恤錄,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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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八年正月十九:

輔臣申時行等以豫教已有明旨,請皇上親定出閣吉期。

疏入,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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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八年二月二十六:

大學(xué)士王錫爵言:臣見近日以來外廷紛然,或露章顯諍,或屏立私語。不曰冊立豫教之旨何故不行,則曰鄒元標(biāo)、姜應(yīng)麟等推用之疏何故不下。臣愚謂冊立之典雖未舉行,然皇上自有長幼之說,臣等不必爭歲月之蚤晚,惟豫教一事則不論皇長子、皇次子,年至九齡,俱當(dāng)出閣。臣等今年為皇長子請,亦將待后年為皇次子請。

乞皇上明示吉期,安四海臣民之仰。

又言:鄒元標(biāo)諸臣或追錄在前,理無追廢;或懲艾已久,法得敘遷;又或有言雖無當(dāng),而其人無他過,意在納忠者。乞皇上并賜包容。

疏入,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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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起居注》,萬歷十八年五月初六:

三日癸卯,大學(xué)士王家屏奏:為起用瑜年尸素?zé)o補自劾請罷以避賢路事。

今時則更難矣。天鳴地震、星隕風(fēng)霾、川竭湖涸之變,疊見于四方,水旱蟲螟兇荒之患、天昏札瘥?之殃,交叢于累歲,天時物候乖診如此,則調(diào)燮之難。套虜蜂屯于陝,土蠻猖獗于遼,貢市諸夷復(fù)虎噬狼貪于宣大,虛內(nèi)以事外,內(nèi)已虛矣,而外患未休,竭民以供軍,民已窮矣,而軍餉積缺,此邊腹并潰之勢,兵農(nóng)俱困之時也,民生國計匱乏如此,則均節(jié)之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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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八年四月二十九:

建州等衛(wèi)女直夷人奴兒哈赤等一百八員名進貢到京,宴賞如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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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八年五月初四:

大學(xué)士王錫爵亦因災(zāi)異自陳,言:臣之在事滿五年矣,茲五年之內(nèi),朝講一月疏一月,一年少一年,四方無歲不告災(zāi),北朝南寇在在生心,太倉藏錢廩米枵然一空,而各邊請餉、各省請賑茫無措處,皇子冊立大典尚未舉行,即豫教急務(wù)亦尚停閣。見今京師亢旱風(fēng)霾,人情洶洶,求其召災(zāi)之故而不可得,則有妄傳宮庭舉動,歸過皇上者。

臣誼屬股肱,職叨輔養(yǎng),主德之未光,則臣不肖之身實累之。

伏惟皇上察臣無狀,首賜罷免。

得旨:災(zāi)異疊臻,朕方切兢惕,卿輔弼重臣,豈可引咎求去,宜即出佐理,不允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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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肅公文集(王錫爵)》:

臣之在事滿五年矣,撫今追往,猶記萬歷十三年以六月十二日見朝,是日微雨,皇上猶旰食聽講。至二十三日面恩,是日酷暑,皇上猶雞鳴視朝。

今五年之內(nèi),朝講一月疏一月,一年少一年。此皆臣入京以后事也……臣又記,丙戌(萬歷十四年)之歲,群臣紛紛冊立上請,臣時于會試場中傳讀圣諭,知大計之久定。乃五年內(nèi)竟未舉行,連豫教最急之務(wù)亦尚停閣。此又臣入京以后事也。

近該兩京九卿科道官合辭懇請冊立東宮,各有揭帖先送臣等,責(zé)其不能贊大計,早定國本。臣等不勝慚愧……(皇長子)今年至十齡,久逾皇上出閣之期,而師友未親,位號未定,以先后長幼之序而言,則不疑而反生疑,恐訛言日興,非所以信明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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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起居注》,萬歷十八年五月初六:

六日丙午,大學(xué)士申時行等題:近該同官王錫爵、王家屏各因災(zāi)異自陳,昨蒙發(fā)下文書擬票,內(nèi)止有錫爵一疏,其家屏之疏尚留未下。臣之為之跼躋不安。臣等叨備輔臣,蒙皇上腹心之寄,犬馬猶知戀主,葵藿尚爾傾陽,豈敢輒負(fù)恩私,自圖身便?但因近日四方奏報災(zāi)異甚多,臣等職在燮調(diào),不能消弭,誼當(dāng)席藁待罪,避位禳災(zāi)。

外廷之臣多有以此責(zé)望臣等者,臣等常于閣中痛自刻責(zé),方授甲次第陳請,而臣家屏先有此奏,臣錫爵繼之,故臣等未敢一時并舉。蓋言雖發(fā)于二臣,而實臣等公同之議,意惟在于引咎,而非若廷臣建白之章。且均為閣臣,事同一體,臣家屏之疏宜與臣錫爵一同批發(fā),乃見皇上優(yōu)崇輔弼至意。臣等濫竽政地,亦有光榮。若一留一發(fā),則彼此相形,觀聽滋惑,不惟臣家屏進退無據(jù),而臣錫爵亦勢難獨留,外廷亦在輕視閣臣,有靦中面目矣。伏望圣慈容宥,同賜處分,以存國體,以勵臣節(jié)。臣等不勝懇祈之至,謹(jǐn)具題以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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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八年十月十九:

大學(xué)士申時行等懇請建儲以定中外人心,言:臣等備員輔弼,竊念當(dāng)今大計,無如冊立元子。數(shù)年以來,章已十?dāng)?shù)上矣。雖蒙嘉訥,未見舉行。夫祖宗家法,儲位未有不歸元嗣者,皇長子當(dāng)正儲位,萬萬不可搖動,一也。元旦之辰,皇上親攜元子,令臣等諦觀,又親諭臣等長幼自有定序,言猶在耳,皇上豈得失信于天下、于臣等?二也。向來道路訛傳,皆謂皇貴妃獨蒙眷注,屬意所生,京師百萬軍民頗倡后議,今鄭國泰之疏已票而不行,則外間又生疑議,且以為皇貴妃姑令國泰塞責(zé),皇上姑為皇貴妃解紛,何以杜軍民之口,副四海之心,三也。

臣等竊謂祖宗一定之家法,決不可不遵?;噬弦殉鲋]音,決不可不信?;寿F妃未白之心事,決不可不明。皇上何不蚤發(fā)德音,定以明春冊立元子,敕禮部具儀,擇日立決大計,盡釋群疑,使臣等得關(guān)其忠。臣等之言盡于今日,臣等之去就決于今日,惟圣明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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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八年十月十九:

疏入,上諭內(nèi)閣:朕覽卿等所奏固是,但皇子體脆質(zhì)弱,再少俟時月,朕自有旨。其于長幼之序,豈有搖亂。內(nèi)雖皇貴妃之嘗贊言以定名分,以免疑議,朕前已面諭卿等知之。今卿等又來陳奏,朕豈不知?朕意必待朕自處,不喜于聒激耳,豈有謠言而惑朕哉?卿等可看兩京大小文武自十四年至于今日,有一年一月一日之不聒激者?

