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寶一周企業(yè)案例:“蒜”你狠,“張小泉菜刀拍一下蒜就斷了”
1、“蒜”你狠,“張小泉菜刀拍一下蒜就斷了”
廣州市民王女士用剛買不久的張小泉菜刀拍蒜,菜刀居然斷了。她帶著疑惑去詢問張小泉菜刀售后客服,得到的答復是“菜刀不能拍蒜”。王女士將經歷發(fā)到網上后引發(fā)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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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菜時拍個蒜,菜刀就斷了。聯系了售后,得到的回復是‘菜刀不能拍蒜’,讓人吃驚?!庇浾邚耐跖空故镜膱D片看到,這把斷開的菜刀的刀背上刻著“張小泉,斬切刀,50Cr15Mov”。在電商自營店掛牌價99元/把。在另一張售后溝通截圖里,王女士向客服投訴說:“這個刀好離譜,我拍蒜子,它就斷裂,沒見過這么脆弱的刀,刀還能拍蒜嗎?”而客服直接回應:“不能?!?/span>
在張小泉客服發(fā)布的刀具使用前、使用中、使用后的提示中,沒有看到“不建議刀具橫拍食物”的消費提醒。就此,客服表示:“刀是用來切的,橫拍食物斷柄,不予退換。”接著,上游新聞記者對“斷柄”說法提出質疑,“是從刀背、刀面、刀刃齊刷刷斷開,并非刀柄斷裂?!鄙鲜隹头姓J,這是刀面斷,雖然購買已經超過90天時間,但可以申請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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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寶兒點評:張小泉是老牌國貨,是中國人的菜刀,大眾自然默認它會更加考慮中國人的需求,中國家庭拿菜刀拍個蒜太常見了,有時候就是下意識的動作。也有網友抱怨,現在市面上多的是這種拍不得,剁不得的精致刀,切片要買一把,斬骨要買一把,連削皮都要專門再買一把,居家過日子,需要這么復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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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騰訊又贏了,告掌門1對1,獲賠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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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稱騰訊)與上海掌小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掌門)等侵害商標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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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企鵝輔導”是一款針對中小學生學習的在線教育輔導網站及應用軟件。“掌門1對1”同樣為中小學生提供在線輔導,和原告騰訊之間存在競爭關系。但在“雙減”政策下,掌門已剝離上述業(yè)務。企鵝輔導官網也未顯示任何課程。
騰訊認為,掌門惡意搶奪其平臺流量及用戶,導致其失去大量潛在客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掌門辯稱,僅在2020年1月至6月在神馬搜索投放“企鵝輔導”的關鍵詞,時間較短,且已及時刪除,快速消除了影響。其次,掌門的主營地在上海,騰訊則在深圳,雙方的地域范圍相差很大,所以競爭力有限。
法院審理認為,被控侵權文字“企鵝輔導”作為關鍵詞競價排名這一使用行為,已構成商標侵權,最終判決被告掌門賠償原告騰訊兩家公司共計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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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寶兒點評:騰訊公司在商標布局上做得有多淋漓盡致呢?這么說吧,在騰訊的眼中那是萬物皆可商標的。騰訊公司名下已經擁有4萬多件商標信息,這真的是“商標大戶”啊!比如手游游戲王者榮耀里面的“保護我方輸出”、“穩(wěn)住我們能贏”、“順風不浪,逆風不倒”、“我拿BUFF”等這些詞匯都被騰訊注冊了個遍。此外,還有很多商標都進行了全類別注冊。商標是每一個企業(yè)的無形資產,也是商業(yè)化運作的重要保障。我們要向騰訊公司學習,一定要在項目啟動前,做好商標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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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喜之郎痛失“優(yōu)樂美”?喜之郎訴爭優(yōu)樂美商標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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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很多80、90后來說,肯定不陌生,2008年周董一段“你是我的優(yōu)樂美”的廣告詞,火遍大江南北,從而優(yōu)樂美奶茶也進入到了大眾的視野。
雖然自廣告問世已經過了數十年,但優(yōu)樂美奶茶依舊是消費者的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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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深圳云聯數娛電子有限公司申請注冊“優(yōu)樂美及圖”商標,核定使用在第9類上,2010年11月7日獲準注冊。
直至2020年4月,喜之郎公司對云聯公司的“優(yōu)樂美”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其認為訴爭商標是對自己在先商標的惡意模仿與抄襲。但知識產權局以“超過五年訴訟時效且未獲得馳名商標保護”為由不予支持。因此,喜之郎集團繼續(xù)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依舊駁回了喜之郎的訴訟請求。
