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坡初到杭州時點的重新審視:兼駁王文誥十一月二十八日、王水照十二月二十一日論
東坡初到杭州時點的重新審視
行其說
學界于東坡初到杭州的時點有個看似清醒但實際模糊的認識。王文誥以前,有約略著說十一月的。王文誥以后,有鑿實了說十一月二十八日的。王水照又新有十二月二十一日的說法。還有干脆幾種通吃,一概說到任是在年底的。我們本期來重新審視。
一。東坡到杭時段大范圍劃定
1。署名朋九萬《東坡烏臺詩案》(商務(wù)印書館,1960:7)與王詵往來詩賦:當年軾通判欲赴任,……十一月到任。
2?!稏|坡烏臺詩案》(14)與子由詩:熙寧四年十月,軾赴杭州時,弟轍至潁州相別,后十一月到杭州本任?!斈晔聝?nèi),軾《初任杭州寄子由》詩云……
3。李之亮《蘇軾文集編年箋注12》(巴蜀書社,2011:636)附錄一一施宿《東坡先生年譜》:熙寧四年辛亥……十一月到杭。……《初到杭寄子由》。
4?!短K軾文集編年箋注12》(603-604)附錄一一王宗稷《東坡先生年譜》:熙寧四年辛亥……除通判杭州,……十一月到任。有《初到杭州寄子由兩絕》。
5?!短K軾文集編年箋注12》(669)附錄一一傅藻《東坡先生紀年錄》:熙寧四年辛亥……十一月到杭州。作《寄子由》詩。
所列材料1-5,前兩種為烏臺詩案的兩處供狀,后三種為宋人的三種年譜。從中可見,東坡初到杭州的年月,在熙寧四年十一月。
6。馬德富等《蘇軾全集校注·詩集2》(河北人民出版社,2010:623-624)卷七《初到杭州寄子由二絕》其二“吾方祭灶請比鄰”之“祭灶”校注:宋時在十二月二十四日。參見《東京夢華錄》卷十。又范成大《臘月村田樂府十首》序云:“臘月二十四夜祀灶,其說謂灶神翌日朝天,白一歲事,故前期禱之?!?/p>
來看材料2,其直稱《初任杭州寄子由》作于十二月。關(guān)于此詩作時,還有一處陪證。來看材料6,從此詩其二有所謂“方祭灶”之辭,微見祭灶日距此詩作時極近且居后者之后。據(jù)《東京夢華錄》卷十以及范成大《臘月村田樂府十首》,宋時祭灶在十二月二十四日。詩作于此前不久,則詩應(yīng)于十二月作。
二。東坡到杭時點小區(qū)間限縮
下面進一步限縮到杭時段。詩以“初到杭州”、“初任杭州”為題,實際卻作于十二月,而如前所述,東坡初到實在十一月,說明當于初到后不幾日,即入十二月。也就是說,初到杭州是在十一月底。
7?!短K軾文集編年箋注9》(巴蜀書社,2011:292)卷六八《跋文忠公送惠勤詩后》:始予未識歐公,則已見其詩矣。其后屢見公,得勤之為人,然猶未識勤也。熙寧辛亥,余出倅錢塘,過汝陰見公,屢屬余致謝勤。到官不及月,以臘日見勤于孤山下,則余詩所謂“孤山孤絕誰肯廬,道人有道山不孤”者也。其明年閏七月,公薨于汝陰,而勤亦退老于孤山下,不復出游矣。
8?!短K軾全集校注·詩集2》(628)卷七《臘日游孤山訪惠勤惠思二僧》校注:《宋史·禮志六》:“建隆初,以有司言‘周木德,木生火,宜以火德王,色尚赤?!煲孕缛諡榕D?!彼螀亲阅痢秹袅轰洝肪砹骸白远梁笮缛眨瑪?shù)至第三戌,便是臘日?!彼我挕段飨獏苍挕肪硐拢骸皣脻h臘,盡冬至后第三戌火墓日也,是為臘?!睋?jù)陳垣《中西回史日歷》及薛仲之(按,為“三”之訛)等編《兩千年中西歷對照表》、張培瑜編《三千五百年歷日天象》,熙寧四年冬至是十一月二十二日(癸卯),冬至后第三戌日是十二月二十三日。