蓋此輩心懷無父,志欲求榮,不思君上之疾,但慮身家之望,固于此時欲激君上之加疾,以遂已之心志。朕度此輩意欲離間父子之天性,以成已買直圖報之逆志耳。其安心甚遠(yuǎn),其立意甚詳??梢娖涔撩D嬷?。卿等可思子乃朕子,豈有父子無親之理?豈有越定序之理?朕又思,安有子不望于君父之旨,而私結(jié)人心以言激君父成者,孰理乎?孰否乎?而為臣者以言激之,其為忠乎?其求榮乎?欲朕之疾劇乎?聯(lián)固于所陳奏一概留中不發(fā)者,朕怪其聒激瀆擾,歸過于上,要直于身耳,非有別故。

至于鄭國泰之奏,朕欲留中,恐卿等不知故,與卿知之,又思我朝戚臣未敢有言于國政者,而國泰出位妄奏,甚非禮制,朕姑且容之耳。其建儲之事還候旨行,不必又有陳瀆,徒費紙筆。卿等可安心贊襄,協(xié)猷共治,不可學(xué)此輩以激言之事虛文塞責(z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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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八年十月二十二:

禮部尚書于慎行等疏言:圣人舉事,必順人心,人心所同,即天意所在。今元子冊立之禮,自閣部、臺諫諸臣前后不啻數(shù)十上,今肺腑之臣鄭國泰疏中有云皇貴妃跪而諍之,至此而天聽猶高,臣等所未喻也。臣等倦倦愚忠,以為國本不可不豫建,儲訓(xùn)不可不豫端,倫序已明,何若早立一日之為安。睿齡漸長,何若早教一年之為益。惟望皇上俯順群言,早頒成旨。

得旨:建儲之事,屢有明旨,如何又來瀆激奏擾,其立序已定,不知爾等大臣每每催激。早立但遲亦是立,早亦是立,不知早立何意,遲立何意,不知爾輩心為何?使雖皇貴妃跪泣諍立之言,可不言牝雞晨鳴,惟家之索?這立儲之事還候旨行,不必以煩言間離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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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八年十月二十三:

禮部尚書于慎行等疏請冊立元子,言臣等待罪禮官,關(guān)系職掌,若及時不請,責(zé)有所歸。至于長幼之分序已定,遲早之間,似無容慮。臣等亟請舉行,惟以早立則侍從可簡,諭導(dǎo)可修,人心安而煩言可息,所以體皇上愛子之心,成教子之益也。惟是臣等才望輕微,不能感動圣聽,乞賜罷斥,以為失職之戒。

奉旨:爾等既言長幼久奉,明旨以定,如何又屢屢催激,迨無虛日。至言爾等職典邦禮,其于要君疑上,淆亂國本,亦難逃責(zé)。姑各罰俸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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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八年十月二十八:

上使文書官至閣,口傳圣諭:冊立事,如明年春夏,科道等衙門不來瀆擾,便于明年冬傳旨冊立。如再來瀆擾,直待十五歲冊立。

輔臣王家屏疏謝因言:口傳天語,宣布未周,不如皇上親發(fā)綸音,播告尤速,謹(jǐn)擬傳帖一道,伏望覽裁發(fā)下。

上復(fù)宣諭內(nèi)閣:札子不必用,只須口傳,著明年各辦錢糧,后年春舉行冊立,再有瀆擾者,定如前旨待十五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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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九年四月二十五:

南京刑部主事湯顯祖因星變陳言劾輔臣申時行欺蔽;吏科給事中楊文舉經(jīng)理荒政、受賄多贓;禮科給事中胡汝寧一蝦蟆給事,皆輔臣黨護。

詔切責(z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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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野獲編(沈德符)》,蛤蟆給事:

會亢旱禱雨禁屠宰,胡(汝寧)上章請禁捕蛙,可以感召上蒼,故湯有此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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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邸鈔(錢一本)》,萬歷十九年五月:

陛下經(jīng)營天下二十年于茲。前十年,張居正剛而有欲,以群私人囂然壞之;后十年,時行柔而有欲,又以群私人靡然壞之。

《明史·湯顯祖?zhèn)鳌罚?/p>

顯祖上言曰:“……陛下御天下二十年,前十年之政,張居正剛而多欲,以群私人,囂然壞之;后十年之政,時行柔而多欲,以群私人,靡然壞之。此圣政可惜也。乞立斥文舉、汝寧,誡諭輔臣,省愆悔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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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九年五月初三:

諭內(nèi)閣:朕因玄象示異,奸惡不軌,故特諭內(nèi)外臣工恪恭乃職,省已乘公,用弭天變,以圖治安。今各不任所責(zé),歸咎元輔。前萬國欽捏誣詆辱,朕念系言官,已薄罰了。湯顯祖以南部為散局,不遂已志,故假借國事攻擊元輔,本當(dāng)重究,姑從輕處了。

卿等可說與元輔,不必以浮言介意。卿等俱安心供職,還著鴻臚寺傳示元輔即出辦事,勿負(fù)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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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九年五月十六:

降南京禮部主事湯顯祖為徐聞縣典史添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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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九年七月二十四:

革福建僉事李琯為民。

李琯奏大學(xué)士申時行十罪:一寢訓(xùn)導(dǎo)龐尚鴻玄官有水之疏;一唱為欲易儲之說,使已有擁立之功;一請敕諭以禁言路;一司業(yè)劉應(yīng)秋、御史章守誠、主事蔡時鼎開列時行罪狀,乃留中不下,甚于張居正之欺蔽;一其子用嘉以冒籍浙江中,其婿李鴻冒籍納監(jiān),沈璟強汪讓代為取中;一縱家人宋九通賄納京衛(wèi)經(jīng)歷,未嘗歷俸,竟得雙封;一受郜光先之賄授以總制,致火真盤據(jù)兩州;一受李成梁之金,遼陣沒者八百人,以奏捷議賞;一代秦耀報怨而陰擠尚書宋獯為徐泰時復(fù)讎而令張養(yǎng)蒙外補;一受聽勘胡維新之珠寶而起用;一受提問李時孝之寶玉而免勘,王錫爵感時行援引之私情,而攻李植玄官有水之議,其女為妖蛇所污,計為掩飾,作曇陽子傳,自稱日奉道弟子,私黃洪憲主場,而其子王衡幸中解元,排公一揚受賄建言,使皇上疑言官皆為陰私,以遂指鹿為馬之謀,同惡相濟,宜亟罷斥,以正欺蔽之奸。

