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形態(tài)的崇高客體》讀書筆記 一.VII

VII.意識形態(tài)幻象(ideological fant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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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想要把握幻象的維度,我們必須回到馬克思那個經典的公式上:“他們對此一無所知,卻在為此勤勉為之。”我們需要提出一個簡單但關鍵的問題:意識形態(tài)幻覺(illusion)位于何處?位于“知”(knowing)?位于“行”(doing)?還是位于現(xiàn)實(re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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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答案看起來顯而易見:位于“知”,人們實際上在做什么和他們認為自己在做什么,二者不可調和(discordance)。意識形態(tài)包含在這樣一個事實中:“人們不知道他們實際上在做什么”,他們對自己所歸屬的那個現(xiàn)實作了虛假的再現(xiàn)(歪曲當然是由同樣的現(xiàn)實生產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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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讓我們再次審視商品拜物教這一經典范例:貨幣實際上只是社會關系網絡的一個化身(embodiment)、凝縮(condensation)、物質化(materialization),它被用來充當所有商品的普遍等價物。貨幣用來充當普遍等價物這一事實的成立是以它在社會關系的肌理(texture)中所處的位置為前提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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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但對人來說,貨幣的功能(成為財富的化身)表現(xiàn)為:被人們稱作“貨幣”的那種事物具有的直接的、自然的性質,仿佛貨幣已經自在地(already in itself)、僅僅憑借它的直接的物質現(xiàn)實(immediate material reality)就成了財富。(參見一.IV.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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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我們再次觸及了經典的馬克思主義關于“物化”(reification)的動機(motive):我們必須在事物背后,在事物之間的關系中發(fā)現(xiàn)社會關系,即人類主體之間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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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但是,對馬克思這一公式的如此解讀遺漏了幻覺、錯誤和歪曲,而它們早已在社會現(xiàn)實中發(fā)揮作用,在“人實際上在做什么”這一層面上發(fā)揮作用,而不僅在“人認為或知道他們在做什么”這一層面上發(fā)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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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在使用貨幣時很清楚貨幣毫無魔力可言:貨幣就其物質性而言只是社會關系的一種表現(xiàn)形式。日常的、自發(fā)的意識形態(tài)把貨幣化約為一個簡單記號,它賦予占有它的人享有部分社會產品的權利。因此在日常的層面上,人們很清楚,在物與物的關系背后隱藏著人與人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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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問題是:就人的社會行為而言,就人正在做的事情而言,從他們的行為來判斷,仿佛貨幣僅僅憑借著自己的物質現(xiàn)實(material reality)就成了財富的直接化身。他們在實踐上而非在理論上成了拜物教徒(fetish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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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一.II一節(jié)中,馬克思和索恩-雷特爾基于傳統(tǒng)意識形態(tài)作用機制所下的結論并不完全適用于我們這個時代:
?????? 交換過程的社會有效性不只有在“參與交換過程的人不知道交換過程本身所遵循的邏輯”這一前提下才是可能的。即使我們刺穿了社會現(xiàn)實的真實運作,這種現(xiàn)實也不會自行消解。(參考一.II.20)
?????? 對于狗智主體而言,交換的社會有效性恰恰是在“參與交換過程的狗智主體對交換過程本身所遵循的邏輯一清二楚,可他們卻若無其事地繼續(xù)進行交換行為”這一前提下實現(xiàn)的。狗智主體在理論上貨幣并不直接就是財富的化身,它必須經過主體間交流網絡的中介才能成為普遍等價物,可在實踐中,他們仍然“忽略他們行為的普遍的社會綜合維度,把彼此的行為化約為原子化的個人在市場上的偶然相遇?!保▍⒁娨?II.18-3)
?????? 因此現(xiàn)實情況是:無論狗智主體是如何想的,資本主義生產、交換模式仍在運行,剩余價值還在產生,自由還在被自己出賣,商品拜物教仍大行其道,統(tǒng)治和奴役還在戴著平等的自由的面具——太陽照常升起,一切井然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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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他們所“不知道的”,他們所誤認的,是下列事實:就他們的社會現(xiàn)實和社會行為而言——即以他們的商品交換行為而言——他們受到了“戀物癖幻覺”(fetishistic illusion)的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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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我們需要審視馬克思的那個經典話題:普遍(the Universal)與特殊(the Particular)關系的思辨性倒置(speculative in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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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普遍只是真實存在著的具體物體的性質。但是一旦我們成了商品拜物教的受害者(victim),商品的具體內容(使用價值)仿佛就成了商品的抽象普遍性(價值)的表現(xiàn)形式。(普遍與特殊的關系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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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抽象的普遍(即價值(Value))顯現(xiàn)為真正的實體(real Substance),陸續(xù)地化身(incarnate)為一系列具體物體。
?????? (普遍與特殊的關系倒置了:
?????? 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特殊性是優(yōu)先的,普遍性居于特殊性之中,是從具體物體的特殊性中抽象而出的;但在商品拜物教中,由于商品B成為商品A的等價物不再需要它們之間的關系充當中介(參見一.IV.5-2),商品B直接自在地就是商品A的等價物,所以普遍性不再需要經由特殊性的中介而獲得自身的同一性,它直接就是普遍的,它的普遍性優(yōu)先于特殊性。而特殊性反而成為普遍性的“化身”——某個具體的物體“分有”普遍實體的一部分性質。
