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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列傳·卷一百九十六·奸臣

2023-04-22 23:46 作者:創(chuàng)價學(xué)會植物部  | 我要投稿

《宋史》論君子小人,取象于陰陽,其說當(dāng)矣。
然小人世所恒有,不容概被以奸名。
必其竊弄威柄、構(gòu)結(jié)禍亂、動搖宗祏、屠害忠良、心跡俱惡、終身陰賊者,始加以惡名而不敢辭。
有明一代,巨奸大惡,多出于寺人內(nèi)豎,求之外廷諸臣,蓋亦鮮矣。
當(dāng)太祖開國之初,胡惟庸兇狡自肆,竟坐叛逆誅死。
陳瑛在成祖時,以刻酷濟(jì)其奸私,逢君長君,荼毒善類。
此其所值,皆英武明斷之君,而包藏禍心,久之方敗。
令遇庸主,其為惡可勝言哉!厥后權(quán)歸內(nèi)豎,懷奸固寵之徒,依附結(jié)納,禍流搢紳。
惟世宗朝,閹宦斂跡,而嚴(yán)嵩父子濟(jì)惡,貪無厭。
莊烈帝手除逆黨,而周延儒、溫體仁懷私植黨,誤國覆邦。
南都末造,本無足言,馬士英庸瑣鄙夫,饕殘恣惡。
之?dāng)?shù)人者,內(nèi)無閹尹可依,而外與群邪相比,罔恤國事,職為亂階。
究其心跡,殆將與杞、檜同科。
吁可畏哉!作《奸臣傳》。
胡惟庸(陳寧) 陳瑛(馬麟等) 嚴(yán)嵩(趙文華等) 周延儒 溫體仁馬士英(阮大鋮)胡惟庸,定遠(yuǎn)人。
歸太祖于和州,授元帥府奏差。
尋轉(zhuǎn)宣使,除寧國主簿,進(jìn)知縣,遷吉安通判,擢湖廣僉事。
吳元年,召為太常少卿,進(jìn)本寺卿。
洪武三年拜中書省參知政事。
已,代汪廣洋為左丞。
六年正月,右丞相廣洋左遷廣東行省參政,帝難其人,久不置相,惟庸獨專省事。
七月拜右丞相。
久之,進(jìn)左丞相,復(fù)以廣洋為右丞相。
自楊憲誅,帝以惟庸為才,寵任之。
惟庸亦自勵,嘗以曲謹(jǐn)當(dāng)上意,寵遇日盛,獨相數(shù)歲,生殺黜陟,或不奏徑行。
內(nèi)外諸司上封事,必先取閱,害己者,輒匿不以聞。
四方躁進(jìn)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職者,爭走其門,饋遺金帛、名馬、玩好,不可勝數(shù)。
大將軍徐達(dá)深疾其奸,從容言于帝。
惟庸遂誘達(dá)閽者福壽以圖達(dá),為福壽所發(fā)。
御史中丞劉基亦嘗言其短。
久之基病,帝遣惟庸挾醫(yī)視,遂以毒中之。
基死,益無所忌。
與太師李善長相結(jié),以兄女妻其從子佑。
學(xué)士吳伯宗劾惟庸,幾得危禍。
自是,勢益熾。
其定遠(yuǎn)舊宅井中,忽生石筍,出水?dāng)?shù)尺,諛者爭引符瑞,又言其祖父三世冢上,皆夜有火光燭天。
惟庸益喜自負(fù),有異謀矣。
吉安侯陸仲亨自陜西歸,擅乘傳。
帝怒責(zé)之,曰:“中原兵燹之余,民始復(fù)業(yè),籍戶買馬,艱苦殊甚。
使皆效爾所為,民雖盡鬻子女,不能給也。
”責(zé)捕盜于代縣。
平諒侯費聚奉命撫蘇州軍民,日嗜酒色。
帝怒,責(zé)往西北招降蒙古,無功,又切責(zé)之。
二人大懼。
惟庸陰以權(quán)利脅誘二人,二人素戇勇,見惟庸用事,密相往來。
嘗過惟庸家飲,酒酣,惟庸屏左右言:“吾等所為多不法,一旦事覺,如何?”二人益惶懼,惟庸乃告以己意,令在外收集軍馬。
又嘗與陳寧坐省中,閱天下軍馬籍,令都督毛驤取衛(wèi)士劉遇賢及亡命魏文進(jìn)等為心膂,曰:“吾有所用爾也。
”太仆寺丞李存義者,善長之弟,惟庸婿李佑父也,惟庸令陰說善長。
善長已老,不能強拒,初不許,已而依違其間。
惟庸益以為事可就,乃遣明州衛(wèi)指揮林賢下海招倭,與期會。
又遣元故臣封績致書稱臣于元嗣君,請兵為外應(yīng)。
事皆未發(fā)。
會惟庸子馳馬于市,墜死車下,惟庸殺挽車者。
帝怒,命償其死。
惟庸請以金帛給其家,不許。
惟庸懼,乃與御史大夫陳寧、中丞涂節(jié)等謀起事,陰告四方及武臣從己者。
十二年九月,占城來貢,惟庸等不以聞。
中官出見之,入奏。
帝怒,敕責(zé)省臣。
惟庸及廣洋頓首謝罪,而微委其咎于禮部,部臣又委之中書。
帝益怒,盡囚諸臣,窮詰主者。
未幾,賜廣洋死,廣洋妾陳氏從死。
帝詢之,乃入官陳知縣女也。
大怒曰:“沒官婦女,止給功臣家。
文臣何以得給?”乃敕法司取勘。
于是惟庸及六部堂屬咸當(dāng)坐罪。
明年正月,涂節(jié)遂上變,告惟庸。
御史中丞商暠時謫為中書省吏,亦以惟庸陰事告。
帝大怒,下廷臣更訊,詞連寧、節(jié)。
廷臣言:“節(jié)本預(yù)謀,見事不成,始上變告,不可不誅。
”乃誅惟庸、寧并及節(jié)。
惟庸既死,其反狀猶未盡露。
至十八年,李存義為人首告,免死,安置崇明。
十九年十月,林賢獄成,惟庸通倭事始著。
二十一年,藍(lán)玉征沙漠,獲封績,善長不以奏。
至二十三年五月,事發(fā),捕績下吏,訊得其狀,逆謀益大著。
會善長家奴盧仲謙首善長與惟庸往來狀,而陸仲亨家奴封帖木亦首仲亨及唐勝宗、費聚、趙庸三侯與惟庸共謀不軌。
帝發(fā)怒,肅清逆黨,詞所連及坐誅者三萬余人。
乃為《昭示奸黨錄》,布告天下。
株連蔓引,迄數(shù)年未靖云。
陳寧,茶陵人。
元末為鎮(zhèn)江小吏,從軍至集慶,館于軍帥家,代軍帥上書言事。
太祖覽之稱善,召試檄文,詞意雄偉,乃用為行省掾吏。
時方四征,羽書旁午,寧酬答整暇,事無留滯,太祖益才之。
淮安納款,奉命徵其兵,抵高郵,為吳人所獲。
寧抗論不屈,釋還,擢廣德知府。
會大旱,乞免民租,不許。
寧自詣太祖奏曰:“民饑如此,猶征租不已,是為張士誠驅(qū)民也。
”太祖壯而聽之。
辛丑除樞密院都事。
癸卯遷提刑按察司僉事。
明年改浙東按察使。
有小隸訟其隱過,寧已擢中書參議,太祖親鞫之,寧首服,系應(yīng)天獄一歲。
吳元年,冬盡將決,太祖惜其才,命諸將數(shù)其罪而宥之,用為太倉市舶提舉。
洪武元年召拜司農(nóng)卿,遷兵部尚書。
明年出為松江知府。
用嚴(yán)為治,積蠹弊,多所厘革。
尋改山西行省參政。
召拜參知政事,知吏、戶、禮三部事。
寧,初名亮,至是賜名寧。
三年,坐事出知蘇州。
尋改浙江行省參政,未行,用胡惟庸薦,召為御史中丞。
太祖嘗御東閣,免冠而櫛。
寧與侍御史商暠入奏事,太祖見之,遂移入便殿,遣人止寧毋入。
櫛已,整冠出閣,始命入見。
六年命兼領(lǐng)國子監(jiān)事。
俄拜右御史大夫。
八月遣釋奠先師。
丞相胡惟庸、參政馮冕、誠意伯劉基不陪祀而受胙,太祖以寧不舉奏,亦停俸半月。
自是,不預(yù)祭者不頒胙。
久之,進(jìn)左御史大夫。
寧有才氣,而性特嚴(yán)刻。
其在蘇州徵賦苛急,嘗燒鐵烙人肌膚。
吏民苦之,號為陳烙鐵。
及居憲臺,益務(wù)威嚴(yán)。
太祖嘗責(zé)之,寧不能改。
其子孟麟亦數(shù)諫,寧怒,捶之?dāng)?shù)百,竟死。
太祖深惡其不情,曰:“寧于其子如此,奚有于君父耶!”寧聞之懼,遂與惟庸通謀。
十三年正月,惟庸事發(fā),寧亦伏誅。
陳瑛,滁人。
洪武中,以人才貢入太學(xué)。
擢御史,出為山東按察使。
建文元年調(diào)北平僉事。
湯宗告瑛受燕王金錢,通密謀,逮謫廣西。
燕王稱帝,召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署院事。
瑛天性殘忍,受帝寵任,益務(wù)深刻,專以搏擊為能。
甫蒞事,即言:“陛下應(yīng)天順人,萬姓率服,而廷臣有不順命、效死建文者,如侍郎黃觀、少卿廖升、修撰王叔英、紀(jì)善周是修、按察使王良、知縣顏伯瑋等,其心與叛逆無異,請追戮之。