上著部科參看來說。

于是吏部等衙門會題:李琯以外吏而詆輔臣,名為建白,實肆傾危,似宜褫革以為妄言之戒。

上曰:壽宮儲典皆出朕斷,今大工已就緒美完,定冊久有諭旨,李琯如何橫生異議,且妄引先朝兇逆,排詆輔臣,不但傾陷忠良,實撓亂宗社大計,狂肆欺罔,本當(dāng)拿問,姑革職永不敘用。

《萬歷邸鈔(錢一本)》,萬歷十九年七月:

乙酉(萬歷十三年)以前,時行猶在押之鼠,尚斂縮而不敢為;乙酉以后,時行猶負(fù)隅之虎,乃暴戾而不可犯。所以然者何哉?以大學(xué)士王錫爵為之黨也……凡欺君罔上,何忍而不為,亦何人而敢犯其鋒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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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起居注》,萬里十九年七月二十:

二十日癸未,大學(xué)士申時行奏:為待罪陳情懇乞天恩俯容休致以息人言事。近聞福建僉事李珀論臣,臣即具疏自陳求退,伏奉圣旨:‘卿以元臣受國重寄,前屢次誣奏,朕持其章不下,蓋不使讒口得加忠良。乃今又橫生謗議,朕已洞悉其奸。若因此遽決去就,適墮小人之計,豈成政體?宜即出匡贊,再勿他辭。吏部知道。欽此?!?/p>

臣方杜門席藁,伏聽嚴(yán)誅,恭誦論音,不勝感慟。臣驚魂乍返,枯骨重生,惟當(dāng)感激圣恩,豈敢復(fù)有塵瀆?顧臣以為君臣選會,自古為難,始終保全,尤稱不易。臣之愚賤,幸際圣明,立朝既三十年,在開亦十有四年矣。即尸位曠官,猶寬譴斥,即浮言擴議,數(shù)荷矜原,臣自以屬不世之殊榮,生平之奇遘。乃茲煩言沓至,巧譖朋興。荊棘生于坦途,魑魅見于白日。意在排擠,則千萬人之耳目可涂,億萬計之財力可擲。言足中傷,則九廟宗祧之大計不必定,億兆臣民之公論不必從。其于敗臣名節(jié),誣臣罪狀,止系臣一身一家者,又特渺小者耳。如此不得已,則鄰人之銖似竊,慈母之杼終投,明主有不可數(shù)幸之恩,治朝有不得不伸之法,皇上雎欲保全臣,其可得乎?李琯之怨臣、憾臣久矣,不逞不休。李琯可以論臣,人孰不可以論臣者?臣不去不止。語云:鹿死不擇音。臣之哀鳴至矣,無所復(fù)置詞矣惟皇上惻然矜憐,特允休致。一可使人言遂息,不至于屢瀆圣聽,一可使政本自清,不至于輕褻國體。具為感幸,豈獨在臣?臣不勝激切哀懇之至。謹(jǐn)具奏聞,伏候敕旨。

奉旨:即今遣報踵至,四夷交侵,中外臣工不修本等職業(yè),專務(wù)排詆大臣。一切妄言,朕別有戒論。卿宜勉抒忠赤,共濟艱難,亟出籌查,以副朕倚詆至意。吏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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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起居注》,萬里十九年七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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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大學(xué)士申時行奏:為瀝誠哀懇仰祈恩鑒特準(zhǔn)休致以全馀生事。臣頃以人言,三疏求退,未蒙矜允,更荷褒留,圣意馬臣曲全,溫旨為臣屢降。臣感悚交集,涕泗橫流,伏地號天,莫知所報。臣么膺幾儒,國家棄臣,猶腐鼠耳,然乞休至二十馀疏,而皇上不之許,讒言不啻三至,而皇上不之疑。臣如何鳥榮?何如為幸?何苦而屢瀆圣聽、自外圣恩?皇上所以留臣,譬之駑馬,尚欲資其十駕之力,譬之鉛刀,尚欲收其一割之用也。顧臣之力已殫矣,用已窘矣,蠢至于孩提,不堪呵叱,賤至于卒徒,不堪辱置,而臣地當(dāng)表率,位在凝中丞,丑詆厚誣,日新月盛,則臣復(fù)何以自容?臣為量褊狹,性資柔懦,有所恐懼則驚顫失常,有所憂慮則憔悴欲死。而乃日行荊棘,數(shù)犯風(fēng)波,精已銷亡,神亦耗竭,則臣復(fù)何以自振?萬幾之地,一日難虛。百責(zé)攸歸,案目所視,而臣浹歲之內(nèi),強半杜門,待罪之日常尋,伴食之時亦少,則臣復(fù)何以自安?臣抱此區(qū)區(qū),不能自遂,真知烈火熏心,叢鏑傳②體,有萬萬不能復(fù)留者矣。臣留無益于國,孰若奉身而退,猶免貪睞隱忍之譏?皇上留臣無濟于用,孰若擇人而使,不虛丞弼贊襄之國體?惟皇上憐而察焉。臣之情亦至苦,詞亦至迫矣。如蒙特渙綸音,準(zhǔn)臣休致,則臣自頂至踵,餅沐恩慈,失甲口及心,終圖唧結(jié)。臣不勝激切哀控之至。謹(jǐn)具奏閱,伏候敕旨。

奉旨:朕以國事付卿,信任無貳,昨遣鴻臚寺官諭卿即出,萬幾之地,豈可久虛?宜勉體朕意,無負(fù)眷懷。吏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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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起居注》,萬里十九年七月二十七:

二十七日庚寅,賜輔臣楊梅各一簍。

是日,大學(xué)士申時行奏:“為誣謗異常驚憂感疾想乞圣晰逐斥堪究以明心跡早賜休致以全馀生事。近該福建僉事李琯論臣,臣止聞道路傳言,未見其原疏,故不能指事陳辯,而但連章乞休,以為身隱焉文論久自定,大臣之義宜爾。茲蒙發(fā)下館疏,著部科參看,臣始得其全抄讀之。蓋機穿深藏,戈矛捷出,以皇上之惡欺也,則文致臣以欺蔽,以皇上之惡貪也,則誣控臣以貪污,必欲陷臣于大俜而后已。臣擗踴號天驚迷仆地,神魂盡喪,良久始姓。蓋嘗中夜自思,如珀之言止于誣臣罪過,敗臣名節(jié),猶可忍也,至于國家之重典、宗社之大計,亦且決裂潰壞而不之顧,其害不獨在臣,安得默而已乎?

