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歲時記(四十八)
作者:仙舟 益世報-北京 > 1931-04-08 彰儀門外二里許,有五顯財神廟,是日亦應時開放,善男信女,絡(luò)繹于途,更有借元寶之怪俗。該廟住持于事前置多數(shù)紙元寶于龕內(nèi),凡來燒香者,皆向龕中取元寶一錠或數(shù)錠,謂之“借元寶”。攜回家中供之佛前,據(jù)云可以因此發(fā)財(?)惟于借時既須給住持多備香錢,來年更應將紙元寶加倍償還——借一個,償兩個,借兩個償四個——倘至期不還,必遭財神之怒也(?) 或謂初二所祭之財神即為五顯者,此說誠屬謬中之謬!五顯為前清康熙時之俠義——此說系根據(jù)彭公案,至有其人否,不敢妄斷——而增福財神,則為紗冠執(zhí)笏之像,滿清服裝,果如是乎? 破五 初三至初五無神可祭,僅往來拜年者點綴寂寞年華而已,迨初六,忌門之禮已囗,而庭戶之間,又恢復年前之境況矣。 俗稱初六為“破五”,其意蓋指忌門五日而言?!按T子”為北平婦女喜為之事,詎為忌門之說所阻,不得已始勉坐五日家庭之監(jiān)牢,初六禁開,婦女輩當然喜形于色,“破五”,即打“破”“五”日拘禁之謂也。 “素煮餑餑”婦女喜食者甚尠,初六既逐伊“串門子”之愿,又得大嚼“燉肉”及“葷煑餑餑”。而姑奶奶又于是日歸寧,骨肉團聚,盡情嘻戲,雖“三十晚晌”“大年初一”亦不及此時之樂也。 鄰里親友之婦女輩,此日相煎,亦照例舉行拜年之禮,前清之季,滿人之姑奶奶歸寧,不為娘家行拜年之禮,漢人則反是。 初六接姑奶奶之風,清末頗盛行之,倘娘家此日不接,人必譏其娘家窮苦,或諷新婦于娘家“走的沒人味兒”,習俗如是,故娘家人無論如何,必要接其姑奶奶住家也。 燕京見聞錄載:至初六,則王妃貴主,以及各宦室等,冠帔往來,互相道賀,新嫁女子,亦于是日歸寧;春日融和,春泥滑?,香車繡幰,塞巷填街……。據(jù)此,則破五之俗,非僅民間奉行,世家貴族亦頗重視之也。
北平商鋪,由初一至初五,皆停市休業(yè)。鋪夥學徒,盡興出走遊玩,迨初五黃昏,始漸次回歸,并力料理貨物,初六日黎明,則于佛前列供品,焚高香,鋪夥學徒持花砲于門外燃放,此行彼效,巨聲如連珠。旭日高升,晴云增媚,開市之典禮成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