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武經(jīng)射學正宗》初步勘誤兼看高穎與戚繼光的理念之區(qū)別
前言
《武經(jīng)射學正宗》①一書為明末武生高穎所著,其內(nèi)容主要敘述高穎本人生平,畢生習射所得所失,射藝入門之捷徑、辨惑,擇物三法?!吨该约分袖浻泄湃松浞ㄟz言,紀效新書射法,武備要略射法,雜錄射法遺言,引弓體勢圖說。以上并附有高穎點評,其中紀效新書射法與高穎所附點評,為本文主要研究對象。
該書內(nèi)容豐富,文辭簡樸,不炫玄虛,以務(wù)實形象之文字,全面系統(tǒng)地介紹講解了射藝入門之法;其所附插圖形象簡練,有助于觀者結(jié)合文字內(nèi)容掌握射箭技術(shù),亦完整勾勒出明代中國民間射箭文化的形貌;該書所載之明朝武備情況,亦有助于學者研究明代后期軍事戰(zhàn)爭問題。后此書因緣際會,傳播到日本、朝鮮,對后來高麗半島與日本本土射箭文化的發(fā)展產(chǎn)生了深遠影響。研究此書,有助于我們理解高穎的射箭理念,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古代射箭文化,當然也由于此書影響力巨大,或有偏失無意之過,亦需加以指出,以正視聽,不負高穎本意。
注:
①本文所采研究文本為《武經(jīng)射學正宗.射學入門.三卷.射譜指迷.五卷.》明.高穎撰.明崇禎十年李泰.登龍館刊本,為簡約起見,無特殊標注外,下文均以《武經(jīng)射學正宗》指代。
正文
1.高穎其人
? ?高穎,字叔英,嘉定(今上海市)人,隆慶四年(1570)生,卒年不詳,萬歷三十一年(1603)武舉人,萬歷四十一年(1613)應(yīng)試京師。自述年輕時即好射箭,慨然有立功萬里之志,逢江上人,喜其法“開弓迅發(fā),應(yīng)弦而中”而學之,后遂為該法所累,筋力勞疲,不能滿弓。后痛下決心,更改射法,漸之,復有起色,故深切拙法之弊,著書立言,一報國家,二以濟世(圖1)。創(chuàng)有“尺蠖勢”一法。

二.高穎對《紀效新書》所載之射法的點評
2.0背景介紹
從軍事科技發(fā)展的角度來看,明代是中國古代火器發(fā)展的繁榮期,火器技術(shù)與裝備均獲得長足發(fā)展。相對應(yīng),弓弩一類遠射冷武器的發(fā)展則趨于緩慢并逐步邁入淘汰期。弓箭軍事功能的這種時代性弱化則恰好推動了其從軍旅武藝向具有游藝和競技性質(zhì)的民間武藝的過度。
于是,民間習射成為江南士子們滿足尚武氣質(zhì)的培養(yǎng)與填充余暇時間的新選擇,且因地制宜,各放異彩。步射、騎射、彈弓等活動也順勢成為民間流行的游藝活動。這里需要注意的是,與拳械武藝在民間逐步走向文藝化的道路不同,射箭自始至終保留著其“射準”與“射遠”兩個基本的客觀衡量標準。(《明代高穎《武經(jīng)射學正宗》版本源流與價值研究》馬廉禎)
因此,我們在進行比較的時候應(yīng)當基于軍旅與民間的差異、射遠與射準的傾向性進行展開,同時探究基于不同環(huán)境不同標準下所呈現(xiàn)出的射術(shù)形貌及表達方式。

2.1鷹爪把弓法之爭
紀效新書載:大指壓中指把弓:此至妙之古法也,決不可不從之。
高穎認為:“大指壓中指,此鷹爪把弓之說也”,“用鷹爪把弓,勁弓力大,矢發(fā)必遠,恐太遠而易過的端(的,靶子也)”,“弓勁而鷹爪,則矢插天而大,必難中的。”
可以看出,高穎認為大指壓中指的鷹爪法,在使用勁弓的時候容易使箭射太遠,而超過靶子,是不準的一種手法。顯然,在射遠與射準間,高穎更傾向于以中靶的角度來思考,而紀效新書則未明態(tài)度。

2.2寧高勿低之爭
紀效新書載:“凡箭去,寧高而過的, 慎勿低而不及也?!?/strong>
