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補償“分期付款”農民朋友遇到過嗎
生活中買東西可以“分期付款”,大家一定聽說過,甚至也經常這樣做過,征地補償“分期付款”很多農民朋友們沒有見過,甚至聽都沒聽過,但是偏偏有人遇到過,有一個農村人小何要把土地出租給某單位建宿舍樓,村里給農民提供每畝地每年1000元的租金,小何覺得很奇怪,把農民的地出租出去建房,這樣合不合規(guī)呢?又合不合法呢?
咨詢律師明確告訴他說:這樣的行為不合法,不辦理征地和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xù),直接在耕地上搞建設,這樣等于改變了土地用途,違反了土地法管理法,是典型的“以租代征”的行為,所謂的年租金其實就是“分期付款”的征地補償。
如果自己以后也遇到這種問題,千萬別小瞧了以租代征的危害,首先,如果是依法征地不但要給我們土地補償費,還要給我們安置補償,幫我們辦理社保,我們現在有錢拿,長遠生計也有了保障,但是像小何“以租代征的情況不同,他的年租金太少不說,以往的例子都是前兩年給錢,后續(xù)就一直拖欠不給自己了。
其次,被拿去搞建設的耕地可能就再也拿不回來了,就算拿回來了土質也會被破壞,沒有了耕種條件,最終就是耕地搞建設從根本上來說是違法,如果我們知法犯法租金拿不到不說,還有可能被有關部門收回土地,甚至承擔刑事責任,所以如果有人想用這種違法的方式來騙你的地,農民朋友們可以直接撥打自然資源部的電話12336舉報他們,千萬不要被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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