”帝曰:“朕誅奸臣,不過齊、黃數(shù)輩,后二十九人中如張紞王鈍、鄭賜、黃福、尹昌隆,皆宥而用之。
況汝所言,有不與此數(shù)者,勿問。
”后瑛閱方孝孺等獄詞,遂簿觀、叔英等家,給配其妻女,疏族、外親莫不連染。
胡閏之獄,所籍?dāng)?shù)百家,號冤聲徹天。
兩列御史皆掩泣,瑛亦色慘,謂人曰:“不以叛逆處此輩,則吾等為無名。
”于是諸忠臣無遺種矣。
永樂元年擢左都御史,益以訐發(fā)為能。
八月劾歷城侯盛庸怨誹,當(dāng)誅,庸自殺。
二年劾曹國公李景隆謀不軌,又劾景隆弟增枝知景隆不臣不諫,多置莊產(chǎn),蓄佃仆,意叵測,俱收系。
又劾長興侯耿炳文僣,炳文自殺。
劾駙馬都尉梅殷邪謀,殷遇害。
三年,行部尚書雒僉言事忤帝意,瑛劾僉貪暴,僉坐誅死。
又劾駙馬都尉胡觀強取民間女子,娶娼為妾,預(yù)景降逆謀,以親見宥不改。
帝命勿治,罷觀朝請。
已,又劾其怨望,逮下獄。
八年劾降平侯張信占練湖及江陰官田,命三法司雜治之。
瑛為都御史數(shù)年,所論劾勛戚、大臣十余人,皆陰希帝指。
其他所劾順昌伯王佐,都督陳俊,指揮王恕,都督曹遠(yuǎn),指揮房昭,僉都御史俞士吉,大理少卿袁復(fù),御史車舒,都督王瑞,指揮林泉、牛諒,通政司參議賀銀等,先后又?jǐn)?shù)十人,俱得罪。
帝以為能發(fā)奸,寵任之,然亦知其殘刻,所奏讞不盡從。
中書舍人芮善弟夫婦為盜所殺,心疑其所親,訟于官。
刑部驗非盜,縱之。
善白帝刑部故出盜,帝命御史鞫治,果非盜。
瑛因劾善妄奏,當(dāng)下獄。
帝曰:“兄弟同氣,得賊惟恐逸之,善何罪,其勿問。
車?yán)镄渴沟跺叽鹎滞h(yuǎn)州地,執(zhí)其知州刀算黨以歸。
帝遣使諭之,刀暹答懼,歸地及所執(zhí)知州,遣弟刀臘等貢方物謝罪。
瑛請先下刀臘法司,且逮治刀暹答。
帝曰:“蠻僚之性稍不相得則相仇,改則已。
今服罪而復(fù)治之,何以處不服者。
”遂赦弗問。
知嘉興縣李鑒廷見謝罪,帝問故。
瑛言:“鑒籍奸黨姚瑄,瑄弟亨當(dāng)連坐,而鑒釋亨不籍,宜罪。
”鑒言:“都察院文止籍瑄,未有亨名。
”帝曰:“院文無名而不籍,不失為慎重。
”鑒得免。
戶部人材高文雅言時政,因及建文事,辭意率直,帝命議行之。
瑛劾文雅狂妄,請置之法。
帝曰:“草野之人何知忌諱,其言有可采,奈何以直而廢之。
瑛刻薄,非助朕為善者。
”以文雅付吏部,量材授官。
海運糧漂沒,瑛請治官軍罪,責(zé)之償。
帝曰:“海濤險惡,官軍免溺死,幸矣。
”悉釋不問。
瑛之奸險附會,一意苛刻,皆此類也。
帝北巡,皇太子監(jiān)國。
瑛言兵部主事李貞受皂隸葉轉(zhuǎn)等四人金,請下貞?yīng)z。
無何,貞妻擊登聞鼓訴冤。
皇太子命六部大臣廷鞫之,自辰至午,貞等不至,惟葉轉(zhuǎn)至。
訊之,云貞不承,不勝拷掠死,三皂錄皆笞死三日矣,貞實未嘗受金。
先是,袁綱、覃珩兩御史俱至兵部索皂隸,貞猝無以應(yīng),兩御史銜之,興此獄。
于是刑科給事中耿通等言瑛及綱、珩朋奸蒙蔽,擅殺無辜,請罪瑛。
皇太子曰:“瑛大臣,蓋為下所欺,不能覺察耳。
”置勿問,械系綱、珩,以其罪狀奏行在。
又有學(xué)官坐事謫充太學(xué)膳夫者,皇太子令法司與改役,瑛格不行,中允劉子春等復(fù)劾瑛方命自恣。
皇太子謂瑛曰:“卿用心刻薄,不明政體,殊非大臣之道。
”時太子深惡瑛,以帝方寵任,無如何。
久之,帝亦浸疏瑛。
九年春,瑛得罪下獄死,天下快之。
帝以篡得天下,御下多用重典。
瑛首承風(fēng)旨,傾誣排陷者無算。
一時臣工多效其所為,如紀(jì)綱、馬麟、丁玨、秦政學(xué)、趙緯、李芳,皆以傾險聞。
綱在《佞幸傳》。
麟,鞏人。
洪武末為工科給事中,建文時坐罪謫云南為吏。
成祖即位,悉復(fù)建文朝所罷官,麟得召還。
尋進(jìn)兵科都給事中。
麟無他建白,專以訐發(fā)為能。
帝久亦厭之,諭麟等曰:“奏牘一字之誤皆喋喋,煩碎甚矣。
偽謬即改正,不必以聞。
”麟等言:“奏內(nèi)有不稱臣者,不可宥。
”帝曰:“彼亦偶脫漏耳。
言官當(dāng)陳軍國大務(wù),細(xì)故可略也。
”久之,擢右通政。
帝一日顧侍臣曰:“四方頻奏水旱,朕甚不寧。
”麟遽進(jìn)曰:“水旱天數(shù),堯、湯不免。
一二郡有之,未害。
”帝曰:“《洪范》恒雨恒旸,皆本人事,可委天數(shù)哉?爾此言,不學(xué)故也。
”麟慚而退。
麟居言路,糾彈諸司無虛日。
嘗署兵部事,甫一日,輒有過,為人所奏,自是稍戢。
居通政八年,卒于官。
玨,山陽人。
永樂四年,里社賽神,誣以聚眾謀不軌,坐死者數(shù)十人。
法司因稱玨忠,特擢刑科給事中。
伺察百僚小過,輒上聞。
居官十年,貪黷不顧廉恥。
母喪未期,起復(fù)視事,輒隨眾大祀齋宮,復(fù)與慶成宴,為御史俞信等所劾,論大不敬當(dāng)死。
帝曰:“朕素疑其奸邪,若悉行所言,廷臣豈有一人免耶?”遂謫戍邊。
政學(xué),慈谿人。
永樂二年進(jìn)士。
歷行在禮部郎中,務(wù)掇人過失,肆為奸貪。
十六年春,有罪伏誅。
緯初為大興教諭,燕兵起,與城守有勞。
擢禮科給事中,坐罪謫思南宣慰司教授。
永樂七年,復(fù)原官,務(wù)捃摭朝士過。
久之,遷浙江副使。
后入朝,仁宗見其名曰:“此人尚在耶!是無異蛇蝎。
”遂謫嘉興典史。
芳,潁上人。
永樂十三年進(jìn)士。
歷刑科給事中。
宣宗數(shù)御便殿,與大臣議事。
芳言:“洪武中,大臣面議時政,必給事中二人與俱,請復(fù)其舊。
”帝是之。
芳輒自矜,百司所為,少不如意,即詣帝前奏之,人比之紀(jì)綱。
久之,帝亦惡其奸,黜為海鹽丞,棄官歸。
嚴(yán)嵩,字惟中,分宜人。
長身戌削,疏眉目,大音聲。
舉弘治十八年進(jìn)士,改庶吉士,授編修。
移疾歸,讀書鈐山十年,為詩古文辭,頗著清譽。
還朝,久之進(jìn)侍講,署南京翰林院事。
召為國子祭酒。
嘉靖七年歷禮部右侍郎,奉世宗命祭告顯陵,還言:“臣恭上寶冊及奉安神床,皆應(yīng)時雨霽。
又石產(chǎn)棗陽,群鸛集繞,碑入漢江,河流驟漲。
請命輔臣撰文刻石,以紀(jì)天眷。
”帝大悅,從之。
遷吏部左侍郎,進(jìn)南京禮部尚書,改吏部。
居南京五年,以賀萬壽節(jié)至京師。
會廷議更修《宋史》,輔臣請留嵩以禮部尚書兼翰林學(xué)士董其事。
及夏言入內(nèi)閣,命嵩還掌部事。
帝將祀獻(xiàn)皇帝明堂,以配上帝。
已,又欲稱宗入太廟。
嵩與群臣議沮之,帝不悅,著《明堂或問》示廷臣。
嵩惶恐,盡改前說,條畫禮儀甚備。
禮成,賜金幣。
自是,益務(wù)為佞悅。
帝上皇天上帝尊號、寶冊,尋加上高皇帝尊謚圣號以配,嵩乃奏慶云見,請受群臣朝賀。
又為《慶云賦》、《大禮告成頌》奏之,帝悅,命付史館。
尋加太子太保,從幸承天,賞賜與輔臣埒。
嵩歸日驕。
諸宗藩請恤乞封,挾取賄賂。
子世蕃又?jǐn)?shù)關(guān)說諸曹。
南北給事、御史交章論貪污大臣,皆首嵩。
嵩每被論,亟歸誠于帝,事輒已。
帝或以事諮嵩,所條對平無奇,帝必故稱賞,欲以諷止言者。
嵩科第先夏言,而位下之。
始倚言,事之謹(jǐn),嘗置酒邀言,躬詣其第,言辭不見。
嵩布席,展所具啟,跽讀。
言謂嵩實下己,不疑也。
帝以奉道嘗御香葉冠,因刻沈水香冠五,賜言等。
言不奉詔,帝怒甚。
嵩因召對冠之,籠以輕紗。
帝見,益內(nèi)親嵩。
嵩遂傾言,斥之。
言去,醮祀青詞,非嵩無當(dāng)?shù)垡庹摺?br>二十一年八月拜武英殿大學(xué)士,入直文淵閣,仍掌禮部事。
時嵩年六十余矣。
精爽溢發(fā),不異少壯。
朝夕直西苑板房,未嘗一歸洗沐,帝益謂嵩勤。
