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偵探案》 清 吳趼人(五)
審張七 道光初年,官府在山東捕獲了林清的余黨張七,張七是一位頭領,按法律應被處死。但,捕獲的這個人,他不承認自己是官府所說的張七,審問這個案件的官員換了十幾個,皆無法證實此人就是林清的余黨張七。 胡君(鑒僧大令之祖)到山東上任,當時皆在傳胡君是位破案能人,大吏委托他審理此案。胡君坐堂后,命人將張七帶到,不提公事,而是問張七的年歲以及家里的事,問得非常詳細。 一直審問到深夜,胡君令人拿餅到堂上,自己吃,并賜張七,吃完餅,二人又說了些閑事,才退堂。 第二天還是如此,吃餅的時候,胡君問“想喝酒嗎?” “想” 胡君呼人送來酒,二人對酌。 上官急著要知道這位張七的真實身份,聽說了胡君的審問方式,把他召來面前詰問“你這樣,能獲得實情嗎?” 胡君說“不這樣,怎么審都無法出實情。明天,我應該能給您個交待?!? 隔天,二人依然聊些閑事,而后喝酒,跟之前沒什么兩樣;但今天胡君在張七喝的酒中放了點麻藥,張七沒喝多少便頹然臥在堂下,衙役見此皆偷笑。胡君則在堂上自己一人喝酒,怡然自得,一點都不著急,任由犯人在堂下鼾聲如雷。夜越來越深,侍從也累了。又過了許久,犯人止住鼾聲,開始抒手伸足,看似要醒了。 胡君吩咐衙役到犯人耳旁喊“張七!現(xiàn)在周圍沒人,還不跑嗎?” 犯人應聲而起,說“唯!” 胡君聽了,大笑說“你這樣子,還不承認你就是張七嗎?” 張七眙愕良久,大呼“好官!我誰都不服就服你?!焙蠼淮约核械牟环ㄊ?,有些連官府都不知道。 案件乃定。 偽借券 胡鑒僧大令任閩攝政和篆時,有人來控告欠錢不還,此案已經數(shù)位官員的手,曲直仍然未判。 案件是這樣:原告控被告欠他四百金不還,求官府令被告還款,而被告則稱自己被冤誣。原告是當?shù)匾晃桓晃?,被告是人盡皆知的貧窮人。 按情理來說富翁是不可能去訛詐窮人,而案件富人只追討欠款,也沒其他的要求,看起來又像窮人要賴富人的賬;窮人外表看起來又特懦弱,不似無賴,所以終無法定案。 大令接了此案,他翻閱案卷,得知窮人是先后向富人借錢,有兩張借劵,兩張皆借二百金,一張上寫“正月借二百兩,署一券?!绷硪粡垖憽八脑掠纸瓒?,復署一券也?!? 升座,提原告、被告上堂,二人在案下喋喋不休,各執(zhí)一詞。大令命人取來借劵原本,他仔細看了一遍,忽似有所悟,叱責原告“你為何憑空誣陷他人?再不承認,則杖打你?!? 原告說“這劵雖然是代筆寫的,可是他畫押了承諾了,怎么說我誣陷他人呢?” “不揭開你的奸巧,你不會服。你的借劵是不是一張寫于正月,一張寫于四月?” “然。” “我看,這二張借劵的紙皆是貢川出產,若不是同時所寫的,紙張應該厚薄、大小、顏色不一樣才對;你所呈的這兩張借劵,即便是同時買的,但紙張的紋理不應該相同。我如今將兩張紙對齊,映著光看,發(fā)現(xiàn)紙張的紋理相連,若合符節(jié),明明是將一張紙裁為二而寫的。哪有正月寫借劵時用這張紙的一半,到四月寫借劵用的也是這張紙的另一半?這明明是同一天所寫的,難道不是偽證嗎?” 原告語塞,案乃結。 德清冤婦案 德清某個女子,嫁給一位狂人為妻。此狂人一向行事無道德底限,與庶母亂倫,此女嫁過來后,狂人令她將庶母當婆婆一般對待。 婦與他們相處一段時間后,知道二人的所為,深以為恥。 某天,庶母吩咐作一雙鞋子,鞋子作好后,婦拿鞋子給庶母。 庶母看了看鞋子,說“有點不正,這是怎么回事?” “鞋子不正有什么?穿它的人行得正,就無所謂了?!? 庶母聽了大怒,以為婦在借此事攻擊她的隱情。夜里,狂人回家,庶母把白天發(fā)生的事情說與他知道,二人合謀,灌醉婦,而后殺了她,并向婦的家人報告說婦得了暴病死了。婦的母族貧窮而且懦弱,不敢計較。 大約過了一年,眾人還在議論這件事,皆以為婦是冤死,母族被眾人鼓勵才敢到縣衙告狀。但婦已經入葬好久,官府發(fā)冢啟棺檢驗尸骨,仵作驗后匯報說無傷痕,訴訟被駁回。 他日換一縣官上任,母族又去控訴,依然被駁回;再往上一級控訴,也是如此。 幾年后,婦的兄弟有翰林通籍者,將此案訴訟到刑部,部臣按例題奏。剛好遇到換浙江學政,某公上任前向皇上辭別,皇上令他辦理此案。 公到浙江,提此案相關的人到堂,通過訊問沒什么頭緒;帶人去驗骨,也不見有傷。公的直覺告訴他此女子是冤死,但他并無證據(jù)證明清白,由于心中存有疑點,沒向上復命。 幾天后,公對外推說生病,暫時不辦理公事。