夫壽宮古甲壤,斷自圣衷,相擇經(jīng)營,各有專職。從古以來未有以堪奧責(zé)宰臣者,自設(shè)閣臣以來未有以相地為職業(yè)者。乙西之歲,皇上之諭旨甚明,舉朝之公疏具在,臣無可論。至于玄宮有無積水,則管工官員不下數(shù)十,在工軍匠不啻千萬,皆有目有口,何無一人言者,而獨龐尚鴻言之?尚鴻曾見臣,以安邊書獻臣,故與之坐而問之,不聞言及玄宮,亦不知其有疏。今通政司官見在,是否臣蜜令寢闖,皇上可召問而知,臣亦可無論。然如珀言,則是以一夫之綬頰,而欲沮毀皇上億萬年之寶藏,以一時之誤聞,而欲棄擲國家億萬計之財力,臣不知珀之心何心也?

元子漸長,儲位尚虛,不獨中外臣民懸懸切望,即九廟神靈亦必有陟降而昭監(jiān)者,臣等秩兼師保,職在贊襄,竊以為蚤建元良,預(yù)端蒙養(yǎng),乃宗社生靈長久之計,義不容默。又伏見皇上以六齡正位東宮,維時閣臣徐階等,皆先一年懇請冊立,元子睿齡,適符其期,故臣等奉行故事,仰俟宸斷,惟是連年候旨,未見舉行,以故大小臣工紛紛疏請,人心同然,誰能遏之?若謂臣要功望蔭,則臣致位已極,叨蔭已多,以望六衰殘之年,而事萬壽無疆之主,乃不思固見在之寵,而欲覬后日之榮,不亦愚乎?至于易儲之說,不知臣言之何人,琯聞之何處,其罵誣控明甚。

夫密勿之臣,欲贊大計、定大本,而謂自以為功,舉朝之臣皆以公心為公言,而謂為臣所賣,上以疑圣心,下以塞案口,臣又不知琯之心何心也?庚寅元日,臣等親承天語,謂圣體尚須靜攝,未能視朝,既厭章奏之繁多,又慮諸司之懈怠,故命臣等擬敕戒諭,大意在肅紀(jì)綱,省議論,令諸司修職奉公,何嘗禁人言事?且又餅諭六部、督察院,何嘗專指言事之臣?臣不肖,寧不知防口甚于防川?止謗莫如修己,人各有心,何能禁制?而乃假敕諭以濟其私乎?此不惟誣臣,抑亦厚誣敕諭矣。昨年劉應(yīng)秋等論疏留中不下,臣浼同官請之而不得,臣復(fù)自疏請之,奉有明旨,以其泛詞繁言,留中不究,是否由臣阻格,圣心知之,此不惟誣臣,抑亦厚誣明旨矣。以上四事,皇上自有睿鑒,舉朝自有公平,此不待堪竅而后明者。至于控四臣贓私,敗臣名節(jié),自非通行堪究,則臣之心跡無以自明,臣請一一陳之。

郜光先以三邊總督丁憂服闋,原任尚書楊巍謂其久于西鎮(zhèn);素稱邊才,故以原官起用。若自其家以數(shù)萬金魄臣,則光先雖死,其子男僮僕固在,要見何日過送?何人收受?一堪問可知也。李成梁見在遼東,萬歷十七年九月丙甲長昂曾否內(nèi)犯?殺選鋒八百人,彼時巡安御史何不奏報?若謂輦金數(shù)萬納臣,則必用數(shù)十車裝載,數(shù)十人管押,一堪問可知也。胡維新見任陝西,云南按臣以舊事追論,經(jīng)略大臣以新功敘錄,臣與該部議,謂邊方急在用人,肅州人不樂就,不如使過以圖后功,故因而用之。若謂其進表人京,即以珠寶金帛魄臣,則胡維新何以預(yù)知其被論而先為之地?且鯀何日過送?何人妝受?一堪問可知也。沐昌祚焉按臣論效,其撥置人員奉旨提問,續(xù)罵緬寇猖獗,昌祚提兵遠(yuǎn)出,具疏乞恩,臣以為總鎮(zhèn)世臣,在用兵之際,宜稍存其體面,賁以建功,故擬暫免提問,候事寧定奪。此是仰體皇上優(yōu)待熱臣、恩威餅用之意,亦何嘗置之不問?若謂輦載金寶珠玉遺臣,不止數(shù)萬,則云南萬里,必用數(shù)十車裝載,數(shù)十人管押,一堪問可知也。以上四事。

伏乞敕下都察院,通行遼東、山西、甘肅、云南各該巡按御史,將奏內(nèi)臟私事情,從公堪究。如臣一毫沾染,即戮臣西市,以為貪污之戒。如其不實,則臣之心跡亦足暴于天下,無使終身抱不白之冤。其他論臣子蝟及臣家人,則高桂、李用中言之,萬國欽、湯顯祖言之。科場事情,有臣之辯疏可按。臣家人納官冒封,有吏部之文案可查。宋縹因一事駁正,即以鬱死,張養(yǎng)蒙隆三品藩司,謂罵復(fù)讎,有士大夫之公論可審。臣不敢瑣瑣瀆辯。惟是同官錫爵負(fù)當(dāng)世之重名,膺皇上之特眷,而以臣故波及,橫加丑詆,使臣上負(fù)圣恩,下負(fù)僚友,臣有死不瞑也。臣今憂危眩瞀,傷氣損神,舊疾新疴,一時餅發(fā),呻吟休褥,苦楚百端,志意不宣,語言無緒,惟皇上哀而察之。如蒙特渙德音,早賜休致,使臣得生還田里,老死林丘,臣感激圣恩,真足淺九淵而輕九鼎矣。臣無任激切控吁之至。謹(jǐn)具奏聞,伏候敕旨。

