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賺快錢,倆大學(xué)生賣銀行卡還“黑吃黑”,庭審現(xiàn)場坦白一切

在三明,有兩位在校大學(xué)生將自己的銀行卡賣給他人后,發(fā)現(xiàn)卡內(nèi)有存款,于是偷偷把錢取出私自占有。他們也因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為來錢快賣銀行卡?
一套能賺四五百元這樣子,當(dāng)時是讀高二、高三的時候,那時候覺得四五百元很多,又不用干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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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被告人陳某說,當(dāng)時在朋友的唆使下,在金錢的誘惑下,他先到當(dāng)?shù)貭I業(yè)廳購買手機卡,然后再到銀行辦理銀行卡,還開通U盾,最終將一整套銀行卡賣給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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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陳某的說法,銀行卡賣給別人后,對方會告訴他,卡一般就用三個月。三個月后,他可以去銀行掛失,補辦出新卡,并且可以再次進(jìn)行轉(zhuǎn)賣。慢慢地,陳某就陷進(jìn)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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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就這樣,除了自己辦卡外,被告人陳某還向其他同學(xué)求購了銀行卡,再加價轉(zhuǎn)賣,其中就包括了被告人蔡某杰。蔡某杰從2019年2月開始,也做起了相同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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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截止案發(fā),被告人蔡某杰共計向他人購買35套銀行卡并出售,共計非法獲利8600元,被告人程某共計向他人購買8套銀行開并出售,共計非法獲利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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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雀在后”盜走贓款?
? ? ? 事實上,在陳某、蔡某杰到案后,公安機關(guān)經(jīng)過審訊發(fā)現(xiàn),兩人不僅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還當(dāng)了一回“黃雀”。原來,在2018年8月12日,蔡某杰去銀行掛失一張銀行卡時,意外發(fā)現(xiàn)卡內(nèi)有33056元,于是他便動起了“歪腦筋”,將其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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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想坐收“漁翁之利”的還有被告人陳某。

我那張卡重新補辦之后,也是要給同一個人使用的,他也沒找我,他也不知道里面有錢,然后我就以為這個錢是我的,就花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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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吃黑”構(gòu)成盜竊罪?
? ? ? 抱著僥幸心理的兩人,就心安理得用起這些錢。其中陳某通過“黑吃黑”的方式,共計盜竊3起,盜竊金額共計14萬余元,最大的一筆竟然高達(dá)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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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等到上家找到陳某追討這些錢時,陳某竟然還讓對方去派出所打證明,證明這些錢的來源,他才肯歸還。實際上,取出這筆10萬元的當(dāng)天,陳某將其中3萬元用于購買筆記本電腦、手機等物品。

我父親也跟我講說,那個錢算“黑吃黑”,也是犯法的,叫我湊一湊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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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法官表示,雖然不法分子通過非法手段獲取錢財,但陳某、蔡某杰通過“黑吃黑”的方式,坐享其成盜走贓物,同樣也觸犯了法律,構(gòu)成盜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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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jīng)審理,永安法院認(rèn)為,陳某、蔡某杰二人的行為,構(gòu)成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盜竊罪,最終一審判處被告人蔡某杰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25000元,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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