高穎評:“持弓則固,步立則穩(wěn),審視詳明,然后發(fā)矢。大小左右了然在目,有不發(fā)之必中的?!薄白阅苷遄玫靡?,又何必寧大無小乎?”“過低者固不中,過高者又豈能中節(jié)哉?”“戚公之論,特就初習射者云,然非射家之正法”
此處看出戚繼光的態(tài)度很明確,即寧愿射得遠,超過靶子,也不愿射得低,達不到靶子。也就是射不準之時,寧遠毋近。
而高穎則認為,只要各項工作都準備好,則必然能“大小左右了然在目”,射之前就已經(jīng)可以確定該箭必中了(不發(fā)之必中的)。不必在乎寧大無(毋)??;戚繼光的言論,是特意為初學者所設(shè)的,并非射家之正法。我們可以看出高穎的態(tài)度,是以射準為出發(fā)點,射不準之時,遠近皆不可。
結(jié)合2.1鷹爪把弓法之爭,試析兩者差異:
戚繼光與高穎都是以射中為第一前提,這點應(yīng)是毫無疑義。
在射不準的情況下,戚繼光傾向于造成一個射遠的結(jié)果,而高穎則無明顯傾向(或遠近皆不可)
戚繼光為何傾向射遠?單看2.1鷹爪把弓法之爭,則戚繼光態(tài)度尚不明朗,結(jié)合2.2寧高而過的之爭,則戚繼光態(tài)度非常易見,即箭矢打擊范圍需達到靶子之外,而不容許小于靶子所劃定的打擊范圍。這跟戰(zhàn)場上的需要有關(guān),射程越遠,打擊面越大,自身相對就能造成更大殺傷,反之,敵人就更容易殺傷自己。戚繼光作為名將,自然趨利避害。
寧高勿低是否是新手之法,而非射家正法?依前文分析,寧遠勿近(寧高勿低)實是戚繼光在不準情況之下的一種取舍,可視為是兩害取其輕。而據(jù)《紀效新書》原文之下,還有一段文字“此人人之病,記之! 記之!”則可做兩種解讀: a.人人都會犯低射的毛病,即使是高明的射手都不可避免。這種推論加強了戚繼光寧遠勿近的傾向;b.新手人人學射靶的時候都會發(fā)生低射的毛病,這個推論貼近于高穎的解讀,而無妨于戚繼光寧遠勿近的傾向。
而據(jù)李呈芬②著《射經(jīng)》所言:“故學射之初,必滿拽而遠發(fā)。寧高而過,勿低而不及。能及遠矣,然后自近、求準。毋畫地以自局焉?!?/strong>,其則認為初學者宜遠射,使自己擁有足夠的射程,才能在保證能射遠的基礎(chǔ)上研究射近,射準。則又為此說提供了新解釋。這種解釋也與《紀效新書》下文所載的:“大端,還要學扯滿射遠,及到,然后自近求準”相合,戚繼光認為在射擊大距離的情況下,初學者還要學習扯滿射遠,達到射程要求了,才能求準度。
而據(jù)明末武術(shù)巨擘程宗猷的《射史》言:“凡射,不拘步之遠近,俱要箭落的后四五步,為一定之則,射賊方有力。”程則認為弓箭手要射任何靶子,都要能做到超越規(guī)定射程的四五步(6~8米)距離,以此保證弓箭手在射擊敵人時,有足夠的殺傷力。按此,則寧高勿低的要求還具有確保殺傷力方面的考慮。
綜上認為,寧高勿低(寧遠勿近)非射家求射準的正法,但卻是一種能保證殺傷力及打擊范圍,適合軍隊使用的常法或新手訓練法。雙方傾向的不同,也正合前文所引,射箭一直保留著“遠”及“準”兩個客觀的衡量標準。
注:
②:李呈芬,未明其人,云是明末潁州武生,“力能舉重,射能決拾,智能審機”。

2.3 射大小問題
紀效新書:“射大存于小,射小加于大?!妗瑝浩淝笆?;‘加’,舉其前手。”(圖4)
高穎評:“射大存于小(言射矢過大者,宜存壓其前手則矢自小)射小加于大(矢發(fā)小者加舉前手則矢大)”(圖5、6)



通過圖4與圖5、6的對比分析表明,高穎記載的《紀效新書》射法,與原文“存’,壓其前手;‘加’,舉其前手。”有所出入,主要表現(xiàn)在“言射矢過大者,宜存壓其前手則矢自小”、“矢發(fā)小者加舉前手則矢大”這兩句話上。如何理解兩者的差異?
