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反貪的悲哀,他才是天下最大的貪官!
朱元璋是明朝的開國皇帝,也是中國歷史上最殘酷的反貪者之一。他在位31年,殺死了10萬到15萬名貪官,用梟首、剝皮等酷刑懲治貪腐。然而,他的反貪卻徹底失敗了。明朝后期的官場仍然腐敗嚴重,最終導致了大明王朝的滅亡。為什么朱元璋的鐵腕反貪沒有奏效呢?因為他忽視了人性和制度的作用,讓一條饑餓的狗去看著一塊肥肉,怎么能指望它不偷吃呢?
首先,朱元璋自己就是最大的腐敗之源。
他把國家當成了自己的私產(chǎn),把天下所有的好處都占為己有,把天下所有的壞處都推給百姓。
他規(guī)定皇族不能從事任何職業(yè),全部由國家養(yǎng)著,皇族的后代都有俸祿。王爺們啥也不用干,生娃就能發(fā)財。所以啊,皇族們玩命造人。
現(xiàn)代人口學家根據(jù)史料推算,老朱家人口到了明末居然有100萬之多,從明代中期開始,各省的全省財政收入就已經(jīng)不夠供養(yǎng)居住在本省的皇族了。
這就導致了百姓們不斷加重的賦稅和苛捐雜稅。據(jù)統(tǒng)計,在明代中期,一個普通農(nóng)民每年要繳納的各種稅費高達20兩銀子以上,而一個普通農(nóng)民每年只能收入10兩銀子左右。這就意味著百姓們要靠借債或賣地來繳稅。這樣的情況下,百姓們怎么能不反抗呢?
其次,朱元璋對官員集團的待遇又極其低下。
他給官員們制定的俸祿水平是中國歷史上最低的。比如他給一個正七品縣令的月俸是七斗五升米,這個大概相當于一個普通市民的收入水平,可以勉強維持一大家子。
但是一個縣令可不止養(yǎng)活家人呢,他衙門里的師爺、賬房、門房等手下人都需要縣令自己出錢養(yǎng)活,再別提縣令還需要在官場上迎來送往,交際應酬。
再舉個極端的例子啊,朱元璋一朝有一個正三品的通政使曾秉政,在任期間清廉廉潔,在職時還曾經(jīng)上書建議增加官員俸祿。但是去職的時候窮得竟然連回老家的路費都沒有,只能賣掉自己四歲的女兒換點錢回家。結(jié)果呢?還被朱元璋判了宮刑!
這種低薪制導致了兩個結(jié)果:一個是奉公守法的官員生活得極為清苦;另一個結(jié)果是大部分官員不得不想歪門邪道來彌補自己的虧空,貪污腐敗在所難免。
再次,朱元璋對財政收入在中央和地方的分配上總是向中央不斷傾斜。
大頭都被中央給占了,地方上的財政要么捉襟見肘,要么入不敷出。這就加劇了地方官員變本加厲地為當?shù)匕傩者M行盤剝。比如,在明代中期,在江南富庶之地浙江省每年要向中央繳納1000萬兩白銀以上的稅收和賦款,在當時相當于全國總稅收和賦款總額的三分之一以上!
而浙江省自己留下來用于本省開支和建設的只有100萬兩白銀左右!這樣懸殊的比例讓浙江省成為全國最窮困潦倒、最落后蕭條、最無法維持正常運轉(zhuǎn)和發(fā)展、最容易發(fā)生社會動亂和災難性事件……這樣的情況下,地方官員怎么能不貪污呢?
總之啊,朱元璋用殺貪官的方式來制止貪腐問題,根本就沒有觸及到貪腐的根源所在。
他自己就是天下最大的貪官;他對官員集團既小氣又苛刻;他對地方政府既剝削又壓榨;他對百姓既漠視又殘暴;他對國家既專制又暴虐;他對社會既無視又破壞;他對歷史既扭曲又篡改;他對文化既摧殘又毀滅……
這樣一個人啊,怎么能指望他能治理好天下呢?怎么能指望他能消除貪腐呢?怎么能指望他能消除貪腐呢?怎么能指望他能建立一個清明的政治體制呢?怎么能指望他能為后代留下一個美好的遺產(chǎn)呢?
朱元璋的反貪啊,不過是一場虛偽的鬧劇,一場殘酷的屠殺,一場荒謬的悲劇。他不僅沒有解決貪腐問題,反而加劇了貪腐問題。他不僅沒有造福百姓,反而害了百姓。他不僅沒有強盛國家,反而毀了國家。他不僅沒有光耀歷史,反而辱了歷史。他不僅沒有創(chuàng)造文化,反而滅了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