9。王水照《蘇軾選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42)詩選《臘日游孤山訪惠勤惠思二僧》:熙寧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冬至,第三戌日為十二月二十四日。
我們還有一處證據(jù)。材料7“到官不及月,以臘日見勤于孤山下”,說明熙寧四年臘日距東坡到官相近一個月且不足一個月。據(jù)材料8、9,宋時冬至后第三戌為臘日。以《三千五百年歷日天象·歷代頒行歷書》(大象出版社,1997:274)、“易歷知食·太易日歷”、“便民查詢網(wǎng)·二十四節(jié)氣查詢”核準《二十史朔閏表》(古籍出版社,1956:129)、《兩千年中西歷對照表》(三聯(lián)書店,1956:215),可知準確的說法為:熙寧四年冬至日在十一月二十二日(癸卯,1071.12.16),第三戌日在十二月二十四日(甲戌,1072.01.16)。
王水照于十一月二十八日后第三戌日數(shù)得不誤,但是冬至日歸屬有偏差,又偏差較小,未影響到第三戌日的推定;馬德富等于冬至日準確,然而誤以十一月晦為三十日,遂使十二月內(nèi)的戌日均前提一天。
要算“不及月”的頭部日期,就要先找到臨界點,即“初及月”的頭部日期,即:在哪個時點到任,至臘日才剛好一個月。如前述,熙寧四年臘日為十二月二十四日,則要滿足初及月,到日(頭部日期)當在十一月二十五日。但事實上,唯有到日在此前一天,也就是十一月二十四日,到官初及月的這個尾部日期才會落到十二月二十四日。原因詳“四”。
也就是說,到官初及月的頭部日期是十一月二十四日,則若要不及月,到任日期必不早于此后一日,即二十五日。參照前述東坡到杭時段大區(qū)間,則取值范圍可細化至:熙寧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二十九日(1071.12.19-23)。
三。學界所持幾種到杭時點指誤
10。《蘇軾文集編年箋注3》(72-73)卷一九《六一泉銘》敘:予昔通守錢塘,見公于汝陰而南。公曰:“西湖僧惠勤甚文,而長于詩。吾昔為《山中樂》三章以贈之。子間(按,當作“閑”,下同。據(jù)蔣紹愚等《古漢語常用字字典 第5版》(商務(wù)印書館,2016:187)“間”條下、胡憲麗《中華點校本〈蘇軾詩集〉校誤》(圖書館理論與實踐,2010(10):63)1)于民事,求人于湖山間而不可得,則盍往從勤乎?”予到官三日,訪勤于孤山之下,抵掌而論人物。曰:“公,天人也。人見其暫寓人間,而不知其乘云馭風歷五岳而跨滄海也。此邦之人,以公不一來為恨。公麾斥八極,何所不至?雖江山之勝,莫適為主,而奇麗秀絕之氣,常為能文者用,故吾以謂西湖蓋公幾案間一物耳?!鼻谡Z雖幻怪,而理有實然者。明年,公薨,予哭于勤舍。
材料10、7所說的“予到官三日,訪勤于孤山之下”和“到官不及月,以臘日見勤于孤山下”被普遍理解為:均指首次訪勤。一旦建立起此種認識,則將生成以下推定鏈條:二者既然均指訪勤之首次,自然也就是同一次,進而就沒有理由不以“到官三日”去對標“到官不及月”,進而“到官不及月,以臘日”也就成了“到官三日,以臘日”,則究極程式亦以宣告成立,即:自臘日逆數(shù)三日,就是到任之日。