戚繼光方面:
結(jié)合《紀效新書》(圖7)下文“馬上之賊,只當看大的射”,及《射史》(圖7.1)中描述的“射小把子”、“射大把子”的說法、則戚繼光的“大”可為大目標,或者說近目標,相應(yīng)的,“小”則可視為“小目標”或“遠目標”,在此基礎(chǔ)上,戚繼光所述的“存于小”“加于大”,應(yīng)為一種近射或遠射的瞄準方法。筆者嘗試描述其中的原理:
如圖8所示,在射擊近距離目標(即射大)時,我們可以忽略地心引力的影響,簡單地認為箭的軌跡為一條直線,而新手士兵在射擊目標時,易將視線通過持弓手的虎口或者箭鏃對準靶心(即直線L1),我們此時可發(fā)現(xiàn),在該情況下箭身處于A位置,相對地面平行飛行后,將會落在靶心上方。雖然瞄準靶心,但實際結(jié)果反而偏離靶心。
假若將箭身向下平移一小段距離(即存于小,基于放大原理可以獲得非常大的視距),到達B位置,則此時視線通過箭鏃所構(gòu)成的直線L2的落點將會在靶心下方,此時發(fā)射箭支,可以看到箭支將會以平行于地面的軌跡命中靶心。即通過壓低前手,改變士兵瞄準角度與視線落點,達到命中靶心的目的。
或者說,可以當箭身處在在A位置時,士兵的視線瞄準靶心,再有意地壓低箭支一段距離作為修正,則也能實現(xiàn)類似箭身在B位置瞄準的效果。
而高穎本人亦說“射近而亦用前審法,則矢揚而大矣。故射近者,前手需低于后手。”(圖7.2),此前手低與后手的說法與上一點的推測相合。射大存于小證明完畢。
如圖9所示,在射擊遠距離目標(即射小)時,不可忽略地心引力的影響,箭支在飛行中會逐漸下墜,故需視距離遠近,添加一個向上的射擊角度,以彌補射擊過程中的水平高度損耗。此處拋物線相關(guān)概念為初中知識,故不加贅述。
《征南射法》(圖11)中“靶子八十步,前手與肩對;......一百三四十步,則與眉對;.....”的記錄,可以佐證遠射時,前手可以大幅抬高(加于大)。射小加于大證明完畢。
高穎方面:
高穎認為“射大存于小”“射小加于大”中的射大、射小指的是矢高于或者低于目標,這個觀點很明確,可以從原書下文“矢發(fā)亦有左右大小之偏(圖10)”可以看出,高穎認為的“大小”,是與“左右”并列的一種概念,屬于偏差的一種。我們可以直觀看出,左右大小的“大小”其實就是超過或者低于目標的一種描述,這一點是毫無疑義的。
至于高穎為何會認為“大小”是指矢高于或者低于目標,則應(yīng)該與《武經(jīng)射學正宗》中所載的、相對于《紀效新書》原文有出入的那部分文字有關(guān)。此處有兩種可能:a.高穎接觸了不同版本的《紀效新書》并抄錄下來;b.高穎在抄錄文字的時候添加了自己的理解。真實情況如何,我們不得而知,只能有待于不同版本《紀效新書》的發(fā)現(xiàn)或者其他方面的考究。
按高穎的理解,射大射小,解釋為矢高于或者低于目標,那么超過目標時壓低前手(存)、在低于目標時舉高前手(加),以達到修正弓箭落點的方法似乎可行,高穎之說不失為另一種合理解釋。但是考慮到原文為“存于小”、“加于大”,我們發(fā)現(xiàn),按高穎的理解,在遠距離射擊的時候,倘若出現(xiàn)弓箭落點大大超過目標的的情況,則應(yīng)是“存于大”而非“存于小”;同理,在近距離射擊中,弓箭落點稍低于目標時,修正的方法應(yīng)該為“加于小”,而非“加于大”。
綜上,則高穎的解釋不通?!都o效新書》“射大存于小,射小存于大”的解釋應(yīng)為“射近距離的大目標時,稍稍壓低前手;射遠距離的小目標時,大幅地抬高前手”較為合適。可以把它理解為“一種近射或遠射的瞄準方法”。
小結(jié):高穎概念中的《紀效新書》與實際版本有差異,導致理解的不同。但高穎所述之法,仍有學習價值。而“射大存于小,射小加于大”應(yīng)理解為“一種近射或遠射的瞄準方法”,較為合適。