久之,請解部事,遂專直西苑。
帝嘗賜嵩銀記,文曰“忠勤敏達(dá)。
”尋加太子太傅。
翟鑾資序在嵩上,帝待之不如嵩。
嵩諷言官論之,鑾得罪去。
吏部尚書許贊、禮部尚書張璧同入閣,皆不預(yù)聞票擬事,政事一歸嵩。
贊嘗嘆曰:“何奪我吏部,使我旁睨人。
”嵩欲示厚同列,且塞言者意,因以顯夏言短,乃請凡有宣召,乞與成國公朱希忠、京山侯崔元及贊、璧偕入,如祖宗朝謇、夏、三楊故事,帝不聽,然心益喜嵩,累進(jìn)吏部尚書、謹(jǐn)身殿大學(xué)士、少傅兼太子太師。
久之,帝微覺嵩橫。
時贊老病罷,璧死,乃復(fù)用夏言,帝為加嵩少師以慰之。
言至,復(fù)盛氣陵嵩,頗斥逐其黨,嵩不能救。
子世蕃方官尚寶少卿,橫行公卿間。
言欲發(fā)其罪,嵩父子大懼,長跪榻下泣謝,乃已。
知陸炳與言惡,遂與比而傾言。
世蕃遷太常少卿,嵩猶畏言,疏遣歸省墓。
嵩尋加特進(jìn),再加華蓋殿大學(xué)士。
窺言失帝眷,用河套事構(gòu)言及曾銑,俱棄市。
已而南京吏部尚書張治、國子祭酒李本以疏遠(yuǎn)擢入閣,益不敢預(yù)可否。
嵩既傾殺言,益?zhèn)喂е?jǐn)。
言嘗加上柱國,帝亦欲加嵩,嵩乃辭曰:“尊無二上,上非人臣所宜稱。
國初雖設(shè)此官,左相國達(dá),功臣第一,亦止為左柱國。
乞陛下免臣此官,著為令典,以昭臣節(jié)。
”帝大喜,允其辭,而以世蕃為太常卿。
嵩無他才略,惟一意媚上,竊權(quán)罔利。
帝英察自信,果刑戮,頗護(hù)己短,嵩以故得因事激帝怒,戕害人以成其私。
張經(jīng)、李天寵、王忬之死,嵩皆有力焉。
前后劾嵩、世蕃者,謝瑜、葉經(jīng)、童漢臣、趙錦、王宗茂、何維柏、王曄、陳塏、厲汝進(jìn)、沈練、徐學(xué)詩、楊繼盛、周鈇、吳時來、張翀、董傳策皆被譴。
經(jīng)、煉用他過置之死,繼盛附張經(jīng)疏尾殺之。
他所不悅,假遷除考察以斥者甚眾,皆未嘗有跡也。
俺答薄都城,慢書求貢。
帝召嵩與李本及禮部尚書徐階入對西苑。
嵩無所規(guī)畫,委之禮部。
帝悉用階言,稍輕嵩。
嵩復(fù)以間激帝怒,杖司業(yè)趙貞吉而謫之。
兵部尚書丁汝夔受嵩指,不敢趣諸將戰(zhàn)。
寇退,帝欲殺汝夔。
嵩懼其引己,謂汝夔曰:“我在,毋慮也。
”汝夔臨死始知為嵩紿。
大將軍仇鸞,始為曾銑所劾,倚嵩傾銑,遂約為父子。
已而鸞挾寇得帝重,嵩猶兒子蓄之,浸相惡。
嵩密疏毀鸞,帝不聽,而頗納鸞所陳嵩父子過,少疏之。
嵩當(dāng)入直,不召者數(shù)矣。
嵩見徐階、李本入西內(nèi),即與俱入。
至西華門,門者以非詔旨格之。
嵩還第,父子對泣。
時陸炳掌錦衣,與鸞爭寵,嵩乃結(jié)炳共圖鸞。
會鸞病死,炳訐鸞陰事,帝追戮之。
于是益信任嵩,遣所乘龍舟過海子召嵩,載直西內(nèi)如故。
世蕃尋遷工部左侍郎。
倭寇江南,用趙文華督察軍情,大納賄賂以遣嵩,致寇亂益甚。
及胡宗憲誘降汪直、徐海,文華乃言:“臣與宗憲策,臣師嵩所授也。
”遂命嵩兼支尚書俸無謝,自是褒賜皆不謝。
帝嘗以嵩直廬隘,撤小殿材為營室,植花木其中,朝夕賜御膳、法酒。
嵩年八十,聽以肩輿入禁苑。
帝自十八年葬章圣太后后,即不視朝,自二十年宮婢之變,即移居西苑萬壽宮,不入大內(nèi),大臣希得謁見,惟嵩獨承顧問,御札一日或數(shù)下,雖同列不獲聞,以故嵩得逞志。
然帝雖甚親禮嵩,亦不盡信其言,間一取獨斷,或故示異同,欲以殺離其勢。
嵩父子獨得帝窾要,欲有所救解,嵩必順帝意痛詆之,而婉曲解釋以中帝所不忍。
即欲排陷者,必先稱其媺,而以微言中之,或觸帝所恥與諱。
以是移帝喜怒,往往不失。
士大夫輻輳附嵩,時稱文選郎中萬寀、職方郎中方祥等為嵩文武管家。
尚書吳鵬、歐陽必進(jìn)、高翟、許論輩,皆惴惴事嵩。
嵩握權(quán)久,遍引私人居要地。
帝亦浸厭之,而漸親徐階。
會階所厚吳時來、張翀、董傳策各疏論嵩,嵩因密請究主使者,下詔獄,窮治無所引。
帝乃不問,而慰留嵩,然心不能無動,階因得間傾嵩。
吏部尚書缺,嵩力援歐陽必進(jìn)為之,甫三月即斥去。
趙文華忤旨獲譴,嵩亦不能救。
有詔二王就婚邸第,嵩力請留內(nèi)。
帝不悅,嵩亦不能力持。
嵩雖警敏,能先意揣帝指,然帝所下手詔,語多不可曉,惟世蕃一覽了然,答語無不中。
及嵩妻歐陽氏死,世蕃當(dāng)護(hù)喪歸,嵩請留侍京邸。
帝許之,然自是不得入直所代嵩票擬,而日縱淫樂于家。
嵩受詔多不能答,遣使持問世蕃。
值其方耽女樂,不以時答。
中使相繼促嵩,嵩不得已自為之,往往失旨。
所進(jìn)青詞,又多假手他人不能工,經(jīng)此積失帝歡。
會萬壽宮火,嵩請暫徙南城離宮,南城,英宗為太上皇時所居也,帝不悅。
而徐階營萬壽營甚稱旨,帝益親階,顧問多不及嵩,即及嵩,祠祀而已。
嵩懼,置酒要階,使家人羅拜,舉觴屬曰:“嵩旦夕且死,此曹惟公乳哺之。
”階謝不敢。
未幾,帝入方士藍(lán)道行言,有意去嵩。
御史鄒應(yīng)龍避雨內(nèi)侍家,知其事,抗疏極論嵩父子不法,曰:“臣言不實,乞斬臣首以謝嵩、世蕃。
”帝降旨慰嵩,而以嵩溺愛世蕃,負(fù)眷倚,令致仕,馳驛歸,有司歲給米百石,下世蕃于理。
嵩為世蕃請罪,且求解,帝不聽。
法司奏論世蕃及其子錦衣鵠、鴻,客羅龍文,戍邊遠(yuǎn)。
詔從之,特宥鴻為民,使侍嵩,而錮其奴嚴(yán)年于獄,擢應(yīng)龍通政司參議。
時四十一年五月也。
龍文官中書,交關(guān)為奸利,而年最黠惡,士大夫競稱萼山先生者也。
嵩既去,帝追念其贊玄功,意忽忽不樂,諭階欲遂傳位,退居西內(nèi),專祈長生。
階極陳河,帝曰:“卿等不欲,必皆奉君命,同輔玄修乃可。
嚴(yán)嵩既退,其子世蕃已伏法,敢更言者,并應(yīng)龍俱斬。
”嵩知帝念己,乃賂帝左右,發(fā)道行陰事,系刑部,俾引階。
道行不承,坐論死,得釋。
嵩初歸至南昌,值萬壽節(jié),使道士藍(lán)田玉建醮鐵柱宮。
田玉善召鶴,嵩因取其符箓,并己祈鶴文上之,帝優(yōu)詔褒答。
嵩因言:“臣年八十有四,惟一子世蕃及孫鵠皆遠(yuǎn)戍,乞移便地就養(yǎng),終臣余年。
”不許。
其明年,南京御史林潤奏:“江洋巨盜多入逃軍羅龍文、嚴(yán)世蕃家。
龍文居深山,乘軒衣蟒,有負(fù)險不臣之志。
世蕃得罪后,與龍文日誹謗時政。
其治第役眾四千,道路皆言兩人通倭,變且不測。
”詔下潤逮捕,下法司論斬,皆伏誅,黜嵩及諸孫皆為民。
嵩竊政二十年,溺信惡子,流毒天下,人咸指目為奸臣。
其坐世蕃大逆,則徐階意也。
又二年,嵩老病,寄食墓舍以死。
世蕃,短項肥體,眇一目,由父任入仕。
以筑京師外城勞,由太常卿進(jìn)工部左侍郎,仍掌尚寶司事。
剽悍陰賊,席父寵,招權(quán)利無厭。
然頗通國典,曉暢時務(wù)。
嘗謂天下才,惟己與陸炳、楊博為三。
炳死,益自負(fù)。
嵩?;瑁业┫χ蔽鲀?nèi),諸司白事,輒曰:“以質(zhì)東樓。
”東樓,世蕃別號也。
朝事一委世蕃,九卿以下浹日不得見,或停至暮而遣之。
士大夫側(cè)目屏息,不肖者奔走其門,筐篚相望于道。
世蕃熟諳中外官饒瘠險易,責(zé)賄多寡,毫發(fā)不能匿。
其治第京師,連三四坊,堰水為塘數(shù)十畝,羅珍禽奇樹其中,日擁賓客縱倡樂,雖大僚或父執(zhí),虐之酒,不困不已。
居母喪亦然。
好古尊彝、奇器、書畫,趙文華、鄢懋卿、胡宗憲之屬,所到輒輦致之,或索之富人,必得然后已。
被應(yīng)龍劾戍雷州,未至而返,益大治園亭。
其監(jiān)工奴見袁州推官郭諫臣,不為起。
御史林潤嘗劾懋卿,懼相報,因與諫臣謀發(fā)其罪,且及冤殺楊繼盛、沈練狀。
世蕃喜,謂其黨曰:“無恐,獄且解。