11?!端渭浔緟部?8》(線裝書局,2004:558)影印宋刻施元之等《注東坡先生詩》卷四《臘日游孤山訪惠勤惠思二僧》題下注(題下注乃施宿補加。據(jù)《蘇軾選集》(463-467)附錄王水照《評久佚重見的施宿〈東坡先生年譜〉》一,《蘇軾著述考 下》(四川大學出版社,2016:1246)卷十四《注東坡先生詩》諸家論說引祝尚書《宋人別集敘錄》卷十):惠勤余杭人。東坡通守錢塘,見歐陽文忠公于汝陰而南。公曰:“西湖僧惠勤甚文,而長于詩。吾昔為《山中樂》三章以贈之。子間于民事,求人于湖山間而不可得,則往從勤乎?”東坡到官三日,訪勤于孤山之下,遂賦此詩。
12。影印清嘉慶二十四年鐫王文誥《蘇文忠公詩編注集成總案》(巴蜀書社,1985)卷七“時方行青苗免役市易浙西兼行水利鹽法……”條下誥案:《年譜》(按,指王本)、《紀年錄》載十一月到任,《本集》無到任之日可考。獨此敘云到官三日至孤山,是在到任之四日。而詩題已作臘日矣。由此推之,蓋以十一月二十八日到任,而以十二月一日至孤山也。
13。《蘇軾選集》(42)詩選《臘日游孤山訪惠勤惠思二僧》:以“到官三日”推之,則蘇軾到杭時在十二月二十一日;以“到官不及月”推之,則在十一月下旬以后。舊譜均定于十一月,而王文誥誤認臘日為十二月初一,又據(jù)“到官三日”推之,定為十一月二十八日,實未加深考。
材料11-13運用的就是此種推定鏈條。然而檢材料10,東坡《六一泉銘》敘之原文(“予到官三日,訪勤于孤山之下”諸句),所述游時實未及臘日,會旨亦全不稱賦詩。
來看材料11,《注東坡先生詩》編者之一施宿于“訪勤于孤山之下”下補出“遂賦此詩”一句,因以“到官三日”的尾部日期等同所注詩題所述之“臘日”。
來看材料12,王文誥明到官三日是在到任之四日,特以“臘日”為十二月初一日,逆數(shù)過去,得十一月二十八日,推定條件亦是以“到官三日”的尾部日期等同“臘日”。(當然,即便單從運算上來說,十一月二十八日也是推定錯誤的,因熙寧四年十一月晦是二十九日:自十二月初一日逆數(shù)三日,為十一月二十七日,不是二十八日。)
來看材料13,王水照雖然于“則蘇軾到杭時在十二月二十一日”前,明說是“以‘到官三日’推之”,但單從“到官三日”之條件并不足以推出到任在十二月二十一日。唯有先摻雜了“以‘到官三日’的尾部日期等同‘臘日’(也就是二十四日)”這個解題條件,才有所謂二十一日的運算結(jié)果。(然而由此就相當于等同了“到官三日”及“到官不及月”,下面的“以‘到官不及月’推之,則在十一月下旬以后”的推定將告失效。詳下。)
那么,材料10、7的“予到官三日,訪勤于孤山之下”和“到官不及月,以臘日見勤于孤山下”是否是同一次呢?事實上,只要在不同材料的聯(lián)系的建立上持審慎態(tài)度,到杭悖論就不復存在。
我們細致觀察兩則材料的描述,能發(fā)現(xiàn)內(nèi)中所展現(xiàn)出的幾處端倪,可以作為兩則材料所述之訪勤實非一次的據(jù)點和注腳。比如前者說“到官三日”,后者說“到官不及月”,如果兩者等同,就好比一個人每年收入是三萬,卻聲稱不到三十萬。三萬自然不到三十萬,但這種約束條件、取值范圍明顯效力太弱、粗放太過。相聲曲藝喜用此種喜劇技巧,因著它對人的心理預期的逾期、反動:人聽到“不及月”,心下估摸的是起碼也有二十天,不會想到只是三、四天。把“剛好三天”說成“不到一個月”,大反常理。