倘若戚繼光認為“射大”時應(yīng)“存于小”,小幅度地壓低前手;“射小”時應(yīng)“加于大”,大幅度地調(diào)高前手,則造成的箭支落點必然容易偏遠。按此種說法,則高穎解釋可通,而戚繼光“寧遠勿近”之態(tài)度則愈彰矣。







2.4騎射持三矢之爭
《紀效新書》:“馬上射,把箭須以箭二枝連弓弝把定,又以一枝中弦掛為便。其有以箭插衣領(lǐng)內(nèi),或插腰間,俱不便。決要從吾言!”(圖14)
高穎評:“以二矢握之弓弝,則握弓必不固,亦難命中殺敵”“此特應(yīng)試非實用也。”(圖15)
持三矢騎射法,可以直觀地從圖12、13中看出,騎馬持多矢作為一項騎射技術(shù),至晚已經(jīng)在五代時出現(xiàn),并用于打獵等講究追擊,多射的實用場景。而在明代武場比試中,由于靶近馬快,通常發(fā)完一矢,已至下靶,故有速射的要求?!渡涫贰贰?strong>前分鬃發(fā)一矢,及俟搭箭,而馬已將近二把。持弓兜滿,則馬已與二把并矣。乃審把橫發(fā)一矢。”記錄了武場對于射擊頻率的現(xiàn)實要求,而射法作為一項古代重要的軍事技能,必會帶著實際戰(zhàn)爭的痕跡其走進武場,我們亦可從武場設(shè)置窺視戰(zhàn)場情況矣。
據(jù)上,騎馬持多矢技術(shù)廣泛存在于中國的各個民族、各個時期,并被實際運用于狩獵、戰(zhàn)場、武考等場景中,且被完整地保留到現(xiàn)在。其必有獨特的優(yōu)勢存在,亦可作為現(xiàn)代騎射的一項高階技術(shù)認證。
而由雙方之論可以看出高穎與戚繼光之間的理念不同:
戚繼光之說,在于便捷,快速,相比于正常的腰間取箭方式,持三矢騎射法可以更便捷地取箭,從而實現(xiàn)連射速射,對于高速移動的馬上追擊場景來說,是一種兼具火力輸出和以多射換取命中的方法。
高穎之說,則在于準度,手持二矢握弓弝,會影響握弓的穩(wěn)定,從而導致不易命中。高穎認為即使此項技藝純熟,亦也只適合校場比試,實用性欠佳。
而據(jù)程子頤③《武備要略》所載:“今人多有以二矢并拿弓弝者,因不善帶撒袋(圖)故也”,似乎另有善帶撒袋的方法,可以取代持三矢騎射法。而按元代關(guān)漢卿 《五侯宴》第二折:“左右,與我拾將那枝箭來,插在我這撒袋中?!眲t撒袋之普及在戚繼光前,戚氏必然是接觸過撒袋的,但具體是何種善法,戚氏既未知,而又可使取箭更快速。程子頤并未詳說,因此也只能待考。
小結(jié):雙方之論點論據(jù)俱有可圈可點之處,所述之理亦各有所向,在此不宜強行認定誰是誰非,讀者可以自擇適合自身條件的射法學習。而我們可以窺見的是,戚繼光與高穎對于此項技術(shù)的理念之差:戚繼光追求更快更多,而高穎追求更穩(wěn)更準,這應(yīng)與雙方所處之環(huán)境不同有關(guān),也與個人之技藝追求目標有關(guān)。
注:
③:程子頤,字涵初,徽州休寧人,明末著名武術(shù)家程宗猷之侄,天啟二年,與其叔宗猷并宗族子弟共八十余人,自費共赴津門為國效力,得熹宗皇帝嘉獎。軍旅生涯超過十載,宦跡遍南北,曾戍天津、范陽、南京、皖城等地。歷任守備、都指揮僉事、游擊將軍等職。著有《武備要略》一書,共十四卷,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二月初八日遭禁毀。
程宗猷,即程沖斗?;罩菪輰幦?,明末著名武術(shù)家。天啟二年,與其侄子頤并宗族子弟共八十余人,自費共赴津門為國效力,得熹宗皇帝嘉獎。授都司僉書,以所創(chuàng)弩兼刀槍諸法,夙夜訓練津兵,略有成緒,旋因時局還鄉(xiāng)。著有《耕余剩技》、《單刀法選》《射史》等書。