”法司黃光升等以讞詞白徐階,階曰:“諸公欲生之乎?”僉曰:必欲死之。
”曰:“若是,適所以生之也。
夫楊、沈之獄,嵩皆巧取上旨。
今顯及之,是彰上過也。
必如是,諸君且不測,嚴(yán)公子騎款段出都門矣。
”為手削其草,獨按龍文與汪直姻舊,為交通賄世蕃乞官。
世蕃用彭孔言,以南昌倉地有王氣,取以治第,制擬王者。
又結(jié)宗人典楧陰伺非常,多聚亡命。
龍文又招直余黨五百人,謀為世蕃外投日本,先所發(fā)遣世蕃班頭牛信,亦自山海衛(wèi)棄伍北走,誘致外兵,共相響應(yīng)。
即日令光升等疾書奏之。
世蕃聞,詫曰:“死矣。
”遂斬于市。
籍其家,黃金可三萬余兩,白金二百萬余兩,他珍寶服玩所直又?jǐn)?shù)百萬。
趙文華,慈谿人。
嘉靖八年進(jìn)士。
授刑部主事。
以考察謫東平州同知。
久之,累官至通政使。
性傾狡,未第時在國學(xué),嚴(yán)嵩為祭酒,才之。
后仕于朝,而嵩日貴幸,遂相與結(jié)為父子。
嵩念己過惡多,得私人在通政,劾疏至,可預(yù)為計,故以文華任之。
文華欲自結(jié)于帝,進(jìn)百華仙酒,詭曰:“臣師嵩服之而壽。
”帝飲甘之,手敕問嵩。
嵩驚曰;“文華安得為此!”乃宛轉(zhuǎn)奏曰:“臣生平不近藥餌,犬馬之壽誠不知何以然。
”嵩恨文華不先白己,召至直所詈責(zé)之。
文華跪泣,久不敢起。
徐階、李本見之為解,乃令去。
嵩休沐歸,九卿進(jìn)謁,嵩猶怒文華,令從吏扶出之。
文華大窘,厚賂嵩妻。
嵩妻教文華伺嵩歸,匿于別室,酒酣,嵩妻為之解,文華即出拜,嵩乃待之如初。
以建議筑京師外城,加工部右侍郎。
東南倭患棘,文華獻(xiàn)七事。
首以祭海神為言,請遣官望祭于江陰、常熟。
次訟有司掩骼輕徭。
次增募水軍。
次蘇、松、常、鎮(zhèn)民田,一夫過百畝者,重科其賦,且預(yù)徵官田稅三年。
次募富人輸財力自效,事寧論功。
次遣重臣督師。
次招通番舊黨并海鹽徒,易以忠義之名,令偵伺賊情,因以為間。
兵部尚書聶豹議行其五事,惟增田賦、遣重臣二事不行。
帝怒,奪豹官,而用嵩言即遣文華祭告海神,因察賊情。
當(dāng)是時,總督尚書張經(jīng)方征四方及狼士兵,議大舉,自以位文華上,心輕之。
文華不悅。
狼兵稍有斬獲功,文華厚犒之,使進(jìn)剿,至漕涇戰(zhàn)敗,亡頭目十四人。
文華恚,數(shù)趣經(jīng)進(jìn)兵。
經(jīng)慮文華輕淺泄師期,不以告。
文華益怒,劾經(jīng)養(yǎng)寇失機,疏方上,經(jīng)大捷王江涇。
文華攘其功,謂己與巡按胡宗憲督師所致,經(jīng)竟論死。
又劾浙江巡撫李天寵罪,薦宗憲代,天寵亦論死。
帝益以文華為賢,命鑄督察軍務(wù)關(guān)防,即軍中賜之。
文華自此出總督上,益恣行無忌。
欲分蘇松巡撫曹邦輔滸墅關(guān)破賊功,不得,則以陶宅之?dāng)?,重劾邦輔。
陶宅之戰(zhàn),實文華、宗憲兵先潰也。
兵科給事中夏栻得其情,劾文華欺誕。
吏科給事中孫浚亦白邦輔冤狀。
帝終信文華言,邦輔坐遣戍。
文華既殺經(jīng)、天寵,復(fù)先后論罷總督周琉、楊宜,至是又傾邦輔,勢益張。
文武將吏爭輸貨其門,顛倒功罪,牽制兵機,紀(jì)律大乖,將吏人人解體,征兵半天下,賊寇愈熾。
文華又陳防守事宜,請籍閑田百萬畝給兵,為屯守計,而令里居縉紳,分督郡邑兵事。
為兵部所駁而寢。
官軍既屢敗,文華知賊未易平,欲委責(zé)去。
會川兵破賊周浦,俞大猷破賊海洋,文華遂言水陸成功,江南清晏,請還朝。
帝悅,許之。
比還,敗報踵至,帝疑其妄,數(shù)詰嵩,嵩曲為解,帝意終不釋。
會吏部尚書李默發(fā)策試選人,中言“漢武征四夷,而海內(nèi)虛耗。
唐憲復(fù)淮、蔡,而晚業(yè)不終。
”文華劾其謗訕,默坐死。
帝以是謂文華忠,進(jìn)工部尚書,且加太子太保。
是時,嵩年老,慮一旦死,有后患,因薦文華文學(xué),宜供奉青詞,直內(nèi)閣。
帝不許。
而東南警遝至,部議再遣大臣督師,已命兵部侍郎沈良材矣,嵩令文華自請行,為帝言江南人矯首望文華。
帝以為然,命兼右副都御史,總督江南、浙江諸軍事。
時宗憲先以文華薦代楊宜為總督,及文華再出,宗憲欲藉文華以通于嵩,諂奉無不至。
文華素不知兵,亦倚宗憲,兩人交甚歡。
已而宗憲平徐海,俘陳東,文華以大捷聞,歸功上玄。
帝大喜,祭告郊廟社稷,加文華少保,蔭子錦衣千戶。
召還朝,文華乃推功元輔嵩,辭升蔭,帝優(yōu)詔不允。
文華既寵貴,志日驕,事中貴及世蕃,漸不如初,諸人憾之。
帝嘗遣使賜文華,值其醉,拜跪不如禮,帝聞惡其不敬。
又嘗進(jìn)方士藥,帝服之盡,使小珰再索之,不應(yīng)。
西苑造新閣,不以時告成。
帝一日登高,見西長安街有高甍,問誰宅。
左右曰:“趙尚書新宅也。
”旁一人曰:“工部大木,半為文華作宅,何暇營新閣。
”帝益慍。
會三殿災(zāi),帝欲建正陽門樓,責(zé)成甚亟,文華猝不能辦。
帝積怒,且聞其連歲視師黷貨要功狀,思逐之,乃諭嵩曰:“門樓庀材遲,文華似不如昔。
”嵩猶未知帝意,力為掩覆,且言:“文華觸熱南征,因致疾,宜增侍郎一人專督大工。
”帝從之。
文華因上章稱疾,請賜假靜攝旬月。
帝手批曰:“大工方興,司空是職。
文華既有疾,可回籍休養(yǎng)。
”制下,舉朝相賀。
帝雖逐文華猶以為未盡其罪,而言官無攻者,帝怒無所泄。
會其子錦衣千戶懌思以齋祀停封章日請假送父,帝大怒,黜文華為民,戍其子邊衛(wèi)。
以禮科失糾劾,令對狀。
于是都給事中謝江以下六人,并廷杖削籍。
文華故病蠱,及遭譴臥舟中,意邑邑不自聊,一夕手捫其腹,腹裂,臟腑出,遂死。
后給事中羅嘉賓等核軍餉,文華所侵盜以十萬四千計。
有詔征諸其家,至萬歷十一年征猶未及半,有司援恩詔祈免。
神宗不許,戍其子慎思于煙瘴地。
鄢懋卿,豐城人。
由行人擢御史,屢遷大理少卿。
三十五年,轉(zhuǎn)左僉都御史。
尋進(jìn)左副都御史。
懋卿以才自負(fù),見嚴(yán)嵩柄政,深附之,為嵩父子所暱。
會戶部以兩浙、兩淮、長蘆、河?xùn)|鹽政不舉,請遣大臣一人總理,嵩遂用懋卿。
舊制,大臣理鹽政,無總四運司者。
至是懋卿盡握天下利柄,倚嚴(yán)氏父子,所至市權(quán)納賄,監(jiān)司郡邑吏膝行蒲伏。
懋卿性奢侈,至以文錦被廁床,白金飾溺器。
嵊時遺嚴(yán)氏及諸權(quán)貴,不可勝紀(jì)。
其按部,常與妻偕行,制五彩輿,令十二女子舁之,道路傾駭。
淳安知縣海瑞、慈谿知縣霍與瑕,以抗忤罷去。
御史林潤嘗劾懋卿要索屬吏,饋遺巨萬,濫受民訟,勒富人賄,置酒高會,日費千金,虐殺不辜,怨咨載路,苛斂淮商,幾至激變,五大罪。
帝置不問。
四十年召為刑部右侍郎。
兩淮余鹽,歲征銀六十萬兩,及懋卿增至一百萬。
懋卿去,巡鹽御史徐爌極言其害,乃復(fù)六十萬之舊。
嵩敗,御史鄭洛劾懋卿及大理卿萬寀朋奸黷貨,兩人皆落職。
既而寀匿嚴(yán)氏銀八萬兩,懋卿紿得其二萬,事皆露,兩人先后戍邊。
時坐嚴(yán)氏黨被論者,前兵部右侍郎柏鄉(xiāng)魏謙吉、工部左侍郎南昌劉伯躍、南京刑部右侍郎德安何遷、右副都御史信陽董威、僉都御史萬安張雨、應(yīng)天府尹祥符孟淮、南京光祿卿南昌胡植、南京光祿少卿武進(jìn)白啟常、右諭德蘭谿唐汝楫、南京太常卿掌國子監(jiān)事新城王材、太仆丞新喻張春及嵩婿廣西副使袁應(yīng)樞等數(shù)十人,黜謫有差。
植與嵩鄉(xiāng)里,嘗勸嵩殺楊繼盛。
啟常官禮部郎,匿喪遷光祿,與材、汝楫俱為世蕃狎客。
啟常至以粉墨涂面供歡笑。
而材、汝楫俱出入嵩臥內(nèi),關(guān)通請屬,尤為人所惡云。
周延儒,字玉繩,宜興人。
萬歷四十一年會試、殿試皆第一。
授修撰,年甫二十余。