又,“到官不及月”后緊跟“以臘日見勤于孤山下,則余詩所謂‘孤山孤絕誰肯廬,道人有道山不孤’者也”,有到官不及月的訪勤,就是臘日賦過詩的那次的意味。而“到官三日”后緊跟“訪勤于孤山之下,抵掌而論人物”,有到官三日的訪勤,是惠勤品評歐陽修,把西湖比做歐陽修幾案間一物的那次的意味。微見兩則材料所述訪勤非一次。且“到官三日”并未伴隨任何具體時間指示。
又,若以“予到官三日,訪勤于孤山之下”和“到官不及月,以臘日見勤于孤山下”為同一次,打碎組裝成“到官三日,以臘日”,東坡到任杭州的時點則為十二月二十一日。這個月份,違背了烏臺詩案兩處供狀以及宋人三種年譜一共5項重要證據(jù)。然而推出這個時點的證據(jù),卻是項孤證,是項被拼接組裝的孤證,是有重重疑團的孤證。其可信性不只受制于程序不正義。
最后要說明的是,根本不會出現(xiàn)王水照所說的“以‘到官不及月’推之,則在十一月下旬以后”。因為“到官三日”后面本就不跟“臘日”,王水照既然用了“到官不及月”后跟的“臘日”去約束“到官三日”的尾部日期,就是將“到官三日”和“到官不及月”等同起來,那還有什么十一月下旬以后,其結(jié)果還是十二月二十一日。
四?!暗焦倌橙铡苯夥?/strong>
“予到官三日,訪勤于孤山之下?!庇袝`翻譯成,東坡到任第三天就訪了惠勤。
14。《蘇軾文集編年箋注3》(73)卷一九《六一泉銘》敘:予到官三日,訪勤于孤山之下。
15?!短K文忠公詩編注集成總案》卷七“時方行青苗免役市易浙西兼行水利鹽法……”條下誥案:到官三日至孤山,是在到任之四日。
16?!短K軾選集》(42)詩選《臘日游孤山訪惠勤惠思二僧》:第三戌日為十二月二十四日。以“到官三日”推之,則蘇軾到杭時在十二月二十一日。
17?!短K軾全集校注·詩集5》(2915)卷二六《登州海市》:予到官五日而去。
18。(677-678)《東坡先生紀年錄》:十月十五日,到登州。二十日,召為禮部員外郎(按,為“郎中”之訛)。
19。(614)王本《東坡先生年譜》:到郡五日,以禮部郎官召。
20。孔凡禮《三蘇年譜2》(北京古籍出版社,2004:1623,1626)卷三六:十五日,軾抵達登州任?!眨远Y部郎中召還。
合材料14-20可知,“到官n日”指“在到任之n+1日”。“到官三日”是說到任第四日,“到官五日”是說到任第六日。依此演繹,“到官初及月”就是在到任之第一月又一天。則當“到官初及月”的尾部日期是十二月二十四日時,頭部日期實是十一月二十四日。則當“到官不及月”的尾部日期是十二月二十四日時,頭部日期不早于十一月二十五日。
23.04.24
附:
《東坡烏臺詩案》(30)同李??因獵出游孤山作詩四首:熙寧五年(按,為“四年”之訛),軾任通判杭州,于十二月內(nèi),與發(fā)運司勾當公事大理寺丞??(按,“杞”),因獵出游孤山,作詩四首。內(nèi)第二首,有譏諷其意已在王詵項內(nèi)聲說。
(6)與王詵往來詩賦:熙寧六年內(nèi),《游孤山》詩寄詵,除無譏諷外,有:“誤隨弓旌落塵土,坐使鞭箠環(huán)呻呼?!币宰I諷朝廷,新法行后,公事鞭箠之多也。又曰:“追胥保伍罪及孥,百日愁嘆一日娛?!币宰I諷朝廷,鹽法收坐同保妻子移鄉(xiāng)法太急也。又曰:“歲荒無術(shù)歸亡逋,鵠則易畫虎難模?!币馊●R援言:“畫鵠不成猶類鶩,畫虎不成反類狗?!毖詺q既饑荒,我欲出奇畫賑濟,又恐朝廷不從,乃似畫虎不成反類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