2.5射左右問題
《紀效新書》:“射右改左,射左改右,二句正中的之妙,此足法也。”(圖19)
《武備要略》:“隨箭改移,只在后足。射右改左,射左改右,乃中的之竅也”(圖20)
李呈芬《射經(jīng)》:“射右改左,射左改右,射的之常法也。迨學之既熟,則便截如轉(zhuǎn)環(huán),所以能應(yīng)變?!?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2">(圖21)
下文又“夫射左者敵出乎右則難矣,射右者敵出乎左則難矣”(圖22)
《武經(jīng)射學正宗》所載《武備要略》之法:“隨箭改移,只在后足。射右改左,射左改右,乃射中中的之竅也”(圖23)
高穎評:“立足法,隨箭改移.........此亦改移之善法” 又批:“乃世俗又有執(zhí)射偏于右者,使后足遷右,射偏于左者,使后足遷左之說者,此不通之論也?!薄昂我?,制發(fā)矢偏斜之弊,只在目力審視詳明、及肩臂腰膂轉(zhuǎn)運之間耳,與足何與?”(圖24)
雖然高穎此篇記錄的是程子頤《武備要略》之法,但由于“射左改右,射右改左”此話載于《紀效新書》之中,故仍可視為戚繼光之意。且《紀效新書》多沿襲王琚《射經(jīng)》、俞大猷《劍經(jīng)》、唐順之《武編前集》,筆者考之三者,無“射左改右,射右改左”之說,則此說可視為戚繼光有意加之,其持肯定態(tài)度。故亦可就此將戚繼光與高穎相比。
以上諸兵書對“射左改右,射右改左”的意見,應(yīng)該是統(tǒng)一的。在戰(zhàn)場上,敵人從四面八方而來,故弓箭手需時而射左,時而射右。出于這種快速調(diào)整及穩(wěn)定射擊的戰(zhàn)場需要,故弓箭手可以前足為軸心,保持前手的穩(wěn)定,通過后足的移動來調(diào)整箭頭射擊方向。而假若以后足為軸心,前足移動,則可能造成前手不穩(wěn),況且前足移動,則與參照物的距離也隨之改變,更不利瞄準(圖18)。讀者如理解困難,可參照籃球規(guī)則中軸心腳的概念,保持軸心腳不動,則持球人可以達到360°的朝向。
圖22則表明,明人對于左右來敵之環(huán)境,是深思熟慮過的。此種情況,亦可如李呈芬所言,技術(shù)高超者以左右開弓法應(yīng)對亦可。
高穎對程子頤、戚繼光之說可謂持肯定態(tài)度,而對時論“執(zhí)射偏于右者,使后足遷右,射偏于左者,使后足遷左之說”嚴加駁斥,他認為射準只在于“目力審視詳明”,“肩臂腰膂轉(zhuǎn)運之間”,而與足法無關(guān),對那些射偏而企圖以移動后足,達到調(diào)整準星的謬論進行反駁,并舉錢三持④之說“假令騎射,足亦可移乎”為詰,即騎射的時候,無法靠移動后足來調(diào)整準星。高穎在此,顯示了他“當為良醫(yī)以濟世”的宗旨。
小結(jié):在射左右之法的態(tài)度上,高穎與戚繼光、程子頤、李呈芬的看法應(yīng)是一致的,即通過后足的移動,來實現(xiàn)射擊方向的改變。而具體看所載文字,高穎所記錄之“乃射中中的之竅也”,較之《武備要略》原文“乃中的之竅也”多出了“射中”二字,此或為版本所不同,或為高穎所誤記,則需指出以備相關(guān)點校人員相勘。而多出之“射中”二字,或有誤導讀者,使認為射左右法為糾射偏左右之法的可能,觀者鑒之,勿以之為《武備要略》原意也。
注:
④錢三持:即錢世楨,字士孫,號三持,明代嘉定縣東錢宅人。武進士及第,后授蘇州衛(wèi)前所鎮(zhèn)撫,升浙江運糧把總,萬歷二十年調(diào)往朝鮮征倭,浙江坐營游擊二十二年防倭海上,歷任江南金山、常鎮(zhèn)參將。






圖23.《武經(jīng)射學正宗》載《武備要略》射左右之法