美麗自喜,與同年生馮銓友善。
天啟中,遷右中允,掌司經(jīng)局事。
尋以少詹事掌南京翰林院事。
莊烈帝即位,召為禮部右侍郎。
延儒性警敏,善伺意指。
崇禎元年冬,錦州兵嘩,督師袁崇煥請給餉。
帝御文華殿,召問諸大臣,皆請發(fā)內(nèi)帑。
延儒揣帝意,獨進(jìn)曰:“關(guān)門昔防敵,今且防兵。
寧遠(yuǎn)嘩,餉之,錦州嘩,復(fù)餉之,各邊且效尤。
”帝曰:“卿謂何如?”延儒曰:“事迫,不得不發(fā)。
但當(dāng)求經(jīng)久之策。
”帝頷之,降旨責(zé)群臣。
居數(shù)日,復(fù)召問,延儒曰:“餉莫如粟,山海粟不缺,缺銀耳。
何故嘩?嘩必有隱情,安知非驕弁構(gòu)煽以脅崇煥邪?”帝方疑邊將要挾,聞延儒言,大說,由此屬意延儒。
十一月,大學(xué)士劉鴻訓(xùn)罷,命會推,廷臣以延儒望輕置之,列成基命、錢謙益、鄭以偉、李騰芳、孫慎行、何如寵、薛三省、盛以弘、羅喻義、王永光、曹于汴十一人名上。
帝以延儒不預(yù),大疑。
及溫體仁訐謙益,延儒助之。
帝遂發(fā)怒,黜謙益,盡罷會推者不用。
二年三月召對延儒于文華殿,漏下數(shù)十刻乃出,語秘不得聞。
御史黃宗昌劾其生平穢行,御史李長春論獨對之非。
延儒乞罷,不允。
南京給事中錢允鯨言:“延儒與馮銓密契,延儒柄政,必為逆黨翻局。
”延儒疏辨,帝優(yōu)詔褒答。
其年十二月,京師有警,特旨拜延儒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xué)士,參機務(wù)。
明年二月加太子太保,改文淵閣。
六月,體仁亦入。
九月,成基命致仕,延儒遂為首輔。
尋加少保,改武英殿。
體仁既并相,務(wù)為柔佞,帝意漸響之。
而體仁陽曲謹(jǐn)媚延儒,陰欲奪其位,延儒不知也。
體仁與吏部尚書王永光謀起逆案王之臣、呂純?nèi)绲取?br>或謂延儒曰:“彼將翻逆案,而外歸咎于公。
”延儒愕然。
會帝以之臣問,延儒曰:“用之臣,亦可雪崔呈秀矣。
”帝悟而止。
體仁益欲傾延儒。
四年春。
延儒姻婭陳于泰廷對第一,及所用大同巡撫張廷拱、登萊巡撫孫元化皆有私,時論籍籍。
其子弟家人暴邑中,邑中民熱其廬,發(fā)其先壟,為言官所糾。
兄素儒冒錦衣籍,授千戶,又用家人周文郁為副總兵,益為言者所詆。
五年正月,叛將李九成等陷登州,囚元化。
侍郎劉宇烈視師無功,言路咸指延儒庇宇烈。
于是給事中孫三杰、馮元飚,御史余應(yīng)桂、衛(wèi)景瑗、尹明翼、路振飛、吳執(zhí)御、王道純、王象云等,屢劾延儒。
應(yīng)桂并謂延儒納巨盜神一魁賄。
而監(jiān)視中官鄧希詔與總督曹文衡相訐奏,語侵延儒。
給事中李春旺亦論延儒當(dāng)去。
延儒數(shù)上疏辯,帝雖慰留,心不能無動。
已而延儒令于泰陳時政四事,宣府太監(jiān)王坤承體仁指,直劾延儒庇于泰。
給事中傅朝佑言中官不當(dāng)劾首揆,輕朝廷,疑有邪人交構(gòu),副都御史王志道亦言之。
帝怒,削志道籍,延儒不能救。
體仁各處嗾給事中陳贊化劾延儒“昵武弁李元功等,招搖罔利。
陛下特恩停刑,元功以為延儒功,索獄囚賕謝。
而延儒至目陛下為羲皇上人,語誖逆。
”帝怒,下元功詔獄,且窮詰贊化語所自得。
贊化言得之上林典簿姚孫渠、給事中李世祺,而副使張鳳翼亦具述延儒語。
帝益怒。
錦衣衛(wèi)帥王世盛拷掠元功無所承。
獄上,鐫世盛五級,令窮治其事。
延儒覬體仁為援,體仁卒不應(yīng),且陰黜與延儒善者,延儒大困。
六年六月引疾乞歸,賜白金、彩緞,遣行人護(hù)行。
體仁遂為首輔矣。
始延儒里居,頗從東林游,善姚希孟、羅喻義。
既陷錢謙益,遂仇東林。
及主會試,所取士張溥、馬世奇等,又皆東林也。
至是歸,失勢,心內(nèi)慚。
而體仁益橫,越五年始去。
去而張至發(fā)、薛國觀相繼當(dāng)國,與楊嗣昌等并以娼嫉稱。
一時正人鄭三俊、劉宗周、黃道周等,皆得罪。
溥等憂之,說延儒曰:“公若再相,易前轍,可重得賢聲。
”延儒以為然。
溥友吳昌時為交關(guān)近侍,馮銓復(fù)助為謀。
會帝亦頗思延儒,而國觀適敗。
十四年二月詔起延儒。
九月至京,復(fù)為首輔。
尋加少師兼太子太師,進(jìn)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xué)士。
延儒被召,溥等以數(shù)事要之。
延儒慨然曰:“吾當(dāng)銳意行之,以謝諸公。
”既入朝,悉反體仁輩弊政。
首請釋漕糧白糧欠戶,蠲民間積逋,凡兵殘歲荒地,減見年兩稅。
蘇、松、常、嘉、湖諸府大水,許以明年夏麥代漕糧。
宥戍罪以下,皆得還家。
復(fù)注誤舉人,廣取士額及召還言事遷謫諸臣李清等。
帝皆忻然從之。
延儒又言:“老成名德,不可輕棄。
”于是鄭三俊長吏部,劉宗周掌都察院,范景文長工部,倪元璐佐兵部,皆起自廢籍。
其他李邦華、張國維、徐石麒、張瑋、金光辰等,布滿九列。
釋在獄傅宗龍等,贈已故文震孟、姚希孟等官。
中外翕然稱賢。
嘗燕侍,帝語及黃道周,時道周方謫戍辰州。
延儒曰:“道周氣質(zhì)少偏,然學(xué)與守皆可用。
”蔣德璟請移道周戍近地。
延儒曰:“上欲用即用之耳,何必移戍。
”帝即日復(fù)道周官。
其因事開釋如此。
帝尊禮延儒特重,嘗于歲首日東向揖之,曰:“朕以天下聽先生。
”因遍及諸閣臣。
然延儒實庸駑無材略,且性貪。
當(dāng)邊境喪師,李自成殘掠河南,張獻(xiàn)忠破楚、蜀,天下大亂,延儒一無所謀畫。
用侯恂、范志完督師,皆僨事,延儒無憂色。
而門下客盛順、董廷獻(xiàn)因緣為奸利。
又信用文選郎吳昌時及給事中曹良直、廖國遴、楊枝起、曾應(yīng)遴輩。
昌時,嘉興人。
有干材,頗為東林效奔走。
然為人墨而傲,通廠衛(wèi),把持朝官,同朝咸嫉之。
行人司副熊開元廷劾延儒納賄狀,觸帝怒,與給事中姜埰俱廷杖,下詔獄。
左都御史宗周、僉都御史光辰以救開元、埰罷,尚書石麒又以救宗周等罷,延儒皆弗救,朝議皆以咎延儒。
會昌時以年例出言路十人于外,言路大嘩。
掌科給事中吳麟徵、掌道御史祁彪佳劾昌時挾勢弄權(quán),延儒頗不自安。
初,延儒奏罷廠衛(wèi)緝事,都人大悅。
朝士不肖者因通賂遺,而廠衛(wèi)以失權(quán),胥怨延儒。
又傲同官陳演,演銜刺骨。
掌錦衣者駱養(yǎng)性,延儒所薦也,養(yǎng)性狡狠背延儒,與中官結(jié),刺延儒陰事。
十六年四月,大清兵略山東,還至近畿,帝憂甚。
大學(xué)士吳甡方奉命辦流寇,延儒不得已自請視師。
帝大喜,降手敕,獎以召虎、裴度,賜章服、白金、文綺、上駟,給金帛賞軍。
延儒駐通州不敢戰(zhàn),惟與幕下客飲酒娛樂,而日騰章奏捷,帝輒賜璽書褒勵。
偵大清兵去,乃言敵退,請下兵部議將吏功罪。
既歸朝,繳敕諭,帝即令藏貯,以識勛勞。
論功,加太師,蔭子中書舍人,賜銀幣、蟒服。
延儒辭太師,許之。
居數(shù)日,養(yǎng)性及中官盡發(fā)所刺軍中事。
帝乃大怒,諭府部諸臣責(zé)延儒蒙蔽推諉,事多不忍言,令從公察議。
陳演等公揭救之,延儒席藁待罪,自請戍邊。
帝猶降溫旨,言“卿報國盡忱,終始勿替,”許馳驛歸,賜路費百金,以彰保全優(yōu)禮之意。
及廷臣議上,帝復(fù)諭延儒功多罪寡,令免議。
延儒遂歸。
既去,給事中郝絅疏請除奸,以指延儒。
帝不聽。
山東僉事雷縯祚糾范志完,亦及延儒。
已而御史蔣拱宸劾吳昌時贓私巨萬,大抵牽連延儒,而中言昌時通中官李端、王裕民,泄漏機密,重賄入手,輒預(yù)揣溫旨告人。
給事中曹良直亦劾延儒十大罪。
帝怒甚,御中左門,親鞫昌時,折其脛,無所承,怒不解,拱宸面訐其通內(nèi),帝察之有跡,乃下獄論死,始有意誅延儒。
