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邏輯與思維選必三 判斷知識點
判斷的概述
一、判斷的含義:判斷就是對認識對象有所斷定的思維形式。
二、判斷的基本特征
1.對認識對象有所斷定,是判斷的一個基本特征。斷定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肯定,二是否定。
2.判斷的另一個基本特征是有真假之分。符合認識對象實際情況的判斷就是真判斷,不符合認識對象實際情況的判斷就是假判斷。
提醒:判斷具有兩個簡單的邏輯特征:第一,任何判斷必定有所斷定。即必定有所肯定或者否定。第二,任何判斷必定有真假,即或者是真的或者是假的。
三、判斷的表達——語句:判斷是語句的思想內(nèi)容,語句是判斷的語言形式。但是,不作斷定、沒有真假的語句并不表達判斷。
四、判斷的分類:依據(jù)判斷本身是否包含其他判斷,判斷分為簡單判斷和復合判斷。
1.簡單判斷:指直接由概念構(gòu)成而不包含其他判斷的判斷。簡單判斷包括性質(zhì)判斷和關系判斷。
2.復合判斷:本身包含其他判斷的判斷叫作復合判斷。復合判斷包括聯(lián)言判斷、選言判斷和假言判斷。
比較:簡單判斷和復合判斷
從邏輯學的角度來看,復合命題與簡單命題相比有哪些不同點:
(1)簡單判斷是不包含其它判斷形式的判斷,簡單判斷有兩種,即性質(zhì)判斷和關系判斷;復合判斷是包含其它判斷形式的判斷,有聯(lián)言判斷、選言判斷、假言判斷、負判斷四類。
(2)簡單判斷的邏輯常項是量項、聯(lián)項、關系項等;復合判斷的邏輯常項是“并且”、“或者、或者”、“要么、要么”、“如果、就”、“只有、才”、“并非”等邏輯聯(lián)結(jié)詞。
(3)簡單判斷的變項是“概念(詞項)變項”,復合判斷的變項是“判斷(命題)變項”。
5.2 正確運用簡單判斷
一、正確運用性質(zhì)判斷
1.性質(zhì)判斷的含義:就是斷定認識對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種性質(zhì)的簡單判斷。這種斷定是直接的、不附加任何條件的。
2.構(gòu)成:性質(zhì)判斷一般由量項、主項、聯(lián)項和謂項組成。表示斷定對象的叫作主項。表示斷定對象性質(zhì)的叫作謂項。表示主項被斷定范圍的叫作量項。起著聯(lián)結(jié)主項和謂項的作用的叫作聯(lián)項。
并非所有判斷都需要量項
(1)全稱判斷、特稱判斷需要量項。
(2)單稱判斷不需要量項,而是由主項、聯(lián)項和謂項三部分構(gòu)成。
拓展:運用性質(zhì)判斷常見的錯誤
1.我們強調(diào)運用性質(zhì)判斷“質(zhì)”“量”要準確,凡“質(zhì)”“量”不準確的性質(zhì)判斷都是錯誤的。常見的錯誤有以下三種:
(1)主謂失合。例如,“中學生是人生的重要階段”,這個判斷的主項“中學生”指的是人,而謂項“階段”指的是時間、時期。二者不是同一個范疇,外延上不可能有任何聯(lián)系。這樣的錯誤叫作主謂失合。
(2)斷定過量。例如,“所有的金屬都是固體”,這個判斷使用了全稱量詞,是全稱判斷。事實上,并不是每一種金屬都是固體,如水銀就不是固體。這個判斷的錯誤是量項對主項的限定過大。這種錯誤叫作“斷定過量”。在運用性質(zhì)判斷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慎用全稱”。當我們不能確定是否主項中的所有對象都具有某種性質(zhì)時,就應當運用特稱判斷。即使客觀上主項中的所有對象都具有某種性質(zhì),用特稱判斷表達也沒有錯誤。例如,一個人并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金屬都是導體的時候,用了“有些金屬是導體”這樣一個特稱判斷,盡管客觀上每一種金屬都是導體,這個特稱判斷也沒有錯。
(3)誤用多重否定。最簡單的肯定或否定一般不會用錯。有時,為了表達強烈的語氣,往往用雙重否定,或者為了特殊的表達意圖,使用三重否定,這時候就應當格外小心。例如,“沒有誰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國家不安定”,這句話等于“誰都愿意看到自己的國家不安定”。這大概與說話者的本意正好相反。
(2)正確進行性質(zhì)判斷的要求:不能缺少主項和謂項;避免主項和謂項配合不當;準確地使用量項和聯(lián)項。
來源政治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