2.6 弓軟之問題
王琚⑤《射經(jīng)》載:“矢量其弓,弓量其力,無動容,無作色,和其文體,調(diào)其氣息,一其心志,謂之楷式。知此五者為上德。故曰:莫患弓軟,服當自遠。若患力羸,恒當引之。但力勝其弓,則容貌和,發(fā)無不中。故始學者,先學持滿,須能制其弓,定其體,后乃射之。然其的,必始于一丈,百發(fā)百中,寸以加之,漸至百步亦百中,乃為術(shù)成?!?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2">(圖25)
《紀效新書》載:“射者必量其弓,弓量其力。無動容作色,和其肢體,調(diào)其氣息,一其心老。故曰:莫患弓軟,服當自遠。莫患力羸,引之自伾?!?/strong>但力勝其弓,必先持滿射之,先近而遠,此不易之法也。(圖26)
《武經(jīng)射學正宗》載:“莫患弓軟,服當自遠。莫患力羸,緩引自伾。”
高穎評:“勁弓方可遠到,軟弓豈能及遠。即服習之久,人弓相親,大小如意,矢發(fā)可中的耳。若射遠則弓力有限,非插天而大,則不能到。”“但軟弓及遠,矢必插天而大,終難中的。僅可偶用,非可為訓也?!庇衷u“力弱之人,欲彀勁弓,必熟肩臂平直之法......何云緩引自伾乎”(圖27)
此小節(jié)所論以高穎所載之“莫患弓軟,服當自遠。莫患力羸,緩引自伾。”為中心展開。通過對比,三者互有出入,尤以《武》書為甚。因王琚《射經(jīng)》年代最早,故以之為范。
三書前一句均為“莫患弓軟,服當自遠”,有出入的是后一句,《射經(jīng)》為“若患力羸,恒當引之”、《紀》書為“莫患力羸,引之自伾”、《武》書為“莫患力羸,緩引自伾”?!都o》書去“若”加“莫”,去“恒”而加“自伾”⑥;《武》書較《紀》書加“緩”字。
如何理解《射》書原意?《射》書此段,當為一種教初學者的方法,該歌訣可以分兩段分析:a.按下文“故始學者,先學持滿,須能制其弓,定其體,后乃射之。”,則王琚認為初學者應(yīng)能“制其弓”,即“力勝其弓”,使弓“軟”,方可射之;而所謂“服”,“定其體也”,即上文所謂“無動容,無作色,和其文體,調(diào)其氣息,一其心志,謂之楷式”。b.按下文"然其的,必始于一丈,百發(fā)百中,寸以加之,漸至百步亦百中,乃為術(shù)成"則說明了王琚之教射,由近及遠,亦可視為由力弱至力強也。與“若患力羸,恒當引之”相印。
據(jù)上,則“莫患弓軟,服當自遠。若患力羸,恒當引之”可意為“不要擔心弓太軟,導致射不到遠處,如果符合規(guī)范,自然可以射到遠處(射不到遠處,不是弓力不夠,是技術(shù)問題);如果受害于力量羸弱,則應(yīng)該堅持不懈地訓練。”此處所謂“弓軟”,取“能制其弓”之說也,非表示弓的拉力強弱,而表示弓因使用者施加力量之不同,而表現(xiàn)出的相對形態(tài),即人強于弓則弓軟,人弱于弓則弓強。非高穎所理解之勁弓,軟弓之分也。
“能制其弓”之說,可由王鳴鶴⑦《登壇必究》相驗?!?strong>弓貴久持,而久持貴弓軟也。所謂軟者,謂力可致弓,而不為弓所制,非盡謂人人皆宜用軟弓也。”(圖28)此處則解釋了弓軟,是一種相對于人力的概念,而不是指人人都用弓力差的弓。
既已整理出王琚之意,而以之為范式觀《紀》書、《武》書,則可窺見差異:
觀《紀》書之說前后文,俱保留了“五者上德”、也記敘了“由近及遠”訓練方法??梢娖涫窃诹私馔蹊⒈疽庵?,略行刪改精簡;引之自伾,按“伾“”作有力解,與力羸相對,則《紀》書之意,同于王琚;《紀》書之弓軟,當作“力勝其弓”的相對軟解。
觀《武》書,無前后文,而又較《紀》書多一“緩”字,實屬差繆。“緩”可作徐徐解,雖云積跬步而致千里,而“恒”字無慢意,用“緩”則不妥。況高穎解“軟”為弓力弱,又解“緩”為慢引,解“伾”為滿,認為弱弓不可及遠,慢引弓無能使弓滿,其所理解,則去王琚及戚繼光本意遠矣。
