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孩子的自我刺激行為

武漢特殊兒童康復教育機構-心之初特殊教育學校:如何處理孩子的自我刺激行為
自傷及自我刺激行為時常嚴重影響孩子參與學習,也是許多專家學者(如教育學家或行為心理學家)努力地想幫助孩子“矯正”行為的焦點。我們可將自傷及自我刺激行為分為觸覺、本體覺及前庭覺三類,分別介紹如下。

1.觸覺
(1) 喜歡持續(xù)地把手放在嘴巴內(nèi)。
(2)喜歡把東西放在嘴里(例如玩具、衣服等)。
(3) 喜歡玩口水(例如把口水吐出一點點,再拿來抹在手上或地上玩)。
(4)總是把手放在口袋里。
(5)手上腳上(例如時把手壓在屁股下)。
(6)身何部位喜歡碰、摸東西(例如在看到任何東西都要用手摸)。
(7)手總是喜歡握著東西(例如積木、組扣)。
(8)喜歡揉手指(例如兩指互搓)。
(9) 喜歡摳、捏或搓東西。
(10) 喜歡打或拍東西。
(11) 喜歡拉頭發(fā)。
(12) 喜歡咬手指、手腕或手臂(最常見)。

2.肌肉、關節(jié)感覺(本體覺)
(1) 喜歡用力拍手、跺腳或跳。
(2)喜歡踮腳尖走路。
(3)喜歡把東西(例如橡皮筋)放到嘴巴里咬,再用力拉扯。
(4) 喜歡用腳跟或手腕用力敲東西。
(5)喜歡爬(例如爬窗戶、爬樹)
(6)喜歡用力推靠著人或家具(例如牽手時喜歡和他人拖拉或喜歡扛重物)。
(7)任何時候都喜歡磨牙。
(8)喜歡咬玩具或咬人。
(9) 喜歡用身體部位拉東西。
(10) 喜歡撞頭。
(11) 喜歡打自己。
(12) 喜歡咬手、手腕或手臂。

3.前庭覺
(1) 喜歡搖晃身體。
(2) 喜歡搖頭。
(3) 喜歡原地轉(zhuǎn)圈圈。
(4) 喜歡把手指頭放在眼前不停地轉(zhuǎn)或晃。
(5) 喜歡不斷地“踱方步”。
(6)喜歡邊走邊跑。
(7)跑步時喜歡突然加速或突然停止。

自我刺激或自傷行為事實上可視為一種“溝通”方式,孩子借由這些方式表達他的需求或壓力,因此,當行為發(fā)生時我們可從以下幾個角度來分析行為的意義:
1.在活動或環(huán)境的改變上是否太突然或不可預期?
2.是否孩子所期待的事情沒有發(fā)生?
3.孩子的反應是否是因為對器材(器具)或活動生疏而產(chǎn)生?
4.該行為是否因為房間嘈雜或擁擠而發(fā)生?
5.家中和學校的人或環(huán)境是否發(fā)生任何改變?
6.該行為是否是在某個人出現(xiàn)時才發(fā)生的?
7.該行為是否在孩子沒事做時發(fā)生?

若行為的出現(xiàn)的確存在某種特定的模式時,接下來要問:“在這種特定的情況下孩子的行為究竟表達了什么?”當以“我需要更多感覺輸人”“我很累”“我不想做這個”“我不了解”“我很煩”“請注意我”等假設了一種行為所表達的意義和引發(fā)行為的情境之后,應借著改變情境和對孩子有利的方式來回應他的“溝通”,驗證假設。若無效,再嘗試另一種假設。因此,在處理自傷或自我刺激行為時,除了分析其需求或造成的原因之外,還需再進一步以社會性、可接受的方式提供感覺刺激,最后再引導其參與有目的的活動,如此才能真正達到大腦感覺統(tǒng)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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