首先法院認為,云聯公司的“優(yōu)樂美”商標于2010年11月7日獲準注冊,但喜之郎公司2020年才提出無效宣告請求,時效已超過五年,因此關于訴爭商標是對其在先作品的惡意模仿與復制的主張不能成立。
其次喜之郎主張構成馳名的第6091459號“優(yōu)樂美;U.LOVEIT”商標在訴爭商標申請日前尚未核準注冊,故訴爭商標違反商標法規(guī)定的結論不成立。
最終,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了喜之郎公司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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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寶兒點評:作為企業(yè)來說,注冊商標除了要覆蓋現有的業(yè)務范圍之外,還要考慮到未來的發(fā)展方向和行業(yè)前景預測;其次建議在注冊商標時,最好能延伸到易混淆的商品類別,避免其他商家名正言順的“傍名牌”,而你卻無可奈何;最后如果企業(yè)條件允許的話,可以考慮對企業(yè)的核心商標采取全類別注冊保護,這樣再多的麻煩也能輕松規(guī)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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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不是藥神》被判侵權,只因使用了一張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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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正值電影《我不是藥神》上映四周年之際,一則法院判決將影片推上了社交平臺熱搜榜。因為影片中未經許可使用了他人的一張攝影照片,法院一審判決電影出品方賠償2萬元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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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中有一個片段,展現了由徐崢飾演的主角程勇前往印度旅游的紀念照片。其中一張印度新德里寺廟建筑的照片,出鏡約2秒。
然而正是這個容易被大家忽略的鏡頭,引起了原作者的不滿。
7月5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布了一則一審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北京壞猴子文化產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被訴,未經許可在電影《我不是藥神》中使用了原告張某拍攝的印度新德里建筑物照片。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侵權。判決書顯示,被告停止涉案侵權行為,賠償原告張某經濟損失2萬元并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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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寶兒點評:隨著數字經濟的發(fā)展,知識版權保護的重要性也在不斷提升。現在任何多媒體作品,對于版權必須要慎之又慎。作品涉及的文字、音樂、圖像甚至是語音音效,都屬于版權審核的內容。對版權保護意識的逐步覺醒,加之融媒體時代的到來,對于行業(yè)公司版權審核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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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譚談交通》全面下架,到底是真侵權還是惡意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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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B站UP主譚喬大量視頻被下架,從將近350個視頻,銳減到現在的80個。此事件迅速登上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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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晚,四川成都廣播電視臺委托四川君盛律師事務所發(fā)布聲明,表示其作為《譚談交通》節(jié)目的著作權人,有權對網絡上未經許可發(fā)布《譚談交通》相關視頻的行為進行依法維權,游術公司的維權工作乃電視臺授權。
目前雙方各執(zhí)一詞,但是可以確定的是:
1.成都游術并不是版權方
2.電視臺擁有版權但是否是唯一擁有者還不清楚
3.沒有嚴重到要坐牢
4.譚喬已經不再是譚sir
還有兩點需要進一步的澄清
1.三方有無關于版權的進一步協(xié)議
2.成都游術的實際控制人與電視臺有無關系?
不僅觀眾支持,同為UP主的視頻創(chuàng)作者,也對譚喬表示關心。
在譚喬最新回應視頻中,同樣作為著名UP主的手工耿和大漠叔叔都出鏡力挺他。
只是現在還沒有最新的調查結果,蜜寶兒同大家一起靜待最新的事件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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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寶兒點評:因為節(jié)目沒火之前沒有人維權,節(jié)目火了以后出現了維權,代理維權公司是要根據維權結果收費的,這個事情到底是純粹的維權還是存在利益輸送與成都游術的兩名股東身份密切相關。但是話又說回來,“親兄弟明算賬”不論是何種方式的維護知識產權,一定要先布局,要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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