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
2023-04-17 20:23 作者:財務431向qian沖 | 我要投稿

1. 土地增值稅
1.1. 征收管理
1.1.1. 申報納稅程序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納稅人應自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然后在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
1.1.2. 納稅地點
土地增值稅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房地產所在地,是指房地產的坐落地。納稅人轉讓的房地產坐落地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地區(qū)的,應按房地產所在地分別申報納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