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學講義筆記整理98-102
賄賂犯罪
098 受賄罪
1.?????? 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處罰和貪污罪相同,索賄的從重處罰。
2.??????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的,以受賄論處。
3.?????? 受賄罪所侵犯的法益一定是職務行為的廉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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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權力尋租
1.?????? 受賄的本質是權力尋租,以權力的作為與不作為獲得財物對價,即權錢交易。
2.?????? 賄賂犯罪中的財物包括有形財物與無形的可用金錢計量的物質性利益,不包括非物質性利益。
3.?????? 性賄賂一般不構成受賄罪。
4.?????? 索賄和收受賄賂既可己收也可他人收,且他人可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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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受財物
1.?????? 受賄罪必須存在權錢交易的主觀認識,認識到自己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2.?????? 本罪的既未遂標準以收取財物為標準,只要行為人或行為人所指示的第三人收取財物就成立犯罪既遂,無論財物是否處分,為他人謀利。
3.?????? 送收假幣同樣構成既遂。
4.?????? 國家工作人員收受請托人財物后及時退還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賄。如果礙于情面收受財物,事后馬上上交,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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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 五種受賄類型
一、索賄
1.?????? 索賄:利用職務便利,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主動向他人索取財物的行為。
2.?????? 索賄無須為他人謀取利益,就可構成受賄罪。
3.?????? 主動“騙賄”的行為是一種索賄,而不是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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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受賄賂
1.?????? 收受賄賂:在行賄人主動行賄的情況下,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成立此種受賄,必須要“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益可以是正當利益,也可以是不正當利益。
2.?????? 為他人謀取利益包括承諾、實施和實現(xiàn)三個階段的行為。
3.?????? 承諾包括明示承諾和默示承諾,只要具有其中一個階段的行為,就屬于權錢交易。
4.?????? 為他人謀取利益是主觀超過要素,目的并不需要實際實現(xiàn)。因此,國家工作人員只要有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承諾即可認定具備這種目的。
5.?????? 收錢不辦事可能構成受賄和詐騙,其核心區(qū)別是看領導是否有辦這個事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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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單純受賄
1.?????? 單純受賄(經濟受賄):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2.?????? 單純受賄無須為人謀利,但僅限于經濟往來中。
3.?????? 只要雙方有上下級關系或者具有行政管理關系,即便在客觀上沒有為人謀利或者沒有為人謀利的意思表示,也可以推定為具有謀利的目的,從而構成受賄罪。(下級單位過年給領導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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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斡旋受賄
1.?????? 斡旋受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的,以受賄論處。
2.?????? 法律認為:斡旋受賄這種利用事實職權的行為無論是索賄還是收受財物,都必須謀取不正當利益才構成犯罪,如果謀取的是正當利益,不屬于斡旋受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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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后受賄
1.?????? 事后賄賂:在職人員只要有權錢交易的事實,即便履行職務時沒有收受賄賂的想法,只要辦事之后基于該履職行為收受賄賂,一律以受賄罪論處。
2.?????? 司法解釋認為必須要在在職期間有事后受賄的約定才能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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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死刑能遏制貪腐嗎
刑法規(guī)定:貪污或者受賄在300萬元以上,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但刑法只是社會的最后一道防線,嚴刑峻法不可能真正遏制受賄?;孟胪ㄟ^嚴密法網,提高刑罰來防控受賄,這是刑法的不可承受之重,也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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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歷史中的反腐敗
1.?????? 明朝朱元璋是反腐力度最大的皇帝。按《明大誥》:貪賄數(shù)額在60兩銀子以上,就可行執(zhí)行“剝皮實草”的死刑。但空印、郭桓兩案中數(shù)萬官員的連累致死標志著嚴苛的法律無法阻止腐敗。
2.?????? 清朝認為明朝官員貪污的很大原因是官員薪金太低,不得已才鋌而走險,故清朝實施高薪養(yǎng)廉。且由于外放之官權力尋租的可能要高于京官,外官薪俸遠高于內官?!耙荒昵逯f雪花銀”和珅的存在表明反腐依舊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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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反腐敗的方法
1.?????? 歷朝歷代的反腐都只是注重機體內部的革新,而忽視外部力量的推動。一旦內部革新失敗,機體的功能就會紊亂,導致越反越腐。
2.?????? 將腐敗類比于病毒:抵御疾病時,免疫功能的發(fā)展離不開外部世界的錘煉,且強大的免疫功能有時也要求助于打針輸液等治療措施來對抗病魔。