奉旨:卿公忠潔白,朝野共知,這廝每規(guī)造浮言,橫肆排詆。內(nèi)有宗社大計,傣朕親自裁定的,尚無端借口,公然欺罔,其馀事情何件不可誣嶁?次輔在告,亦復(fù)牽謗。顛倒國是,擾亂朝綱,朕已洞矚其奸。別旨處分了,不必堪問。卿宜即出匡贄,用副眷懷。吏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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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閑堂集(申時行)》:

庚寅(萬歷十八年)冬,忽遣文書內(nèi)臣語閣中:‘若諸司不來激聒,明冬傳后年冊立,如不遵者,待十五歲舉行,’

余乃與同官約:上已有明諭,臣下自當(dāng)遵奉,稍需一歲,大事定矣。

每諸司接見,皆以此告之,故辛卯(萬歷十九年)之歲自春及秋,未有言建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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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九年八月十一:

皇第五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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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九年八月十七:

大學(xué)士許國等題:恭遇圣節(jié),于會極門外行五拜三叩禮,賜輔臣尊饌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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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九年八月二十:

工部營繕清吏司主事張有德奏請冊立太子。

上令二十一年舉行,張有德罰俸三個月。

于是尚書曾同亨復(fù)請明春冊立毋為改期,并請罰治,以為不能率屬之戒。

上曰:小臣枉肆妄言,卿等如何不行訓(xùn)戒,反來聒激救擾。冊立已有旨,卿等安心供職,毋得妄言激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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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禮屆期儀物未備仰祈宣示以昭大信疏(張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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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撥志始(文秉):

十九年辛卯,已傳旨冊立東宮于明春舉行。工部郎張有德欲掠之為功,因以大禮屆期,儀物未備為請。神廟復(fù)大怒,將有德罰處,并停明春冊立之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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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邸鈔(錢一本)》:

父子至親,已有明諭,豈待你輩煩擾邀功。張有德這廝,瑣言窺探,妄意圖報,欲生離間,忘君賣諂,好生可惡!本當(dāng)重處,姑且罰俸三個月。

本欲過壽節(jié)舉行,這廝輩屢屢催激,其冊立之事著改于二十一年行。各衙門又不得亂行清激,以致延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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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起居注》,八月二十日:

二十日壬子,大學(xué)士申時行等謹(jǐn)題:……臣等竊思,皇上大信既然已布昭,盛典所宜早定。況諭中‘冊立、出閣一并舉行’,事體繁重,尤須及時料理。今內(nèi)閣甲衙門各色錢糧必已造辦,而外司部寺當(dāng)行禮儀及講讀宮僚一切官屬,亦當(dāng)先行查議,先行簡掄,皆非旬月所能猝辦。則傳旨冊立,此正其期。凡事豫則立。臣等何敢妄附于決策之列,以犯邀功之嫌?千萬年定策以為宗社至計,獨在皇上,誠一旦惠然旨從中出,頒示四方,敕下所司,擬定來春諏日具儀,次第而舉,當(dāng)出震之時,行養(yǎng)蒙之典,片言可以擊九鼎,尺牘可以鬯辜情,團結(jié)懼心,導(dǎo)迎和氣,社稷幸甚,華夷幸甚。不然,竊恐裊心失望,而摧瀆激擾之者又至,他日紛紛上千天怒,莫謂臣等今者不言也。無任悚懼懇祈之至。謹(jǐn)具題以聞。

奉旨:卿等所奏,朕已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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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閑堂集(申時行)》:

工部主事張有德忽復(fù)言之,余時引疾在告,不勝驚愕。

方欲待二公商榷,而新安(許國)故健忘,若不知有前諭者,乃曰:‘小臣以建儲請,而吾輩大臣噤無一言可乎?’倉促具一疏,首列余名以進。

余聞之嘆曰:‘大事去矣,小臣雖犯激聒之戒,而吾輩大臣恪守明諭,不失信于上,乃可以要上之全信。今吾輩與小臣接踵上疏,上必呵責(zé),小臣故犯,從中處分,冊立事必且改期,吾輩疏特報聞耳,奈之何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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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閑堂集(申時行)》:

余乃別具一揭云:‘臣已在告,不預(yù)閣中事,同官疏猶列臣名,臣不知也。臣謂冊立之事圣意已定,諭旨已明,向來兢兢恪守,不敢違越,以俟來春舉行。小臣愚妄,不諳大計,不足責(zé)也。惟上宸斷親裁,勿因小臣妨誤大典?!?/p>

上手賜批答,趣余亟出,而不及建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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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閑堂集(申時行)》:

故事,閣臣密揭皆留貯閣中,不發(fā)科。而新安(許國)亦與諸疏同發(fā)。時羅大纮新任,余令典籍從科取回送閣,次日科臣來索,以故事卻之。

(羅)大纮乃疏論余‘迎合上意以固位’;而武英黃中書正賓繼之。余有疏辯,荷上優(yōu)答。然觀人情世局如狂瀾沸鼎,萬萬不能久安,遂決計歸。歸十余年,而儲位定矣,向之紛紛竟何如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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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紀(jì)事本末(谷應(yīng)泰)》:

十九年冬十月,閣部大臣合疏請建東宮。先是,建儲事既奉上旨,申時行與同官約,遵守稍需一歲,每諸司接見,亦以此告之,故辛卯歲自春及秋,曾無言及者。至是,工部主事張有德請備東宮儀仗,時行方在告,次輔許國乃曰:“小臣尚以建儲請,吾輩不一言可乎?”倉卒具疏,首列時行名以上。

時行聞之大愕,別具揭云:“臣已在告,同官疏列臣名,臣不知也。”故事,閣臣密揭皆留中,而是疏與諸疏同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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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九年九月初一:

禮科給事中羅大纮奏:臣于本月二十二日見內(nèi)閣所下久病大學(xué)士申時行密揭辯明閣臣建儲公疏,初不與知,不宜列名。至于近事漫無可否,但云社稷之計,裁自宸衷,毋惑群言。奉旨:覽卿所奏,朕已悉知。建儲之事已有旨了,卿可安心調(diào)攝,即出贊襄。欽此。

未幾,科吏白時行欲睹御札,遣人取回原揭,臣誤許之,逾日稽留,臣造門索之,遂拒弗與,臣乃悔許之為非也。夫青瑣森嚴(yán)而使綸音漏于薇垣,臣奉職無狀,罪譴何辭。

但觀時行密奏,遁其辭以賣友,秘其語以誤君,陽附群臣請立之議,而陰緩其事以為內(nèi)交之計。陛下尚寬而不誅,高廟神靈必陰殛之,乞與臣一并罷斥。

奉旨:元輔奏揭原為解朕之怒,非有別意。羅大纮見前所逞私臆不遂,因借言污詆輔臣,況屢旨不許激聒以遲大典,羅大纮明知故違,好生可惡,著降邊方雜職,不許朦朧升轉(zhu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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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九年九月初六:

降禮科給事中羅大紡授廣東潮州府揭陽縣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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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九年九月初一:

大學(xué)士申時行亦奏謂:病中一揭所奏批答取回尊藏,羅大纮遂以為欺君玩法,此未察臣心事,未考閣中舊規(guī)也。建儲大典,已諭明春必行,乃以張有德之疏改后一年,臣方謂得之如此其難,撓之如此其易,既深恨有德之輕言,亦頗悔閣臣之早發(fā),故倉卒揭請,一則謂圣意已定,可無激聒;一則勸皇上勿因小臣妨誤大典,冀有挽回。

其日閣中公揭臣不與知,此以委曲之詞寓調(diào)停之意,庶幾或可斡旋臣之心。即大結(jié)參有德之心也,臣何嘗有毋惑群言之語?閣臣題揭或別奉答諭,或就批原揭,各留閣中,此乃相沿舊規(guī)。

維時臣不在閣,文書官遂將臣揭并各本一同送科,臣原據(jù)實而言,何敢欺謾。取回送閣尊藏,何敢私匿。乃以為欺君玩法,不已甚乎?

伏乞允臣退休。幸甚。

上優(yōu)答,令供職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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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九年九月初一:

禮科都給事中胡汝寧題:昨揭帖一事,謂許國進揭,若先白時行,必有酌處,乃不知會而列其名于首,是許國先失之也。且閣帖不必送科,而送科未必?zé)o意。揭既落科,而時行亟令索回,不欲擬抄,乃見其有成心矣。此時行后失之也。

乞嚴(yán)諭二臣協(xié)恭和衷,羽翼元儲,以全君臣始終之義。

上曰:二臣輔政多年,同心共濟,所奏揭帖各失于意,有何嫌隙。姑免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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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起居注》,九月初二日:

二日甲子,大學(xué)士申時行奏:為再陳心跡乞思容宥言官以息辜議事。

昨該給事中羅大纮論臣,奉旨降謫,臣不勝惶悚。又聞都給事中胡汝寧等疑臣與同官國自相戕陷,臣又不勝愧惕。此皆由臣素行不孚,舉動多舛,使人據(jù)跡而疑心,因疑而生謗,臣何所逃罪?然心跡終于不明,則人言終于不息,臣請為皇上備陳之。凡人臣為國爭事,爭之而不得,則當(dāng)苦口瀝肝而必求其濟,爭之而得,則當(dāng)奉令承命而徐俟其成,此論事之體也。人主當(dāng)其怒時,激之則決裂而難收,緩之則從容而自定,故孔子稱‘諷諫’,又日‘通臣守和’,為臣當(dāng)知此矣。

乃今建儲大計,臣與同官實屢言之。先年長幼之序雖定于圣心,而冊立之期未承乎明諭,則人情猶惑,天典猶稽,此當(dāng)事之時也。乃昨年特奉圣諭,許以十九年冬傳,二十年春冊立,既布之海內(nèi),又示之吉期。今已及秋矣,轉(zhuǎn)眼冬春屈指可計,此當(dāng)俟之時也。

乃小臣之疏一人,而來歲之期又改,明犯激聒,以致遲延,閣中有揭而報聞,科臣有疏而蒙罰,圣心之怒未解,納約之牖未開,此不當(dāng)激之時也。臣之愚計,以為身在事外,乃可以解紛,上幸霽威,可以開說,過不自量,欲為調(diào)停,圣鑿已明,何敢復(fù)贅?

然謂臣傾排同列,則臣抱疴已久,求去已決得請為幸,遑恤其他?惟是萬年之計,阻于一言,九仞之功,隳于一簣,臣義不忍坐視,而智不能周防,于形跡之間少失彌縫,致揣摩之徒忽生疑議,是則臣有罪焉耳。然古之人有上殿相爭如虎,下殿不失和氣者。方其爭時,能無此是彼非、甲可乙否者乎?而終不失和氣者,以其心在公家,非為私事也。臣與臣國詞若相左,而意實相成,總之欲挽回上意,贊成大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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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旨:“卿以元臣當(dāng)軸,忠謀密議,匡益弘多,同列所共信服,和衷之誼,當(dāng)非浮言可移。羅大纮肆口詆排,薄示譴責(zé),豈須申救?宜遵屢旨,勉出贊政,用副倚毗。吏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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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九年九月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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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xué)士申時行以羅大纮論已被謫,又都給事中胡汝寧謂與許國不和,自相戕害,乞薄罰大纮,免其降調(diào)。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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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起居注》,九月初二日:

二日甲子,大學(xué)士申時行奏:為再陳心跡乞思容宥言官以息辜議事。

……

今以道路之訛言,謂為嫌隙,以婉曲之愚計,謂為戕陷,不亦寬乎?汝寧在省日久,尚不知臣,何況大纮新進,未諳事體,雖疑臣太過,貴臣太苛,而心本無他,情或可恕。且同官臣錫爵素稱其志,臣亦對尚書陸光祖力薦其才,諫席未溫,遽遭嚴(yán)譴,臣不能不為之惜也。

伏望皇上念傣言官,姑從薄罰,免其降調(diào),上可以昭圣德之寬容,下可以逭臣愚中之罪戾,臣不勝懇祈之至。緣臣病困難支,另疏陳乞外,謹(jǐn)具奏聞,伏候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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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九年九月初二:

武英殿中書舍人黃正賓奏:臣睹申時行所進揭帖,與所奏本大相矛盾,其揭云云以請冊立原非其意,而輔臣許國代書之,總恐犯首事之罪而外欲博建立之名,萬一激瀆上怒,必將歸咎于兩輔,惟知排擠同官而不計其丑狀至此。乞嚴(yán)加罷斥。

得旨:黃正賓以卑官擅言國事,誣論輔臣,內(nèi)必有主使之人,著錦衣衛(wèi)拿送鎮(zhèn)撫司打著究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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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撥志始(文秉)》:

舊例:閣揭竟,留御前,無發(fā)出之理。神廟怒前揭之拂其意也,特將此揭發(fā)抄,以塞歙縣之口。時接本者,于孔兼也??准嬉娪虚w揭,即對眾驗明,然后發(fā)科抄傳。于是輦下喧傳其事,謂首輔實有二心,密效擁戴于福藩。此密揭所由來也。歙縣因席槁待罪,而于首輔不無心賺焉。首輔揭執(zhí)閣無發(fā)抄例,遣人至科中索取原揭歸。眾論沸然,爭罪直日科臣羅大纮。大纮疏辨,并參首輔。中書黃正賓特疏參首輔,謂“國家事無大小,悉咨政府。事孰有大于建儲?此而不知,焉用彼相?”于是彈章蜂起。而正賓廷杖,大纮削職,余處分有差。歙縣予告,則首輔亦不能安其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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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紀(jì)事本末(谷應(yīng)泰)》:

禮科羅大纮遂上疏論時行迎合上意以固位,武英中書黃正賓繼之。

上怒,杖正賓,削大纮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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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九年九月初二:

大學(xué)士許國亦奏辯乞退,不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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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起居注》,九月初二日:

是日,大學(xué)士許國奏:為素望不孚動遺疑謗懇乞罷斥以謝人言事。昨臣在閣與同官家屏辦事,接得禮部都給事中胡汝寧揭帖,論臣與首臣時行不協(xié),彼此相戕,宜諭以和衷,連令省改。

臣讀之不審所謂,不勝驚愕。臣自辛酉與時行同鄉(xiāng)舉,先后登朝歷三十馀年,同年、同館、同官、同志,無纖毫嫌隙,無絲縷猜疑,獨因舊年因爭論西事,顧有異同,然實為國家,非有私怨。昔人虎爭,不失和氣,私心慕之,論罷懂然,此閶里所知也,亦縉紳所知也。正不知汝寧從何見聞,謂臣不協(xié)?指何形跡,謂臣相戕?

即昨揭帖一事,臣以圣諭明春冊立,造辦及期,而時行抱病未出,恐緩不及事,有誤大典,故具揭署名以請,未暇為時行盧也。時行具揭自明,亦以時方臥癇,乃臣等署其名不及與知,亦未暇為臣等盧也。各疏俱蒙皇上批簽,先后各發(fā)該科訖。

蓋冊立,國家之大事,綸餑,臣民所共睹,豈有他意,而至以發(fā)抄之一事為擠排之隱謀?臣不知其何說也。夫冊立盛典,臣之揭欲請皇上之?dāng)?,以早慰神人之望,為國本計也。時行之揭,恐激皇上之怒,而愈緩冊立之期,亦為國本計也。汝寧乃置疑其間,則自后閣臣議事,必一無異同而后可,是天下不復(fù)有臣紀(jì)與交誼矣。臣與二三輔臣,愧乏房杜相資之才,頗有丙魏同心之義,中外臣工共知共見,汝寧何心,乃忍于厚誣一至此也?

近日世路險峨甲,人心薄惡,種種有之,汝寧此言或自有說。獨臣以輔弼之臣,托肺腑之重,乃物望輕淺,事必待于自明,孤立無緣,又患與之為敵,其無濟時艱,有玷政本,固已甚矣。

伏乞皇上鑿臣之無他腸,憫臣之有衰疾,早賜罷斥,以終馀生。儻得優(yōu)游田里,歌詠太平,則自今以往之年,皆皇上之賜也。臣不勝惶恐懇祈之至。謹(jǐn)具奏聞,伏候敕旨。

得旨:卿忠誠直亮,遇事輒言,不存形跡,朕所鑒知。正賴謀斷相資,共圖康濟,豈可偶因疑謗,遽此求歸?宜即出輔理,慎勿介懷。吏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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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起居注》,九月初四日:

四日丙寅,大學(xué)士申時行奏:為攻訐朋興危機可畏懇乞圣明亟賜罷斥以謝人言仍乞堅持初諭以遂愚忠事。

昨該臣再陳心跡,乞宥言官,奉圣旨……臣捧誦綸音,不勝感泣。續(xù)又有署丞黃正賓之疏,奉旨究間,臣又不勝驚懼。

臣初具揭,蓋在張有德奉旨、閣疏報聞之后,不過欲仰紓圣怒,幸霽天威,庶宸慮可以轉(zhuǎn)樞,愚忠可以納牖?;虺寄苊愠?,則必候冬春之交,特申懇請?;虺疾‰y愈,則當(dāng)候得請之日,畢竭愚忱,期于感格圣衷,斡旋盛典,以全大信,以慰草情。此區(qū)區(qū)犬馬之心也。不謂形跡生嫌,自投網(wǎng)罟,語言招釁,大起戈矛。新進言官既以為依回固寵,而白丁散職又以為奸計邪謀。夫臣之揭,固在閣也,正賓從何得見、述之如此其詳?而又將揭中所稱‘圣意已定,諭旨已明’及‘勿因小臣妨誤大典’等語,皆削不錄,此則巧文深詆,立標(biāo)鼓象,欲使人心之憤怒皆集于臣,莘口之罵詈益歸于臣,則臣雖身為齏粉,何以謝天下?

臣病憒之中,術(shù)陳計拙,乃今讒人造言,一至于此,蓋已苦矣。今臣病不能痊,身不能出,欲候至得請而言,則連章陳乞,尚未蒙皇上之矜憐,欲候至冬春而言,則擊言四起,徒數(shù)煩皇上之裁斷。至是,則臣之初愿有不能自遂,而臣之本心有不得不自明者矣。

伏望皇上特垂乾斷,先將臣罷斥,以為失言之戒,仍乞皇上堅持昨年之明諭,以慰四海臣民愿望之心,勿以小臣妄言而遷改,早示來春之吉期,以培萬年宗社廷長之慶,勿使微臣日處于危疑。蓋臣前之題揭,意在調(diào)停,欲有待而言,良非得已。惟今之復(fù)請,情在迫切,不能待而言,亦非得已。惟圣明始終亮鑒,則臣去留生殞,無非感恩戴德之地也。臣不騰惶恐待罪之至。謹(jǐn)具奏聞,伏候敕旨。

得旨:卿忠猷謀劃,朕已洞知。若使奸小之輩如卿度處,何誤大典?冊立之旨,以示明白,不可再煩以遲厥事。卿可即出佐理,不得以借此妄誣之語介懷。吏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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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起居注》,九月初四日:

是日,大學(xué)士王家屏題:今日文書官李文輔到閣,伏蒙發(fā)下首輔臣申時行、次輔許國乞休本,命臣擬票。臣看詳二臣疏詞,皆因明春冊立一事,勸請未諧,以致韋口嘵嘵,疑謗蜂起,此二臣所以不安其位而求去也。臣念此事,數(shù)年之間,兩京大小臣工奏請非一人,想望非一日矣。自臣去冬守閣恭奉圣諭,定以今冬造辦錢糧,明春舉行冊立,傳示諸臣,勿復(fù)聒擾,以此一年以來,肅然無諜,頗覺安靜。不意主事張有德冒昧瀆奏,干犯宸嚴(yán),致改冊期,移于次歲。于是摹情驚惑,猜議橫生,咸歸怨二臣,謂臣國不宜輕率奏請于前,臣時行不宜宛曲依違于后,且謂二臣志意不協(xié),彼此相戕,若羅大纮、胡汝寧、黃正賓等疏是也。夫二臣揭有先后,心無異同,總期于感格圣衷,贊成盛典而已。乃今揣摩百出,誣嶁多端,雖皇上大振乾綱,重加譴斥,似已懲妄言之罪,終非所以安二臣之心也。

蓋羣輩所以攻排二臣,不在兩人嫌忌之間,而在皇儲冊立之典,典期不復(fù),則疑謗不休,疑謗無可解之時,則二臣無可出之日也?;噬峡v欲嚴(yán)刑峻貴、以懲謗議而留二臣,而一羅大纮退,一羅大纮出,一黃正賓去,一黃正賓來,皇上亦安能日日而厲譴責(zé)之威,日日而降眷留之旨乎?臣愚不揣孤陋,吐竭忠言,望乞皇上循省初心,堅持大信,仍將庶立大定擬來春,庶明諭朝宣,幸囂夕寢,二臣聞命而即出,百官翹首而均懂矣。若徒照常擬票,臣恐皇上之留旨雖頻,二臣之奏乞未已,無論閣務(wù)委積,非臣獨力所能當(dāng),即批答頻繁,亦非臣一人所能辦理也。所有二臣原本,連揭封進,伏候圣裁。臣不勝戰(zhàn)傈待命之至。謹(jǐn)具題以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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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九年九月初十:

大學(xué)士許國四疏乞歸,準(zhǔn)回籍調(diào)理,仍命馳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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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九年九月十二:

大學(xué)士申時行十一疏求去,許之,仍賜乘傳,差官護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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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起居注》,九月十一日:

十一日癸酉,大學(xué)士王家屏奏:為傳旨不實致誤葦僚乞恩概賜罷歸以塞隸望事。臣方以患病在假調(diào)理,忽于今早接得同官臣許國一本《為衰庸不厭象望肆懇天恩特賜骸骨事》……

臣不勝驚悚,不勝震傈。切念閣臣輔導(dǎo),誼均一體,有罪斥罰,不宜異同。臣與國并廁機庭,協(xié)襄政務(wù),即頃冊立之事,國與臣居平商議數(shù)矣,國始具揭時,臣實贄之屬草,揭既具,臣實與之連名,其始謀同也。

上揭之日,適值主事張有德疏至,初恐事勢促迫,尚在逡巡,已見事機湊合,難復(fù)延緩,其從小臣之后附和同也。既冒天威,致廑譴責(zé),不思調(diào)停度處,從容轉(zhuǎn)旋,徒以雷霆震驚,不遑寧息,遂引罪自劾,移疾求歸,以至庶政壅滯,其延誤閣事之罪,抑又同也。臣罪既與國同,則不應(yīng)與國異。今國既荷圣恩,準(zhǔn)其回籍,乃臣未蒙罷斥,尚此瓦全,在國體非所以示平,在臣愚能安于偉免?況國今日之所請,本臣前歲之所傳,臣前奉德音,業(yè)有成命,國等不過遵皇上之大信,訂冊立之定期,事匪無端,言實有自。今國等遇聽臣傳宣之言,遂干上激聒之怒,則所以誤國于有罪之地者,始終皆臣之為也。臣不傳宣于前,國何據(jù)以為詣?臣不慫憑于后,國之請必不堅。由此觀之,誤國于罪者,非臣而誰?

伏乞皇上垂憫迷宴,兼察衰憊,將國留用,放臣早還,或并賜罷歸,俾分任罪戾。臣不勝隕越待命之至。謹(jǐn)具奏聞,伏候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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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旨:覽卿奏。冊立典禮,乃朕欽定成規(guī)。近因羣小猜疑出位,沽名激擾,非卿傳諭不實。次輔國稱疾懇辭,是以暫準(zhǔn)回籍,非有他意。卿不必嫌疑自罪。輔臣當(dāng)事,閣務(wù)久虛,卿宜疾出供職,勿得固辭,逸曠政事。吏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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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九年九月十二:

大學(xué)士申時行十一疏求去,許之,仍賜乘傳,差官護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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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九年九月十三:

大學(xué)士王家屏乞留元輔,上嘉納之。

上諭大學(xué)士王家屏日:近來小人不遵諭旨,阻撓國事,元輔因險邪小輩假以建言傾陷成風(fēng),朋謀攻擊,以致羈滯憂病,朕屢諭未出視事。昨令鴻臚寺官催促,奏云感冒風(fēng)寒,是以暫準(zhǔn)調(diào)理。其二輔懇稱屢疾,特準(zhǔn)回籍調(diào)理。今內(nèi)外章奏每日朕自親覽,應(yīng)行的朕自批擬,其中邊方重務(wù),品隙官員,緊要文書,自初六日至今堆積盈幾,是朕孤立于上,卿可忍乎?孰不可忍乎?書云君逸臣勞,用臣猶子代父,卿逸臥在家,心可忍乎?不可忍乎?卿前有疾,近聞稍瘳,著鴻臚寺官悉示朕意,遵旨搞餌,扶掖入閣辦事,以慰眷懷。庶政務(wù)不致廢墜,弼贊有賴,毋再有托陳以曠治理。欽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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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九年六月十九:

大學(xué)士王錫爵準(zhǔn)假三個月,馳驛歸省,特賜路費銀一百兩、

紀(jì)絲四表里,仍差官伴送,促令如限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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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九年九月十五:

大學(xué)士王家屏乞遣官趣令王錫爵赴京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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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實錄》,萬歷十九年十月初四:

原任大學(xué)士王錫爵求終養(yǎng),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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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閑堂集(申時行)》:

然觀人情世局如狂瀾沸鼎,萬萬不能久安,遂決計歸。歸十余年,而儲位定矣,向之紛紛竟何如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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