私下他微服悄悄到鄰省找一位老仵作,重金聘請老仵作到縣署。 老仵作到縣署后,公安排他單獨吃飯,在一單間睡覺,不許老仵作見任何人,防止他被人賄賂。 再次驗尸骨的那天,公召原告、被告到堂,四方趕來看熱鬧的群眾將縣署堵得嚴嚴實實。 老仵作檢驗后,匯報說“確實無傷,但是頸部一骨頭有磨損。死者是位二十多歲的人,他的骨頭應該達到這個重量;我現(xiàn)在看這骸骨,是一位四十多歲人的,他骨頭的重量應該是這么多?!惫靡鄯Q骨,果然如老仵作所說的,是四十多歲人的重量。 公即刻傳以前驗骨的仵作上堂,通過嚴厲訊問,才知道第一次驗尸時尸骨被調換了;公令追回原尸骨,此尸骨傷痕儼然。 狂人見無法掩飾,才承認將婦人灌醉,用笆斗壓住婦人的脖子,使其窒息而死。 公遂按法律判決。 左手殺人 鄂州兩大家族因爭舟而聚眾斗毆打死人,此案牽涉眾多,關入監(jiān)獄的人很多,可是無法判定誰是殺死人的人,因而此案久拖不決。 郡守某公親自到監(jiān)獄,提這個案件的囚犯到公堂,并下令去了他們的桎梏,讓大家列坐庭中,叫來酒菜安慰他們。 吃完后,公指名讓一人留下,其他人皆返回監(jiān)獄。被留下的人極為惶恐,不知道為何留下他。公看著案卷說“人是你殺的?!? 此人不服。 公說“我觀察你們吃飯,大家都是用右手執(zhí)箸,就你是左撇子;我之前已經仔細查閱案卷了,死者的致命傷在右肋,很明顯人是你殺的,你還想抵賴嗎?” 囚乃服。 驗鐮刀 有人到官署報案說在野外有人因傷重而死,官到現(xiàn)場驗尸,此人身上有十余處被鐮刀砍的傷口,衣服、鞋子和身上所帶的零碎錢物皆在。 官說“強盜殺人,無非是為了財物。如今此人被砍傷十余處,錢財無恙,這是仇殺,不是盜殺?!? 傳死者的老婆到,官私下單獨詰問“你丈夫有仇家嗎?” “我丈夫與鄰居、鄉(xiāng)黨和睦,沒有仇家。” “我不是隨便問問,你仔細想想,我是要替你丈夫雪冤而問的?!? 婦人想了一會兒,說“確實沒有;曾有個無賴來借錢,我丈夫沒答應,他當時很生氣離開的?!? 官令婦人回去。 召來地甲,下諭“附近村人皆上繳鐮刀查驗,有隱匿不報,即當成兇手?!惫倭钜怀觯瑳]幾天,百余位鄉(xiāng)人帶著鐮刀到堂,官下令“鐮刀布列于庭下?!? 時正盛夏,官親自到庭下檢驗鐮刀,四周鄉(xiāng)人圍堵,好奇這位官員要做什么?官察視良久,忽指著一鐮刀,問“這是誰的鐮刀?” 有人從大眾中走出承認,官詢其名字,正是那位借錢的無賴。 問“你為何殺人?” 無賴狡辯否認,官笑著說“你還想狡辯?你自己去看看你的那把鐮刀?!? “都一樣的鐮刀,我的鐮刀與其他人的鐮刀無異,為何您認為是兇器呢?” “你沒見你的鐮刀上有蒼蠅嗎?鐮刀是用來收割稻子的,幾乎沒其他作用,故鐮刀潔凈無油膩,也無腥膻氣,置于很多蒼蠅的地方,蒼蠅也不會聚集其上?,F(xiàn)在其他村人的鐮刀無蒼蠅,就你的鐮刀有蒼蠅聚集,說明這刀不久前沾了血,腥氣猶在,我依此判斷它是殺人兇器?!? 無賴再看鐮刀,果然如官所言,乃俯首伏罪。 燒豬作證 有婦人殺了自己的丈夫,而后點火燒了屋子,對外詐稱丈夫死于火災。 丈夫的弟弟向官府提起訴訟,官到現(xiàn)場檢驗,后指認婦人謀殺,婦人不服。 官說“讓你服罪很容易?!? 官命衙役帶二豕到,下令積薪,然后殺死其中一只,與活豕一起焚燒?;鹣鐣r,官令拖出二豕檢驗:死的那只焚燒后口中無灰;活活燒死的那只,嘴巴內全是灰。 官令婦看丈夫的口內,亦是無灰,婦乃伏罪。 荊花毒 單縣農夫某,白天在田間耕作,老婆送飯菜到田頭,某食用后死。婦的公公、婆婆以為自己的兒子死得蹊蹺,乃向官控告婦謀殺。 婦備嘗三木,因受不了痛楚,違心承認犯罪。 案件定下后,原縣令遷調而去。接任的縣令查看此案,經反復審度,說“這婦人冤枉。大多數(shù)婦人下手謀害親夫,皆是受奸夫指使,但此婦人無奸情,可疑處一;要毒殺一個人,皆在密室,哪有在田間毒害的,這不是向眾人表明人是我殺的,這不叫謀殺,可疑處二;因而我斷定婦人冤枉。” 官下令提審婦人,婦只哭訴自己冤苦,不知道丈夫是怎么死的。 官詳細問了住家地址、耕地,而后親自到現(xiàn)場詳細勘察。后,又提審婦,詰問她當時煮了什么? 婦說“魚羹、米飯?!? “你送飯菜到田頭時,有到過其他地方嗎?” “沒有。只是走到半路累了,在荊林下歇息了一會兒?!? 官令衙役取魚及炊具到堂,令婦當堂作魚羹,煮熟后投入荊花,雜以飯,命衙役拿去喂犬、彘,無不立斃。 婦之冤乃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