值得指出的是,《射經(jīng)》流傳千載,版本復雜,而始終未見有人做過校訂工作,是故現(xiàn)存各版本差別甚大,不僅多有魯魚之訛,而且疑有唐以后的射書內(nèi)容混入其中⑧,而《武》書亦未明確指出“莫患弓軟,服當自遠。莫患力羸,緩引自伾。”是摘自《射經(jīng)》。此則有兩種可能:a.高穎所看之射書版本有誤;b.高穎看的是另一濫解《射經(jīng)》之兵書。兩者俱能使高穎理解隨之亦訛。此事不需苛責古人。
小結(jié):鑒于《武》書所載一文,與《射》、《紀》二書高度相似,故特為澄清,以防錯錯相因。而雖然高穎理解與原始版本不符,并不代表其的評論沒有價值,站在以軟為弱的角度上看,高穎的說法是客觀的唯物分析,值得學習。
注:
⑤王琚,唐玄宗重臣,字號不詳,懷州河內(nèi)縣人。參與先天政變,拜銀青光祿大夫、檢校戶部尚書,冊封趙國公。后為李林甫構(gòu)陷,自縊而死。著有《射經(jīng)(學射經(jīng))》。
⑥伾,又寫做“伓”,有力也?!?span id="s0sssss00s" class="smcs">《說文》
⑦王鳴鶴,明朝名將,字羽卿,山陽人(今江蘇省淮安市)人。武進士出身,歷任廣西總兵、廣東總兵。參與剿倭,征播州楊應(yīng)龍之疫。守邊境三十余年,歷大小數(shù)十戰(zhàn),每戰(zhàn)必勝。著有《登壇必究》等書。
⑧《中國古代射書考》馬明達,P11.





三.時人對各種射箭場景的描述及看法
《武編前集》:“今弓手止射長箭,而不知射邊箭?!薄罢臻L箭去遲,而敵人易見,故彼得以閃避,且得拾取復射,其利在彼;邊箭去疾,而敵人難窺,非惟彼不能回箭。況邊箭所到,倍長箭百步有余,其利在我。長邊二箭,務(wù)令弓手兼*,若賊尚遠緩,則射邊箭;如來近迫,則射長箭,各從其便。”(遠射用箭速快,射程遠的邊箭;近射用較為遲緩的長箭)
《練兵實紀》:“北方之習,最重于射,但射不在圖中?!?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2">(注:不僅僅貪圖射中目標?!都o效新書》作,不專于中鵠)
《登壇必究》:“至于臨大敵,千百為群,非持滿以待,而勢不威猛”(軍旅形勢兇險,敵人多,需滿弓相待)
《射史》:“戰(zhàn)場對敵,人且以我為的。故弓馬大非試場可比?!?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2">(武場軍旅環(huán)境不同)
《武備要略》:“今武場中,馬箭不過對鐙一法足矣?!?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2">(武場技術(shù)單一)
又“凡場中射,以從容詳審為主;射賊以敏捷神速為主。然從容中不可無敏捷,敏捷中不可無從容也?!?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2">(武場軍旅二者需求有部分相合,但大方向不同)
李呈芬《射經(jīng)》:“射敵又與射的不同,射的貴從容,射敵貴神速。從容則引弓稍輕而調(diào),猶可以及遠中微;神速者,非強弓重矢,安能殺敵于百步之外哉?”(武場慢而輕,遠而準;戰(zhàn)場速射且殺傷力大)
又“鄭若曾曰:武士之常技三,曰分鬃向前射也,曰對鐙向傍對也,曰抹鞦向后射也。分鬃者以馬之頸鬃為界,一邊挽弓一邊發(fā)矢,乃弄花巧之法,邊軍不然。以身俯出馬外,于此挽弓就于此發(fā)矢,臨敵倉皇之際,庶無謬誤”(武場技術(shù)與軍旅技術(shù)之差別)