初,薛國觀賜死,謂昌時致之。
其門人魏藻德新入閣有寵,恨昌時甚,因與陳演共排延儒,養(yǎng)性復(fù)騰蜚語。
帝遂命盡削延儒職,遣緹騎逮入京師。
時舊輔王應(yīng)熊被召,延儒知帝怒甚,宿留道中,俟應(yīng)熊先入,冀為請。
帝知之,應(yīng)熊既抵京,命之歸。
延儒至,安置正陽門外古廟,上疏乞哀,不許。
法司以戍請,同官申救,皆不許。
冬十二月,昌時棄市,命勒延儒自盡,籍其家。
溫體仁,字長卿,烏程人。
萬歷二十六年進(jìn)士。
改庶吉士,授編修,累官禮部侍郎。
崇禎初遷尚書,協(xié)理詹事府事。
為人外謹(jǐn)而中猛鷙,機深刺骨。
崇禎元年冬,詔會推閣臣,體仁望輕,不與也。
侍郎周延儒方以召對稱旨,亦弗及。
體仁揣帝意必疑,遂上疏訐謙益關(guān)節(jié)受賄,神奸結(jié)黨,不當(dāng)與閣臣選。
先是,天啟二年,謙益主試浙江,所取士錢千秋者,首場文用俚俗詩一句,分置七義結(jié)尾,蓋奸人紿為之。
為給事中顧其仁所摘,謙益亦自發(fā)其事。
法司戍千秋及奸人,奪謙益俸,案久定矣。
至是體仁復(fù)理其事,帝心動。
次日,召對閣部科道諸臣于文華殿,命體仁、謙益皆至。
謙益不虞體仁之劾己也,辭頗屈,而體仁盛氣詆謙益,言如涌泉,因進(jìn)曰:“臣職非言官不可言,會推不與,宜避嫌不言,但枚卜大典,宗社安危所系。
謙益結(jié)黨受賄,舉朝無一人敢言者,臣不忍見皇上孤立于上,是以不得不言。
”帝久疑廷臣植黨,聞體仁言,輒稱善。
而執(zhí)政皆言謙益無罪,吏科都給事中章允儒爭尤力,且言:“體仁熱中觖望,如謙益當(dāng)糾,何俟今日。
”體仁曰:“前此,謙益皆閑曹,今者糾之,正為朝廷慎用人耳。
如允儒言,乃真黨也。
”帝怒,命禮部進(jìn)千秋卷,閱意,責(zé)謙益,謙益引罪。
嘆曰:“微體仁,朕幾誤!”遂叱允儒下詔獄,并切責(zé)諸大臣。
時大臣無助體仁者,獨延儒奏曰:“會推名雖公,主持者止一二人,余皆不敢言,即言,徒取禍耳。
且千秋事有成案,不必復(fù)問諸臣。
”帝乃即日罷謙益官,命議罪。
允儒及給事中瞿式耜、御史房可壯等,皆坐謙益黨,降謫有差。
亡何,御史毛九華劾體仁居家時,以抑買商人木,為商人所訴,賂崔呈秀以免。
又困杭州建逆祠,作詩頌魏忠賢。
帝下浙江巡撫核實。
明年春,御史任贊化亦劾體仁娶娼、受金,奪人產(chǎn)諸不法事。
帝怒其語褻,貶一秩調(diào)外。
體仁乞罷,因言:“比為謙益故,排擊臣者百出。
而無一人左袒臣,臣孤立可見。
”帝再召內(nèi)閣九卿質(zhì)之,體仁與九華、贊化詰辯良久,言二人皆謙益死黨。
帝心以為然,獨召大學(xué)士韓爌等于內(nèi)殿,諭諸臣不憂國,惟挾私相攻,當(dāng)重繩以法。
體仁復(fù)力求去以要帝,帝優(yōu)詔慰答焉。
已,給事中祖重曄、南京給事中錢允鯨、南京御史沈希詔相繼論體仁熱中會推,劫言者以黨,帝皆不聽。
法司上千秋獄,言謙益自發(fā)在前,不宜坐。
詔令再勘。
體仁復(fù)疏言獄詞皆出謙益手。
于是刑部尚書喬允升,左都御史曹于汴,大理寺卿康新民,太仆寺卿蔣允儀,府丞魏光緒,給事中陶崇道,御史吳甡、樊尚璟、劉廷佐,各疏言:“臣等雜治千秋,觀聽者數(shù)千人,非一手一口所能掩。
體仁顧欺岡求勝。
”體仁見于汴等詞直,乃不復(fù)深論千秋事,惟詆于汴等黨護(hù)而已。
謙益坐杖論贖,而九華所論體仁媚珰詩,亦卒無左驗。
當(dāng)是時,體仁以私憾撐拒諸大臣,展轉(zhuǎn)不肯詘。
帝謂體仁孤立,益響之。
未幾,延儒入閣。
其明年六月,遂命體仁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xué)士。
體仁既藉延儒力得輔政,勢益張。
逾年,吏部尚書王永光去,用其鄉(xiāng)人閔洪學(xué)代之,凡異己者,率以部議論罷,而體仁陰護(hù)其事。
又用御史史褷、高捷及侍郎唐世濟(jì)、副都御史張捷等為腹心,忌延儒居己上,并思傾之。
初,帝殺袁崇煥,事牽錢龍錫,論死。
體仁與延儒、永光主之,將興大獄,梁廷棟不敢任而止,事詳龍錫傳。
比龍錫減死出獄,延儒言帝盛怒解救殊難,體仁則佯曰:“帝固不甚怒也。
”善龍錫者,因薄延儒。
其后太監(jiān)王坤、給事中陳贊化先后劾延儒,體仁默為助,延儒遂免歸。
始與延儒同入閣者何如寵,錢象坤逾歲致政去,無何,如寵亦去。
延儒既罷,廷臣惡體仁當(dāng)國,勸帝復(fù)召如寵。
如寵屢辭,給事中黃紹杰言:“君子小人不并立,如寵瞻顧不前,則體仁宜思自處。
”帝為謫紹杰于外,如寵卒辭不入,體仁遂為首輔。
體仁荷帝殊寵,益忮橫,而中阻深。
所欲推薦,陰令人發(fā)端,己承其后。
欲排陷,故為寬假,中上所忌,激使自怒。
帝往往為之移,初未嘗有跡。
姚希孟為講官,以才望遷詹事。
體仁惡其逼,乃以冒籍武生事,奪希孟一官,使掌南院去。
禮部侍郎羅喻義,故嘗與基命、謙益同推閣臣,有物望。
會進(jìn)講章中有“左右未得人”語,體仁欲去之,喻義執(zhí)不可。
體仁因自劾:“日講進(jìn)規(guī)例從簡,喻義駁改不從,由臣不能表率。
”帝命吏部議,洪學(xué)等因謂:“圣聰天亶,何俟喻義多言。
”喻義遂罷歸。
時魏忠賢遺黨日望體仁翻逆案,攻東林。
會吏部尚書、左都御史缺,體仁陰使侍郎張捷舉逆案呂純?nèi)缫試L帝。
言者大嘩,帝亦甚惡之。
捷氣沮,體仁不敢言,乃薦謝升、唐世濟(jì)為之。
世濟(jì)尋以薦逆案霍維華得罪去。
維華之薦,亦體仁主之也,體仁自是不敢訟言用逆黨,而愈側(cè)目諸不附己者。
文震孟以講《春秋》稱旨,命入閣。
體仁不能沮,薦其黨張至發(fā)以間之,而日伺震孟短,遂用給事中許譽卿事,逐之去。
先是,秦、楚盜起,議設(shè)五省總督,兵部侍郎彭汝楠、汪慶百當(dāng)行,憚不敢往,體仁庇二人,罷其議。
賊犯鳳陽,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等議,令淮撫、操江移鎮(zhèn),體仁又卻不用。
既而賊大至,焚皇陵。
譽卿言:“體仁納賄庇私,貽憂要地,以皇陵為孤注,使原廟震驚,誤國孰大焉。
”體仁素忌譽卿,見疏益憾。
會謝升以營求北缺劾譽卿,體仁擬旨降調(diào),而故重其詞。
帝果命削籍,震孟力爭之,大學(xué)士何吾騶助為言。
體仁訐奏震孟語,謂言官罷斥為至榮,蓋以朝廷賞罰為不足懲勸,悖理蔑法。
帝遂逐震孟并罷吾騶。
震孟既去,體仁憾未釋。
庶吉士鄭鄤與震孟同建言,相友善也,其從母舅大學(xué)士吳宗達(dá)謝政歸。
體仁劾鄤假乩仙判詞,逼父振先杖母,言出宗達(dá)。
帝震怒,下鄤獄。
其后體仁已去,而帝怒鄤甚,不俟左證,磔死。
滋陽知縣成德,震孟門人,以強直忤巡按御史禹好善,被誣劾,震孟為不平。
體仁劾德,杖戍之。
體仁輔政數(shù)年,念朝士多與為怨,不敢恣肆,用廉謹(jǐn)自結(jié)于上,苞苴不入門。
然當(dāng)是時,流寇躪畿輔,擾中原,邊警雜沓,民生日困,未嘗建一策,惟日與善類為仇。
誠意伯劉孔昭劾倪元璐,給事中陳啟新劾黃景昉,皆奉體仁指。
禮部侍郎陳子壯嘗面責(zé)體仁,尋以議宗藩事忤帝指,竟下獄削籍。
其所引與同列者,皆庸材,茍以充位,且藉形己長,固上寵。
帝每訪兵餉事,輒遜謝曰:“臣夙以文章待罪禁林,上不知其駑下,擢至此位。
盜賊日益眾,誠萬死不足塞責(zé)。
顧臣愚無知,但票擬勿欺耳。
兵食之事,惟圣明裁決。
”有詆其窺帝意旨者,體仁言:“臣票擬多未中窾要,每經(jīng)御筆批改,頌服將順不暇,詎能窺上旨。
”帝以為樸忠,愈親信之。
自體仁輔政后,同官非病免物故,即以他事去。