3.?????? 雖然,讓權力體制受到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會導致權力運作的諸多不便,但正如人體免疫能力的培育離不開風吹雨打,偶爾的感冒發(fā)燒是確保將來能夠抵御更為嚴重疾病。所以要強化權力機制的免疫功能,必須讓權力接受普羅大眾的監(jiān)督,才有可能從制度上遏制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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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腐敗國際化
1.?????? 美國的《反海外賄賂法》限制美國公司在跨國貿易中對國外政府官員的賄賂行為,并對在美國上市公司的財會制度做出了相關規(guī)定。違反法案的公司罰款最高可達100萬美元,個人罰款的額度為1萬美元的罰款,或最高5年的監(jiān)禁。
2.?????? 因在海外交易中,給當?shù)毓賳T賄賂幾乎成為國際慣例,此法是否會導致美國企業(yè)在國際貿易中失去競爭力飽受爭議,但實證研究表明,在通過此法案后,美國的出口繼續(xù)增加,表現(xiàn)好于日本等國。
3.?????? 《反海外賄賂法》雖然是美國的國內法,但極大影響了我國反腐的司法實踐:美國司法機關在查處案件過程中,如果行賄對象涉及中國官員,自然會給我國提供官員受賄的重大線索。
4.?????? 聯(lián)合國于2005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的《反腐敗國際公約》標志著反腐在實質意義上的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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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行賄罪
一、概述
1.?????? 行賄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行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jié)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 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guī)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的,以行賄論處。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3.?????? 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 行賄罪和受賄罪一樣,入罪標準一般是行賄數(shù)額在3萬元以上,當然如果有通過行賄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或者向司法工作人員行賄,影響司法公正等等惡劣情節(jié),行賄1萬也可以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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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犯罪構成
1.?????? 行賄罪:國家工作人員;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非國有的公司、企業(yè)、其他單位的人員;單位行賄罪:單位。
2.?????? 謀取不正當利益:
2.1?? 利益本身不正當(實體不正當),即行賄人謀取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或者政策規(guī)定的利益。
2.2?? 謀取利益手段不正當(程序不正當),要求對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行業(yè)規(guī)范的規(guī)定提供幫助或者方便條件。(招標違背公平原則)
3.?????? 行賄罪中有三種行賄情形:普通行賄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經濟行賄罪,對應單純受賄(經濟受賄),在經濟往來中給予回扣、手續(xù)費;第三款是消極條款,因被勒索給予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
4.?????? 《刑法修正案(九)》對本罪增加了罰金刑。同時對從寬處罰情節(jié)規(guī)定了嚴格的標準: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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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一、概述
1.????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的行為。
2.???? 數(shù)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jié)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 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系密切的人,也能構成此罪。
4.????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中所說的數(shù)額較大和受賄罪一樣,一般都是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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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用影響力
1.?????? 本罪是針對受賄罪的一種堵截性罪名,在無法構成受賄罪共犯的情況下,可以本罪論處。
2.?????? 影響力在本質上是一種事實職權。如果行為人利用事實職權來收錢,必須要謀取不正當利益方才構成犯罪。
3.?????? 如果利用的是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聯(lián)系,構成斡旋受賄型受賄罪。
4.?????? 如果利用其他事實職權來收錢,謀取不正當利益,則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5.?????? 關系密切的人可以作擴張解釋,包括各種對國家工作人員有影響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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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兜底
1.??????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客觀上存在權錢交易,但國家工作人員本人缺乏主觀認識。如果國家工作人員明知他人利用自己的權力謀利,仍提供便利,則以受賄罪的共犯論處。
2.??????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是受賄罪的兜底罪,如果他人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托人財物,如果沒有證據(jù)證明國家工作人員同謀,則可以此罪兜底。
3.?????? 本罪的立法動機主要打擊司法實踐中“一家兩制”型案件:丈夫當官,妻子收錢,丈夫咬死不知情情況。
4.?????? 司法解釋規(guī)定特定關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國家工作人員知道后未退還或者上交的,應當認定國家工作人員具有受賄故意。特定關系人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情婦(夫),“特定關系人”,是指與國家工作人員有近親屬、情婦(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關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