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威漫畫的超級英雄們面臨版權之爭:創(chuàng)作者家屬能否分一杯羹?

漫威漫畫(Marvel Comics)是美國迪士尼公司(Disney)的子公司,旗下?lián)碛兄┲雮b(Spider-Man)、奇異博士(Doctor Strange)、鋼鐵俠(Iron Man)等眾多知名的超級英雄角色。這些角色不僅在漫畫中風靡全球,還在電影和電視劇中大放異彩,為迪士尼帶來了巨大的收益。然而,這些超級英雄的創(chuàng)造者們卻并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和回報。近日,漫威漫畫面臨了一場來自創(chuàng)作者家屬和繼承人的版權之爭,可能會影響到漫威漫畫在美國的部分角色權利。
版權之爭的起因
根據(jù)1976年的美國版權法(Copyright Act of 1976),創(chuàng)作者的家屬和繼承人在特定情況下,可以通過發(fā)出終止通知(termination notice),來撤銷或轉讓之前授予或轉讓的版權作品的許可。今年以來,漫威漫畫收到了來自史蒂夫·迪特科(Steve Ditko)、斯坦·李(Stan Lee)、唐·里科(Don Rico)、唐·赫克(Don Heck)、吉恩·科蘭(Gene Colan)等傳奇漫畫家的家屬和繼承人的終止通知,涉及到蜘蛛俠、奇異博士、鋼鐵俠、黑寡婦(Black Widow)、鷹眼(Hawkeye)、美國隊長(Captain America)、神奇四俠(The Fantastic Four)、綠巨人(The Hulk)、雷神(Thor)、X戰(zhàn)警(X-Men)等多個角色。這些終止通知將于2023年5月29日至7月17日生效。

漫威漫畫的反擊
漫威漫畫不甘示弱,聘請了著名律師丹尼爾·佩特羅塞利(Daniel Petrocelli),在加州和紐約的聯(lián)邦法院提起了五起訴訟,要求法院確認終止通知是無效的,沒有法律效力。漫威漫畫的觀點是,這些創(chuàng)作者都是在受雇于漫威漫畫的情況下創(chuàng)作的作品,因此沒有版權的所有權或利益。漫威漫畫還表示,目前正在開發(fā)和利用這些作品,以及基于這些作品的衍生作品,因此需要法院的聲明來保護其權益。
創(chuàng)作者家屬的辯護
創(chuàng)作者家屬和繼承人則由馬克·托伯羅夫(Marc Toberoff)律師代理,他是一位以維護版權為主的律師,曾經(jīng)代理過超人(Superman)和杰克·科比(Jack Kirby)的版權案件。托伯羅夫律師認為,這些案件的核心是1909年版權法(Copyright Act of 1909)下對“受雇創(chuàng)作”(work-made-for-hire)的一種過時和受到批評的解釋,需要得到糾正。他還表示,他有來自藝術界、版權局、商標局、各種協(xié)會和237位藝術家的支持,他們都認為創(chuàng)作者應該得到公平的對待。

版權之爭的影響
如果漫威漫畫在法庭上敗訴,也不會完全失去這些角色的所有權,而是會和創(chuàng)作者家屬和繼承人共同擁有,但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并遵守一些要求。此外,這些權利只適用于美國,不影響其他國家。不過,這場版權之爭仍然會給漫威漫畫帶來一定的麻煩和損失,也會讓創(chuàng)作者家屬和繼承人有更多的話語權和收益。目前,這些案件還在等待聯(lián)邦法官的裁決,結果如何,還有待觀察。

這場版權之爭引發(fā)了很多人的關注和討論,有些人支持漫威漫畫,認為它是超級英雄文化的推動者和守護者,有些人支持創(chuàng)作者家屬,認為他們應該分享漫威漫畫的成功和利潤,還有些人持中立態(tài)度,認為這是一個復雜的法律問題,需要根據(jù)具體的事實和證據(jù)來判斷。你怎么看呢?歡迎在評論區(qū)留言,分享你的看法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