獨體仁居位八年,官至少師兼太子太師,進(jìn)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xué)士,階左柱國,兼支尚書俸,恩禮優(yōu)渥無與比。
而體仁專務(wù)刻核,迎合帝意。
帝以皇陵之變,從子壯言,下詔寬恤在獄諸臣,吏部以百余人名上。
體仁靳之,言于帝,僅釋十余人。
秋決論囚,帝再三諮問,體仁略無平反。
陜西華亭知縣徐兆麟涖任甫七日,以城陷論死,帝頗疑之。
體仁不為救,竟棄市。
帝憂兵餉急,體仁惟倡眾捐俸助馬修城而已。
所上密揭,帝率報可。
體仁自念排擠者眾,恐怨歸己,倡言密勿之地,不宜宣泄,凡閣揭皆不發(fā),并不存錄閣中,冀以滅跡,以故所中傷人,廷臣不能盡知。
當(dāng)國既久,劾者章不勝計,而劉宗周劾其十二罪、六奸,皆有指實。
宗藩如唐王聿鍵,勛臣如撫寧侯朱國弼,布衣如何儒顯、楊光先等,亦皆論之,光先至輿櫬待命。
帝皆不省,愈以為孤立,每斥責(zé)言者以慰之,至有杖死者。
庶吉士張溥、知縣張采等倡為復(fù)社,與東林相應(yīng)和。
體仁因推官周之夔及奸人陸文聲訐奏,將興大獄。
嚴(yán)旨察治,以提學(xué)御史倪元珙、海道副使馮元飏不承風(fēng)指,皆降謫之。
最后復(fù)有張漢儒訐錢謙益、瞿式耜居鄉(xiāng)不法事。
體仁故仇謙益,擬旨逮二人下詔獄嚴(yán)訊。
謙益等危甚,求解于司禮太監(jiān)曹化淳。
漢儒偵知之,告體仁。
體仁密奏帝,請并坐化淳罪。
帝以示化淳,化淳懼,自請案治,乃盡得漢儒等奸狀及體仁密謀。
獄上,帝始悟體仁有黨。
會國弼再劾體仁,帝命漢儒等立枷死。
體仁乃佯引疾,意帝必慰留。
及得旨竟放歸,體仁方食,失匕箸,時十年六月也。
逾年卒,帝猶惜之,贈太傅,謚文忠。
崇禎末,福王立于南京,以尚書顧錫疇議,削其贈謚,天下快焉。
尋用給事中戴英言,復(fù)如初。
體仁雖前死,其所推薦張至發(fā)、薛國觀之徒,皆效法體仁,蔽賢植黨,國事日壞,以至于亡。
馬士英,貴陽人。
萬歷四十四年,與懷寧阮大鋮同中會試。
又三年,士英成進(jìn)士,授南京戶部主事。
天啟時,遷郎中,歷知嚴(yán)州、河南、大同三府。
崇禎三年,遷山西陽和道副使。
五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
到官甫一月,檄取公帑數(shù)千金,饋遺朝貴,為鎮(zhèn)守太監(jiān)王坤所發(fā),坐遣戍。
尋流寓南京。
時大鋮名掛逆案,失職久廢,以避流賊至,與士英相結(jié)甚歡。
大鋮機敏猾賊,有才藻。
天啟初,由行人擢給事中,以憂歸。
同邑左光斗為御史有聲,大鋮倚為重。
四年春,吏科都給事中缺,大鋮次當(dāng)遷,光斗招之。
而趙南星、高攀龍、楊漣等以察典近,大鋮輕躁不可任,欲用魏大中。
大鋮至,使補工科。
大鋮心恨,陰結(jié)中珰寢推大中疏。
吏部不得已,更上大鋮名,即得請。
大鋮自是附魏忠賢,與霍維華、楊維垣、倪文煥為死友,造《百官圖》,因文煥達(dá)諸忠賢。
然畏東林攻己,未一月遽請急歸。
而大中掌吏科,大鋮憤甚,私謂所親曰:“我猶善歸,未知左氏何如耳。
”已而楊、左諸人獄死,大鋮對客詡詡自矜。
尋召為太常少卿,至都,事忠賢極謹(jǐn),而陰慮其不足恃,每進(jìn)謁,輒厚賄忠賢閽人,還其刺。
居數(shù)月,復(fù)乞歸。
忠賢既誅,大鋮函兩疏馳示維垣。
其一專劾崔、魏。
其一以七年合算為言,謂天啟四年以后,亂政者忠賢,而翼以呈秀,四年以前,亂政者王安,而翼以東林。
傳語維垣,若時局大變,上劾崔、魏疏,脫未定,則上算疏。
會維垣方并指東林、崔、魏為邪黨,與編修倪元璐相詆,得大鋮疏,大喜,為投合算疏以自助。
崇禎元年,起光祿卿。
御史毛羽健劾其黨邪,罷去。
明年定逆案,論贖徒為民,終莊烈帝世,廢斥十七年,郁郁不得志。
流寇逼皖,大鋮避居南京,頗招納游俠為談兵說劍,覬以邊才召。
無錫顧杲、吳縣楊廷樞、蕪湖沈士柱、馀姚黃宗羲、鄞縣萬泰等,皆復(fù)社中名士,方聚講南京,惡大鋮甚,作《留都防亂揭》逐之。
大鋮懼,乃閉門謝客,獨與士英深相結(jié)。
周延儒內(nèi)召,大鋮輦金錢要之維揚,求湔濯。
延儒曰:“吾此行,謬為東林所推。
子名在逆案,可乎?”大鋮沉吟久之,曰:“瑤草何如?”瑤草,士英別字也,延儒許之。
十五年六月,鳳陽總督高斗光以失五城逮治。
禮部侍郎王錫兗薦士英才,延儒從中主之,遂起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廬、鳳等處軍務(wù)。
永城人劉超者,天啟中以征安邦彥功,積官至四川遵義總兵官,坐罪免,數(shù)營復(fù)官不得。
李自成圍開封,超請募士冠協(xié)擊,乃用為保定總兵官,令率兵赴救。
超憚不敢行,宿留家中,以私怨殺御史魏景琦等三家,遂據(jù)城反。
巡撫王漢討之,被殺。
帝乃命士英偕太監(jiān)盧九德、河南總兵官陳永福進(jìn)討。
明年四月,圍其城,連戰(zhàn),賊屢挫,筑長圍困之。
超官貴州時,與士英相識,緣舊好乞降。
士英佯許之,超出見,不肯去佩刀。
士英笑曰:“若既歸朝,安用此?”手解其刀。
已,潛去其親信,遂就縛。
獻(xiàn)俘于朝,磔死。
時流寇充斥,士英捍御數(shù)有功。
十七年三月,京師陷,帝崩,南京諸大臣聞變,倉卒議立君。
而福王由崧、潞王常淓俱避賊至淮安,倫序當(dāng)屬福王。
諸大臣慮福王立,或追怨“妖書”及“挺擊”、“移宮”等案;潞王立,則無后患,且可邀功。
陰主之者,廢籍禮部侍郎錢謙益,力持其議者兵部侍郎呂大器,而右都御史張慎言、詹事姜曰廣皆然之。
前山東按察使僉事雷縯祚、禮部員外郎周鑣往來游說。
時士英督師廬、鳳,獨以為不可,密與操江誠意伯劉孔昭,總兵高杰、劉澤清、黃得功、劉良佐等結(jié),而公致書于參贊機務(wù)兵部尚書史可法,言倫序親賢,無如福王。
可法意未決。
及廷臣集議,吏科給事中李沾探士英指,面折大器。
士英亦自廬、鳳擁兵迎福王至江上,諸大臣乃不敢言。
王之立,士英力也。
當(dāng)王監(jiān)國時,廷推閣臣,劉孔昭攘臂欲得之,可法折以勛臣無入閣例。
孔昭乃訟言:“我不可,士英何不可?”于是進(jìn)士英東閣大學(xué)士兼兵部尚書、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與可法及戶部尚書高弘圖并命,士英仍督師鳳陽。
士英大慍,令高杰、劉澤清等疏趣可法督師淮、揚,而士英留輔政,仍掌兵部,權(quán)震中外。
尋論定策功,加太子太師,蔭錦衣衛(wèi)指揮僉事。
九月,敘江北歷年戰(zhàn)功,加少傅兼太子太師、建極殿大學(xué)士,蔭子如前。
十二月,進(jìn)少師。
明年,進(jìn)太保。
當(dāng)是時,中原郡縣盡失,高杰死睢州,諸鎮(zhèn)權(quán)侔無統(tǒng)。
左良玉擁兵上流,跋扈有異志。
而士英為人貪鄙無遠(yuǎn)略,復(fù)引用大鋮,日事報復(fù),招權(quán)罔利,以迄于亡。
初,可法、弘圖及姜曰廣、張慎言等皆宿德在位,將以次引海內(nèi)人望,而士英必欲起大鋮。
有詔廣搜人材,獨立逆案不可輕議。
士英令孔昭及侯湯國祚、伯趙之龍等攻慎言去之,而薦大鋮知兵。
初,大鋮在南京,與守備太監(jiān)韓贊周暱。
京師陷,中貴人悉南奔,大鋮因贊周遍結(jié)之,為群奄言東林當(dāng)日所以危貴妃、福王者,俾備言于王,以潛傾可法等。
群奄更極口稱大鋮才,士英亦言大鋮從山中致書與定策謀,為白其附珰贊導(dǎo)無實跡。
遂命大鋮冠帶陛見。
大鋮乃上守江策,陳三要、兩合、十四隙疏,并自白孤忠被陷,痛詆孫慎行、魏大中、左光斗,且指大中為大逆。
