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網熱議!拒絕關系被老公用竹竿毆打送醫(yī)院搶救,老公卻被當場釋放!
以拒絕夫妻關系為由,綁著無衣狀態(tài)的妻子手腳,用竹竿打了3個小時的丈夫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緩刑,引起熱議。

A某去年3月17日在釜山金井區(qū)的一棟公寓里要求與妻子B某運動,但被B某拒絕后被告知分手。

聽到要求分手,A某勃然大怒,說:“能就這樣分手嗎?應該拿你出氣”,扒衣服用布條捆住手腳。而且用竹竿殘忍施暴送進醫(yī)院,造成了全治5周的傷害。

釜山地法25日以特殊傷害、特殊重監(jiān)禁嫌疑移交審判的60多歲男性A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審判部表示:“被告人雖然有相同的前科,但沒有受到監(jiān)禁以上處罰的記錄,考慮似乎在反省,與受害者達成協(xié)議等,所以決定判緩刑?!?/p>
韓網友們紛紛留言“有同種前科還緩刑?”、“竹竿毆打就出來全治5周,全治3周一般是骨折”、“做出這種判決的也該被打”、“那樣毆打老婆卻被判緩刑”、“因為這種判例罪犯越發(fā)大膽,被害者越發(fā)不能出聲”等表示強烈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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