?????? 這種倒置后的結果,恰恰是被馬克思主義哲學所倒置的黑格爾哲學的“主體-實體”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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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馬克思的一個基本觀點是:商品的有效世界(effective world of commodities)早已表現(xiàn)(behave)得像黑格爾的主體-實體(subject-substance)那樣,早已像普遍(Universal)那樣經歷了一系列的具體的化身。馬克思談過“商品的形而上學”,談過“日常生活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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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哲學的思辨性觀念論(philosophical speculative idealism)就根植于商品世界的社會現(xiàn)實,表現(xiàn)為“觀念論”的正是這個商品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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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旦倒置,那些感性的具體事物也只能算作抽象的普遍事物的現(xiàn)象形式(phenomenal form),這與事物的真實狀態(tài)相反。就事物的真實狀態(tài)而言,抽象和普遍只能算作具體的性質。這樣的倒置是價值的表達(expression of value)所特有的,正是這種倒置使得理解這種表達變得如此困難。
?????? 如果我說:羅馬法律和德國法律都是法律,這人人都能理解。但如果我說:法律這一抽象物在羅馬法律和德國法律這兩種具體的法律中實現(xiàn)了自身,那么它們的相互關系就變得神秘了?!薄R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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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要再次追問的問題是:幻覺位于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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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不要忘記,在其日常意識形態(tài)中,資產階級個人絕對不是一個思辨的黑格爾主義者,他不會認為具體的內容是由普遍理念(universal Idea)的自主運動帶來的。相反,他是一個徹底的盎格魯-撒克遜唯名論者(Anglo-Saxon nominalist),知道普遍(Universal)是具體(Particular)的性質,也就是說,是真實存在著的事物的性質。
?????? 價值并不自在地(in itself)存在,只有個別事物才有價值可言。個別事物除了其他性質之外,還有價值性質。問題在于,就其實踐和行為而言,仿佛具體事物(商品)只是普遍價值的化身。
?????? 讓我們改述馬克思的那段話:他很清楚,羅馬法律和德國法律只是兩種法律,但就其實踐、行為而言,這個抽象的實存物(abstract entity)在羅馬法律和德國法律中實現(xiàn)了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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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我們找到了解讀馬克思經典公式:“他們對此一無所知,卻在為此勤勉為之。”的新方式,幻覺并不位于知識(knowledge)一邊,而位于現(xiàn)實一邊,位于人的行為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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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人們不知道的是,他們的社會現(xiàn)實,他們的行為受到了幻覺的引導,受到了戀物癖式倒置(fetishistic inversion)的引導。他們所忽略的、誤認的不是現(xiàn)實,而是幻覺。幻覺正在結構(structuring)他們的現(xiàn)實以及他們真實的社會行為。(他們以為自己對現(xiàn)實的認識會直接影響自己的行為——正確的知識會帶來正確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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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一.VII.5的補充:)
?????? 這里我們要區(qū)分陷入意識形態(tài)幻象的一般的主體和陷入意識形態(tài)幻象的狗智式的主體:
?????? 從效果來看,二者最終達到的效果是同樣的。二者的根本區(qū)別在于,前者對自己陷入意識形態(tài)幻象一無所知(站在立場A上,做A該做的事,達成了B的效果,對此一無所知,最后在效果上站在了立場B上),而后者在知道幻覺存在的情況下被動等待這種意識形態(tài)幻象俘獲自己或主動擁抱它(站在立場A上。知道立場B的蠅營狗茍,嘲諷B;知道立場A的無能為力,也嘲諷A。自嘲地、無奈地做著A該做的事,或轉變立場,主動擁抱立場B。最后在效果上都站在了立場B上)。所以狗智主體是倒錯的,甚至可能是反動的。
?????? 要想打破意識形態(tài)幻象,只有站在另一種立場C上,這種立場從出現(xiàn)起就明確反對立場B,并要向立場A揭示立場B的這種作用,帶領A一起反對B。這就是行動者或革命者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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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他們對事物的真實面目一清二楚,但他們在做事時,又仿佛對事物的真實面目一無所知。因此,幻覺是加倍的:幻覺之為幻覺,在于人們對幻覺的忽視,而這種幻覺正在結構我們與現(xiàn)實之間真實、有效的聯(lián)系。這種忽略(overlook)、這種無意識幻覺就是意識形態(tài)幻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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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如果我們的意識形態(tài)概念仍然是經典的意識形態(tài)概念(意識形態(tài)處于“知”的一邊),那么今天的社會就是后意識形態(tài)性的(post-ideological):流行的意識形態(tài)是狗智主義,人們不再相信意識形態(tài)有任何真實性可言,人們不再嚴肅地對待意識形態(tài)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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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不過,從根本的層面上說,意識形態(tài)不是用來掩飾事物真實狀態(tài)的幻象,而是用來結構我們的社會現(xiàn)實的(無意識)幻象。所以,我們的社會遠非后意識形態(tài)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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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意識形態(tài)幻象具有結構性的力量(structuring power)。使我們無法看到這種力量的方式有很多,狗智式疏離只是其中的一種:即使我們并不嚴肅地對待事物,即使我們保持反諷式疏離,我們依然在推動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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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只有站在這一立場上,我們才能解釋斯洛特戴克所提出的那個有關狗智理性的公式:“他們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一清二楚,但他們依舊坦然為之。”(參見一.VI.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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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如果幻覺位于“知”的一邊,那么狗智立場(cynical position)就會真的是后意識形態(tài)的立場,即沒有幻覺的立場:“他們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一清二楚,并坦然為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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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2.但是,如果幻覺位于“為之”這一現(xiàn)實中,那么這個公式可以作另類解讀:“就他們的行為而言,他們知道自己正在追隨幻覺,但他們依舊坦然為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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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他們知道自己的自由觀念掩蓋著特定的剝削形態(tài),但他們依舊繼續(xù)跟隨自己的自由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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