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法理學-04-法與社會


04-法與社會
法與社會、經濟、政治的一般理論
法和社會的一般理論
社會是法的基礎,法是社會的產物
法律的起源與社會發(fā)展的進程相一致
法與經濟、政治、科學技術的關系
法對經濟基礎有相對獨立性,法還受歷史、民族、文化等其他因素影響
法律必須服務于政治
法與國家權力構成相互依存、相互支撐的關系
近現代法治的實質和精益在于控權(控制國家權力)
對權力在形式和實質上的合法性的強調
權力制約權力
權利制約權力
法律的制約
法與道德、政策、宗教、人權
法與道德
聯系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不傷害
不冒犯
違反法律未必違反道德,違反道德未必違反法律(關鍵:法律 是良法還是惡法)
區(qū)別
產生方式
表現形式
調整范圍
內容結構
實施方式
法與其他規(guī)范的聯系與區(qū)別
法與政策
政策的要求比法高
法與宗教
法與人權
人權受特定時空下的特定社會物質生活條件制約,反對天賦人權,不存在抽象的、普遍的人權,人權也不是理性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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