于是大學(xué)士姜曰廣、侍郎呂大器、懷遠(yuǎn)侯常延齡等并言大鋮逆案巨魁,不可召。
士英為大鋮奏辨,力攻曰廣、大器,益募宗室統(tǒng)钅類、建安王統(tǒng)鏤輩,連疏交攻。
而以大學(xué)士高弘圖為御史時嘗詆東林,必當(dāng)右己,乃言“弘圖素知臣者。
”弘圖則言先帝欽定逆案一書,不可擅改。
士英與爭,弘圖因乞罷。
士英意稍折,遲回月余,用安遠(yuǎn)侯柳祚昌薦,中旨起大鋮兵部添注右侍郎。
左都御史劉宗周言:“殺大中者魏珰,大鋮其主使也。
即才果足用,臣慮黨邪害正之才,終病世道。
大鋮進(jìn)退,實系江左興亡,乞?qū)嫵擅?br>”有旨切責(zé)。
未幾,大鋮兼右僉都御史,巡閱江防。
尋轉(zhuǎn)左侍郎。
明年二月進(jìn)本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仍閱江防。
呂大器、姜曰廣、劉宗周、高弘圖、徐石麒皆與士英齟齬,先后罷歸。
士英獨握大柄,內(nèi)倚中官田成輩,外結(jié)勛臣劉孔昭、朱國弼、柳祚昌,鎮(zhèn)將劉澤清、劉良佐等,而一聽大鋮計。
盡起逆案中楊維垣、虞廷陛、郭如暗、周昌晉、虞大復(fù)、徐復(fù)陽、陳以瑞、吳孔嘉;其死者悉予贈恤,而與張捷、唐世濟(jì)等比;若張孫振、袁弘勛、劉光斗皆得罪先朝,復(fù)置言路為爪牙。
朝政濁亂,賄賂公行。
四方警報狎至,士英身掌中樞,一無籌畫,日以鋤正人引兇黨為務(wù)。
初,舉朝以逆案攻大鋮,大鋮憾甚。
及見北都從逆諸臣有附會清流者,因倡言曰:“彼攻逆案,吾作順案與之對。
”以李自成偽國號曰順也。
士英因疏糾從逆光時亨等;時亨名附東林,故重劾之。
大鋮又誣逮顧杲及左光斗弟光先下獄,劾周鑣、雷縯祚殺之。
時有狂僧大悲出語不類,為總督京營戎政趙之龍所捕。
大鋮欲假以誅東林及素所不合者,因造十八羅漢、五十三參之目,書史可法、高弘圖、姜曰廣等姓名,內(nèi)大悲袖中,海內(nèi)人望,無不備列。
錢謙益先已上疏頌士英,且為大鋮訟冤修好矣,大鋮憾不釋,亦列焉,將窮治其事。
獄詞詭秘,朝士皆自危,而士英不欲興大獄,乃當(dāng)大悲妖言律斬而止。
張縉彥以本兵首從賊,賊敗,縉彥竄歸河南,自言集義勇收復(fù)列城,即授原官,總督河北、山西、河南軍務(wù),便宜行事。
其他大僚降賊者,賄入,輒復(fù)其官。
諸白丁、錄役輸重賂,立躋大帥。
都人為語曰:“職方賤如狗,都督滿街走。
”其刑賞倒亂如此。
大清兵抵宿遷、邳州,未幾引還。
史可法以聞,士英大笑不止,坐客楊士聰問故。
士英曰:“君以為誠有是事耶?”乃史公妙用也。
歲將暮,防河將吏應(yīng)敘功,耗費軍資應(yīng)稽算,此特為序功、稽算地耳。
”侍講衛(wèi)胤文兼給事中,監(jiān)高杰軍。
杰死,胤文窺士英指,論可法督師為贅。
士英即擢胤文兵部右侍郎,總督杰營將士以分其權(quán),可法益不得展布。
先是,左良玉接監(jiān)國詔書,不肯拜,袁繼咸強之,乃開讀如禮。
而屬承天守備何志孔、巡按御史黃澍入賀,陰伺朝廷動靜。
澍挾良玉勢,當(dāng)陛見,面數(shù)士英奸貪不法,且言嘗受張獻(xiàn)忠偽兵部尚書周文江重賄,為題授參將,罪當(dāng)斬。
志孔亦論士英岡上行私諸罪。
司禮太監(jiān)韓贊周叱志孔退,士英跪乞處分,澍舉笏直擊其背曰:“愿與奸臣同死。
”士英大號呼,王搖首不言者久之,贊周即執(zhí)志孔候命。
王因澍言意頗動,夜諭贊周,欲令士英避位。
士英佯引疾,而賂福邸舊奄田成等向王泣曰:“上非馬公不得立,逐馬公,天下將議上背恩矣。
且馬公去,誰念上者?”王默然,即慰留士英。
士英亦畏良玉,請釋志孔,而命澍速還湖廣。
故都督掌錦衣衛(wèi)劉僑者,嘗遣戍,由周文江賄張獻(xiàn)忠,受偽命,為錦衣指揮使。
及良玉復(fù)蘄、黃,僑削發(fā)逃去,澍持之急。
而士英納僑賄,令訐澍,遂復(fù)僑官,削澍職。
尋以楚府中尉言,逮澍。
良玉令部將群嘩,欲下南京索餉,因保救澍。
袁繼咸為上疏代澍申理,士英不得已,乃免逮。
澍遂匿良玉軍中,良玉與士英由此有隙。
及偽太子獄起,良玉遂假為兵端。
太子之來也,識者指其偽,而都下士民嘩然是之。
時又有童氏者,自稱王妃,亦下獄。
督撫、鎮(zhèn)將交章爭太子及童妃事。
王亟出獄詞,遍示中外,眾論益籍籍,謂士英等朋奸,導(dǎo)王滅絕倫理。
澍在良玉軍中,日夜言太子冤狀,請引兵除君側(cè)惡。
良玉亦上疏請全太子,斥士英等為奸臣。
又以士英裁其餉,大憾,移檄遠(yuǎn)近,聲士英罪。
復(fù)上疏言:“自先帝之變,士英利災(zāi)擅權(quán),事事為難。
逆案先帝手定,士英首翻之。
《要典》先帝手焚,士英復(fù)修之。
越其杰貪焚遣戍濫授節(jié)鉞。
張孫振贓污絞犯,驟畀京卿。
他如袁弘勛、楊文、劉泌、王燧、黃鼎等,或行同狗彘,或罪等叛逆,皆用之當(dāng)路。
己為首輔,用腹心阮大鋮為添注尚書。
又募死士伏皇城,詭名禁軍,動曰廢立由我。
陛下即位之初,恭儉明仁,士英百計誑惑,進(jìn)優(yōu)童艷女,傷損盛德。
復(fù)引用大鋮,睚眥殺人,如雷縯祚、周鑣等,鍛煉周內(nèi),株連蔓引。
尤其甚者,借三案為題,凡生平不快意之人,一網(wǎng)打盡。
令天下士民,重足解體。
目今皇太子至,授受分明。
大鋮一手握定抹殺識認(rèn)之方拱乾,而信朋謀之劉正宗,忍以十七年嗣君,付諸幽囚。
凡有血氣,皆欲寸磔士英、大鋮等,以謝先帝。
乞立肆市朝,傳首抒憤。
”疏上,遂引兵而東。
士英懼,乃遣阮大鋮、朱大黃、黃得功、劉孔昭等御良玉,而撤江北劉良佐等兵,從之西。
時大清兵日南下,大理少卿姚思孝,御史喬可聘、成友謙請無撤江北兵,亟守淮、揚。
士英厲聲叱曰:“若輩東林,猶藉口防江,欲縱左逆入犯耶?北兵至,猶可議款。
左逆至,則若輩高官,我君臣獨死耳!”力排思孝等議,淮、揚備御益弱。
會良玉死,其子夢庚連陷郡縣,率兵至采石。
得功等與相持,大鋮、孔昭方虛張捷音,以邀爵賞,而大清兵已破揚州,逼京城。
五月三日,王出走太平,奔得功軍。
孔昭斬關(guān)遁。
明日,士英奉王母妃,以黔兵四百人為衛(wèi),走浙江。
經(jīng)廣德州,知州趙景和疑其詐,閉門拒守。
士英攻破,執(zhí)景和殺之,大掠而去。
走杭州,守臣以總兵府為母妃行宮。
不數(shù)日,大鋮、大典、方國安俱倉皇至,則得功已兵敗死,王被擒,次日,請潞王監(jiān)國,不受。
未幾,大兵至,王率眾降,尋同母妃北去。
此即大器等之所議欲立者也。
杭州既降,士英欲謁監(jiān)國魯王,魯王諸臣力拒之。
大鋮投朱大典于金華,亦為士民所逐,大典乃送之嚴(yán)州總兵方國安軍。
士英,國安同鄉(xiāng)也,先在其軍中。
大鋮掀髯指掌,日談兵,國安甚喜。
而士英以南渡之壞,半由大鋮,而己居惡名,頗以為恨。
已,我兵擊敗士英、國安。
無何,士英、國安率眾渡錢塘,窺杭州,大兵擊敗之,溺江死者無算。
士英擁殘兵欲入閩,唐王以罪大不許。
明年,大兵巢湖賊,士英與長興伯吳日生俱擒獲,詔俱斬之。
事具國史。
大鋮偕謝三賓、宋之晉、蘇壯等赴江干乞降,從大兵攻仙霞關(guān),僵仆石上死。
而野乘載士英遁至臺州山寺為僧,為我兵搜獲,大鋮、國安先后降。
尋唐王走順昌。
我大兵至,搜龍扛,得士英、大鋮、國安父子請王出關(guān)為內(nèi)應(yīng)疏,遂駢斬士英、國安于延平城下。
大鋮方游山,自觸石死,仍戮尸云。

明史·列傳·卷一百九十六·奸臣的評論 (共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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