又“嘗觀時俗嗤武舉試圍之箭,曰功名箭。謂其圖能博第而不足以臨敵也。于戲士取功名,何為哉?”(不實用)
《陣紀》:“武場比試以八十步立把,亦高六尺廣二尺許,三矢中二為善射”
又“但力能至百步者,當短五十步而發(fā),力能至五十步者,當短二十五步而發(fā)”(追求最大力度)
按諸上文,則不難看出,民間、武場、軍旅環(huán)境下的技法要求、技術(shù)指標偏好,殊不相同。武場或民間習射,以射靶為考量重點,故以“以從容詳審為主”,追求的是“及遠中微”。而軍旅環(huán)境下,以射賊為考量重點,不止要求“及遠中微”,還要求“敏捷神速”,在不同距離下還各有相應(yīng)的要求“若賊尚遠緩,則射邊箭;如來近迫,則射長箭”,甚至為了追求殺傷,寧愿壓縮一部分射程以換取更大的命中威力“但力能至百步者,當短五十步而發(fā),力能至五十步者,當短二十五步而發(fā)”。這充分說明了軍旅環(huán)境的技法要求、技術(shù)指標,要較武場環(huán)境來得更多更雜。在如此迥異的環(huán)境要求下,則不難解釋為何高穎與戚繼光之間,會存在認知不同,而導致理念上的分歧。
《練兵實紀》所載戚家軍演練步驟如下,我們可由此窺見部分明軍之戰(zhàn)法安排:
對敵一百步(160米)時,準備戰(zhàn)斗;聽號令,第一層是鳥銃,進行火力壓制,第二層是快槍,“著準”射殺敵人,第三層是火箭殺傷,第四層是弓箭手射擊。敵人至三十步(48米)時,收回遠程兵器,切換近戰(zhàn)裝備及鴛鴦陣型。
我們可推知,戚繼光錨定的射擊距離是在一百步至三十步之間(160~48米),共有112米的射擊范圍,當敵人進入明軍48米范圍內(nèi)的時候,出于轉(zhuǎn)換近戰(zhàn)形態(tài)的時間上的需要,最后的48米,明軍不再進行遠程射擊。而明軍之遠程火力,射程最遠的應(yīng)該是鳥銃,其次快槍,兼具打準,再次火箭,最后是弓箭。而按明軍的訓練距離八十步來看,則弓箭手承擔的應(yīng)是八十步(128米)至三十步(48米)內(nèi)的殺傷任務(wù),而如何在有限的距離(或時間)內(nèi),做到更大的殺傷?則有加快射擊頻率和加大命中威力兩種方法。這亦是武場與戰(zhàn)場所不同之處。
(注:明軍戰(zhàn)場戰(zhàn)法因應(yīng)時期、地點、裝備、兵種的變化而各有不同,篇幅所限,本文只提供一例作為參考,如有興趣了解明軍戰(zhàn)法的讀者,可自行查閱相關(guān)資料。)

四.結(jié)語
戚繼光的《紀效新書》代表了軍事射箭訓練的經(jīng)驗總結(jié)、高穎的《武經(jīng)射學正宗》則是民間射箭專家的智慧總結(jié)。通過研究該書,進行勘誤,對于我們弄清明代射箭運動的狀貌,考察推演軍旅武藝民間化的趨勢,探討射箭由戰(zhàn)爭技能走向體育技能變化的功能轉(zhuǎn)變有很大的幫助。值得提出的是,《紀效新書》《武備要略》多是專注于提升射擊的射程,破甲的威力,并未述及射箭對身體的損害,《武經(jīng)射學正宗》分析了不同射法對身體的勞損,并提出了一套以主用肩力的射擊技法,避免了戚氏書、程氏書中所載臂力開弓法的隱患。顯然高書在體育化的方向上,較之戚氏、程氏更近一步。
在熱武器主導戰(zhàn)場的現(xiàn)代,弓箭射擊的軍事價值顯然已微乎其微,而作為一項體育、文娛活動,則有相當廣闊的發(fā)展前景及商業(yè)價值、體育價值、德育價值、社交價值。相較于更為軍事化的戚繼光理念,高穎的理論體系顯然更適合現(xiàn)代弓箭體育活動。而戚氏、程氏之書,則可作為現(xiàn)代弓箭體育中多項目、高標準的一種參考,當然也可作為射手個人追求的一種方向。
主要參考史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