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愛
當(dāng)人們愛著一棵樹、一只鳥、一只寵物,諸如此類不通人性的事物時。
即使它不能帶來什么益處,甚至?xí)a(chǎn)生很多麻煩。人們?nèi)匀粫鬯?/p>
但當(dāng)談及愛他人的時候,就并不是這樣。
這樣的差異,我覺得——
歸根結(jié)底是因為,在我們愛著不通人性的事物的時候,我們深知改變不了它,我們只能觀察它,接納它,發(fā)現(xiàn)它的美。
僅此而已。
但對他人就不是這樣。
當(dāng)我們愛著通人性的他人的時候,
人們不會覺得對方是不可改變的。
因而比起去“觀察”、去“接納”、去“發(fā)現(xiàn)”,人們總是下意識的,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塑造”。
但眾所周知的事實是:沒有任何人能為他人的人生負責(zé),這種干涉只會是一種“多管閑事”。
因而,這不是一種正確的愛的表現(xiàn)形式,但卻是一種可以實現(xiàn)“自我滿足”的形式。
通過對他人施加影響,人們就可以獲得“愛著他人”的感覺,無關(guān)這種影響是否能夠“讓對方幸?!?。
人們都希望覺得自己有影響力,希望與他人產(chǎn)生/保持連結(jié)。
無論這種影響能不能“讓對方幸?!保伎梢宰屓擞X得“自己有影響力”,都可以實現(xiàn)自我滿足。
“我都那么愛你了,你也一定會很幸福吧!”
這樣以己度人的想法往往會使得“這種影響對于接受者而言是否積極有效”這樣關(guān)鍵的議題,變得無關(guān)緊要。
這種不考察后效的愛的形式,必然會產(chǎn)生由雙方分擔(dān)的無謂的利益損失,或者是由單方承受的不利后果。
最終都會導(dǎo)致不幸福。
所以我一直都覺得:
即便我們不去討論“愛的本體”。
我們也必須承認,一種正確的愛,能讓愛與被愛的人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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